本技术涉及应急照明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简易标志灯。
背景技术:
1、消防应急灯是公共场所安全应急的一种保障,是公共消防的强制性措施,其使用范围广,布置环境比较复杂,其中,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通常安装于消防逃生通道处,当发生停电、火警等情况时,可实现应急逃生指引功能。
2、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中,超薄标志灯的灯体为简约设计,而导光板在整个灯具中能很大程度地将led光源的光能传导至方向箭头、人形奔跑等标志展示区域,所以,在超薄标志灯内得到了应用;现有一种片状灯具(授权号:cn215001207u),整体灯体由具有导光性的塑料一体注塑而成,并在灯体上方设有腔体放置光源板,利用光源板上的光点亮灯体,但该灯具整体都是使用与导光板相通材质的塑料制成,而具有导光性的塑料价格极其昂贵,致使该灯具的成本较高;且为了更好传递光线,该灯体必须为透明状,造成灯体的腔体都是透明材质,为防止用户直视观察电路板,降低使用感受,腔体外部必须粘贴标签,这样导致产本成本上升;标志灯只需点亮箭头、人形奔跑等标志展示区域,但由于整灯都由具备导光性的塑料制成,致使光传递至不需光照的位置,浪费光效,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思路
1、为解决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价格较低,导光性好的简易标志灯。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简易标志灯,包括灯体,设有放板件和导光件;所述放板件设有向内凹陷的腔体;所述导光件设有展示部;光源组件,设置在所述腔体内,并与所述展示部光学连接;
3、其中,所述放板件由不透光塑料注塑而成,所述导光件由具备导光性能的塑料注塑而成。
4、优选的,所述灯体通过双色注塑工艺制成,或者,所述放板件和所述导光件通过双色注塑工艺相互连接。
5、优选的,所述导光件设有进光部,所述进光部设置在所述展示部朝向所述放板件方向,所述进光部与所述展示部光学连接,所述进光部由所述展示部向所述放板件方向凸起形成,所述进光部的长度应小于所述展示部的长度,所述进光部与所述展示部之间呈阶梯状。
6、优选的,所述放板件设有连接部,所述进光部通过所述连接部与所述腔体空间/光学连接。
7、优选的,所述连接部为由放板件表面贯穿至腔体的通孔,所述导光件与所述连接部相接触部分由所述连接部的侧壁所包围。
8、优选的,所述光源组件包括光学器件和电路器件,以及,用于承载所述光学器件和电路器件的电路板,所述进光部为所述导光件之内形成的局部中空部分,所述光学器件容置于所述进光部内。
9、优选的,所述放板件设有向所述展示部方向延伸的边框,所述展示部设置在所述边框内,所述边框围绕所述展示部的边缘形成。
10、优选的,所述展示部上设有通过激光打印/丝印/黏贴形成的标志图案,所述展示部根据所述标志图案设有镂空的第一隔光部。
11、优选的,所述放板件设有与所述第一隔光部相适配的第二隔光部,所述边框围绕所述展示部的边缘形成,所述第二隔光部与所述边框相连。
12、优选的,所述腔体由所述放板件的表面凹陷形成并在所述放板件表面形成开口,所述电路板具有第一表面,所述光学器件和/或所述电路器件布设在第一表面,所述电路板还设有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第一表面相互背离,所述腔体内设有密封体,所述密封体覆盖所述第二表面和/或所述开口的周缘。
13、优选的,所述放板件的厚度大于所述导光件的厚度,所述放板件上设有出线槽,所述出线槽呈弯曲状,所述出线槽连通所述腔体和所述放板件外部,所述放板件上设有两个安装孔,所述安装孔设置在所述腔体两端。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放板件由不透光塑料注塑成型,导光件由具备导光性能的塑料注塑而成,不透光塑料材料价格较低,使产品成本有效降低;(2)通过双色注塑生成灯体,结实牢固,不可脱落,放板件和导光件不需相互组装,加快组装步骤和时间,降低成本;(3)连接部能进一步增加放板件和导光件之间的连接面积,极大加强灯体的牢固性;(4)边框能避免照射至展示部的光向外泄露,使光能得到充分利用,光效更好,且节能环保。
1.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体,设有放板件和导光件;所述放板件设有向内凹陷的腔体;所述导光件设有展示部;光源组件,设置在所述腔体内,并与所述展示部光学连接;所述放板件由不透光塑料注塑而成,所述导光件由具备导光性能的塑料注塑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通过双色注塑工艺制成,或者,所述放板件和所述导光件通过双色注塑工艺相互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件设有进光部,所述进光部设置在所述展示部朝向所述放板件方向,所述进光部与所述展示部光学连接,所述进光部由所述展示部向所述放板件方向凸起形成,所述进光部的长度应小于所述展示部的长度,所述进光部与所述展示部之间呈阶梯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放板件设有连接部,所述进光部通过所述连接部与所述腔体空间/光学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为由所述放板件表面贯穿至腔体的通孔,所述导光件与所述连接部相接触部分由所述连接部的侧壁所包围。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包括光学器件和电路器件,以及,用于承载所述光学器件和电路器件的电路板,所述进光部为所述导光件之内形成的局部中空部分,所述光学器件容置于所述进光部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放板件设有向所述展示部方向延伸的边框,所述展示部设置在所述边框内,所述边框围绕所述展示部的边缘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部上设有通过激光打印/丝印/黏贴形成的标志图案,所述展示部根据所述标志图案设有镂空的第一隔光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放板件设有与所述第一隔光部相适配的第二隔光部,所述边框围绕所述展示部的边缘形成,所述第二隔光部与所述边框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由所述放板件的表面凹陷形成并在所述放板件表面形成开口,所述电路板具有第一表面,所述光学器件和/或所述电路器件布设在第一表面,所述电路板还设有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第一表面相互背离,所述腔体内设有密封体,所述密封体覆盖所述第二表面和/或所述开口的周缘。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简易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放板件的厚度大于所述导光件的厚度,所述放板件上设有出线槽,所述出线槽呈弯曲状,所述出线槽连通所述腔体和所述放板件外部,所述放板件上设有两个安装孔,所述安装孔设置在所述腔体两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