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实施例涉及显示器件,尤其涉及一种支撑结构件、显示模组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显示器件的发展日新月异,往往会根据实际的市场需求进行功能或者结构的细微调整。随着显示技术发展,各种新形态的显示器件也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而涌现。为了兼顾移动终端电子设备的便携性和显示效果,相关技术提出了可折叠、卷曲类型的柔性显示器件,与平坦的刚性显示器件相比,柔性显示器件可以像纸一样折叠、卷曲或弯折,具有更高的便携性、便利性,同时也能在展平状态下实现大屏显示。然而,显示面板通过柔性化的结构实现可折叠的显示屏幕,但是由于柔性显示面板的刚性较低,显示模组及整机的抗跌落性能和抗冲击性能往往不能满足实际应用的需求,是目前可折叠显示器件仍然有待改善的地方。
2、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背景技术区分发明的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发明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可以包括不构成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现有技术的信息。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支撑结构件、显示模组及显示装置,旨在提高可折叠显示器件的弯折性能和抗冲击性能。
2、在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支撑结构件,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叠层设置的图案化层、金属层、第一有机层;
3、所述图案化层设置有第一弯折区和第一平板区;所述第一平板区位于所述第一弯折区的相对两侧,并且,所述第一弯折区设置有多个开孔;
4、其中,所述金属层的厚度小于30μm,所述金属层的弹性模量大于480gpa且小于1tpa;所述第一有机层的弹性模量大于10mpa且小于5gpa。
5、可选地,还包括:第二有机层,位于所述图案化层与所述金属层之间;
6、其中,所述第二有机层的弹性模量大于10mpa且小于5gpa。
7、可选地,所述第一有机层和/或者所述第二有机层的厚度,与所述金属层的厚度之间的比值大于1/3且小于2/3。
8、可选地,所述金属层的弹性模量大于所述图案化层的弹性模量,并且,所述金属层的抗拉强度大于所述图案化层的抗拉强度。
9、可选地,所述图案化层的材质包括:碳纤维;
10、其中,所述金属层的抗拉强度大于1800mpa且小于5gpa;所述图案化层的弹性模量大于70gpa且小于150gpa,并且,所述图案化层的抗拉强度大于700mpa且小于2gpa。
11、可选地,所述金属层的材质包括以下至少一者:不锈钢、铜、铝。
12、可选地,第一有机层的材质包括以下至少一者: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酰亚胺、热塑性聚氨酯橡胶、硅胶;
13、其中,所述第一有机层的厚度大于5μm且小于20μm。
14、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撑结构件具有以下优点:
15、本申请提供的支撑结构件,可以利用图案化层和金属层配合实现弯折和支撑,还可以利用第一有机层对金属层的两侧表面进行保护,减少或者避免金属层出现褶皱或者表面划伤,防止金属层因出现褶皱或者表面划伤导致弯折性能和和结构支撑效果下降,从而实现对支撑结构件的弯折性能和结构支撑效果的兼顾。并且,支撑结构件可以应用于可折叠的柔性显示装置,有助于提升可折叠的柔性显示装置的弯折性能和抗冲击性能。
16、在又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支撑结构件的制作方法,包括:
17、提供金属层;所述金属层的厚度小于30μm,所述金属层的弹性模量大于480gpa且小于1tpa;
18、在所述金属层的两侧表面,分别制作第二有机层和第一有机层;其中,所述第二有机层的弹性模量和/或者所述第一有机层的弹性模量大于10mpa且小于5gpa;
19、提供图案化层;所述图案化层设置有第一弯折区和第一平板区;所述第一平板区位于所述第一弯折区的相对两侧,并且,所述第一弯折区设置有多个开孔;
20、将所述图案化层与所述第一有机层背向所述金属层的一侧表面粘合。
2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撑结构件的制作方法具有以下优点:
22、(1)该制作方法得到的支撑结构件具有上述任一项实施例中的支撑结构件所具有的全部优点。
23、(2)该制作方法工艺简单,能够通过涂覆等工艺在金属层的两侧表面制作第二有机层和第一有机层,具有可大规模批量生产的优点。
24、在又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显示模组,包括:柔性显示面板以及如上述任一项实施例中的支撑结构件;
25、所述柔性显示面板设置有第二弯折区和第二平板区;
26、其中,所述第一弯折区在所述柔性显示面板上的正投影与所述第二弯折区交叠,所述第一平板区在所述柔性显示面板上的正投影与所述第二平板区交叠。
27、可选地,所述柔性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层和柔性衬底基板;
28、其中,所述图案化层位于所述柔性衬底基板远离所述显示层的一侧,所述金属层位于所述图案化层与所述柔性衬底基板之间。
29、可选地,还包括:限位结构件,位于所述支撑结构件远离所述柔性显示面板的一侧;
30、所述限位结构件,被配置为限制所述第一弯折区以及所述第二弯折区处于第一弯折状态或者展平状态;
31、所述第一弯折状态下,所述第二弯折区两侧的第二平板区的发光面相对并且两侧的所述第二平板区之间的夹角小于180°;
32、其中,所述第二有机层的弹性模量大于所述第一有机层的弹性模量。
33、可选地,还包括:限位结构件,位于所述支撑结构件远离所述柔性显示面板的一侧;
34、所述限位结构件,被配置为限制所述第一弯折区以及所述第二弯折区处于第二弯折状态或者展平状态;
35、所述第二弯折状态下,所述第二弯折区两侧的第二平板区的发光面相背并且两侧的所述第二平板区之间的夹角小于180°;
36、其中,所述第二有机层的弹性模量小于所述第一有机层的弹性模量。
37、在又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38、如上述任一项实施例中的支撑结构件,或者如上述任一项实施例中的显示模组。
39、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包括上述任一项实施例中的支撑结构件,也具有上述支撑结构件的全部优点。
1.一种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叠层设置的图案化层、金属层、第一有机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有机层,位于所述图案化层与所述金属层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有机层和/或者所述第二有机层的厚度,与所述金属层的厚度之间的比值大于1/3且小于2/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层的弹性模量大于所述图案化层的弹性模量,并且,所述金属层的抗拉强度大于所述图案化层的抗拉强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图案化层的材质包括:碳纤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层的材质包括以下至少一者:不锈钢、铜、铝。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结构件,其特征在于,第一有机层的材质包括以下至少一者: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酰亚胺、热塑性聚氨酯橡胶、硅胶;
8.一种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柔性显示面板以及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结构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层和柔性衬底基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位结构件,位于所述支撑结构件远离所述柔性显示面板的一侧;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位结构件,位于所述支撑结构件远离所述柔性显示面板的一侧;
12.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结构件,或者如权利要求8至11任一项所述的显示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