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
所属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书法工具,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在砚台底部安装有墨水管和小阀门,可以把墨水回流到墨水瓶内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现台。
【背景技术】
[0002]学校里经常要写毛笔字,每次上课结束后,砚台中都会有很多墨水,这些剩下的墨水只能去卫生间倒掉,这样不仅浪费,而且会把卫生间弄得一塌糊涂,到处是黑呼呼的,很肮脏很不卫生。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在砚台底部安装有墨水管和小阀门,可以把墨水回流到墨水瓶内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现台。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包括砚台,在砚台底部固定台脚,台脚内置有圆底,圆底中心置有墨水孔,墨水孔连接墨水管,墨水管伸出砚台的底部,墨水管的底端安装小阀门。台脚应有4个,4个台脚分别固定在砚台底部的四个角上。台脚底端放置在墨水瓶上,墨水瓶中心置有瓶口,瓶口内置有小阀门的出口。台脚的高度应大于墨水管伸出砚台底部加小阀门的总高度。砚台和墨水瓶都是方形,其边长应相等。
[000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把砚台底部做成漏斗式,在漏斗底的墨水管口安装小阀门,在使用砚台时小阀门关闭,因砚台的四个台脚高于小阀门,故砚台可以平放在桌子上。毛笔与完后,把现台的四个台脚放在墨水瓶上,把小阀门出口对准墨水瓶的瓶口,打开小阀门,让剩余的墨水回流到墨水瓶内。这样就不会浪费,并且很卫生很方便。
【附图说明】
[000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07]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例一的正视结构图。
[0008]图2是本发明的实施例一的立体结构图。
[0009]图中:1.墨水瓶,2.瓶口,3.台脚,4.砚台,5.墨水孔,6.圆底,7.墨水管,8.小阀门。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在图1、图2所示实施例中,设置有墨水瓶(1),瓶口(2),台脚(3),砚台(4),墨水孔(5),圆底(6),墨水管(7),小阀门⑶。
[0011]实施本发明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包括砚台(4),砚台(4)底部固定台脚(3),台脚⑶内置有圆底(6),圆底(6)中心置有墨水孔(5),墨水孔(5)连接墨水管(7),墨水管
(7)伸出砚台⑷的底部,墨水管(7)的底端安装小阀门(8)。台脚(3)应有4个,4个台脚分别固定在砚台(4)底部的四个角上。台脚(3)底端放置在墨水瓶(I)上,墨水瓶(I)中心置有瓶口(2),瓶口(2)内置有小阀门(8)的出口。台脚(3)的高度应大于墨水管(7)伸出砚台(4)底部加小阀门(8)的总高度。砚台(4)和墨水瓶(I)都是方形,其边长应相等。
[0012]实施本发明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把砚台底部做成漏斗式,在漏斗底的墨水管口安装小阀门,在使用砚台时小阀门关闭,因砚台的四个台脚高于小阀门,故砚台可以平放在桌子上。毛笔写完后,把砚台的四个台脚放在墨水瓶上,把小阀门出口对准墨水瓶的瓶口,打开小阀门,让剩余的墨水回流到墨水瓶内。这样就不会浪费,并且很卫生很方便。实施本发明,效果很好。
【主权项】
1.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包括砚台(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砚台(4)底部固定台脚(3),台脚(3)内置有圆底(6),圆底(6)中心置有墨水孔(5),墨水孔(5)连接墨水管(7),墨水管(7)伸出砚台⑷的底部,墨水管(7)的底端安装小阀门(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其特征在所述台脚(3)应有4个,4个台脚分别固定在砚台(4)底部的四个角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其特征在所述台脚(3)底端放置在墨水瓶(I)上,墨水瓶(I)中心置有瓶口(2),瓶口(2)内置有小阀门(8)的出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其特征在所述台脚(3)的高度应大于墨水管(7)伸出砚台⑷底部加小阀门⑶的总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其特征在所述砚台(4)和墨水瓶(I)都是方形,其边长应相等。
【专利摘要】一种回收墨水的砚台,在砚台底部固定台脚,台脚内置有圆底,圆底中心置有墨水孔,墨水孔连接墨水管,墨水管伸出砚台的底部,墨水管的底端安装小阀门。台脚应有4个,台脚底端放置在墨水瓶上,墨水瓶中心置有瓶口,瓶口内置有小阀门的出口。台脚的高度应大于墨水管加小阀门的总高度。砚台和墨水瓶都是方形,其边长应相等。本发明把砚台底部做成漏斗式,在漏斗底的墨水管口安装小阀门,在使用砚台时小阀门关闭,因砚台的四个台脚高于小阀门,故砚台可以平放在桌子上。毛笔写完后,把砚台的四个台脚放在墨水瓶上,把小阀门出口对准墨水瓶的瓶口,打开小阀门,让剩余的墨水回流到墨水瓶内。这样就不会浪费,并且很卫生很方便。
【IPC分类】B43L27-00
【公开号】CN104691186
【申请号】CN201510090452
【发明人】何羽丰
【申请人】何羽丰
【公开日】2015年6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