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电致发光机动车牌照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属于一种电致发光的机动车牌照。
目前国内机动车牌照,是用牌照灯照亮牌照,能见距离在5米之内。
为了克服目前牌照灯照亮牌照能见度低(只有5米),不易识别等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致发光机动车牌照。
本实用新型是使用机动车上的直流电(12V或24V)通过可调振荡逆变器,使直流电转变为交流电(200V~300V),通电后,喷在普通牌照上的数字、字母和汉字的电致发光材料立即起辉。
本实用新型能见距离可达50米以上,光度可达10勒克司以上,字迹清晰易辨;每平方厘米发光面积耗电低于0.08W,每平方厘米的电致发光材料成本,只有一元钱,此牌照既节能,成本又低;并且还可根据夜间情况,调节牌照亮度;本实用新型可在40℃~-40℃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在水中亦可发光,无短路现象。
以下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如附图所示,这种电致发光机动车牌照是由可调振荡逆变器(3)、喷在普通牌照(4)的数字、字母和汉字上的电致发光材料所组成。机动车(1)上装有直流电源(2)(12V或24V)。通过可调振荡逆变器(3)使直流电变成220V~300V的交流电,通电后,喷在牌照(4)上的数字、字母和汉字的电致发光材料立即起辉。根据夜间情况可调节亮度。
权利要求1.一种电致发光机动车牌照,其特征在于由可调振荡逆变器(3)、喷在普通牌照(4)的数字、字母和汉字上的电致发光材料所组成,机动车(1)上的直流电(2)(12V或24V)通过可调振荡逆变器(3)使直流电变成交流电,并使喷在牌照(4)上的数字、字母和汉字上的电致发光材料起辉。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致发光的机动车牌照。使用机动车(1)上的直流电(2)(12V或24V)通过可调振荡逆变器(3),使电流转变为交流电(220V~300V,通电后,喷在普通牌照(4)上的数字、字母和汉字的电致发光材料立即起辉。此种牌照能见距离可达50米以上,光度可达10勒克司以上,字迹清晰易辨;每平方厘米发光面积耗电低于0.08W,每平方厘米的电致发光材料的成本,只有1.00元,此牌照既节能又省钱,并且在40℃~-40℃的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在水中亦可发光,无短路现象。
文档编号G09F7/00GK2079338SQ9022439
公开日1991年6月19日 申请日期1990年11月23日 优先权日1990年11月23日
发明者李景仁 申请人:李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