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包括从物方开始依次设有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第六透镜元件以及滤光片;第一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凹凸形镜片;第二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第三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第四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第五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第六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平凸形镜片;第四透镜元件与第五透镜元件组成胶合镜片;第三透镜元件与第四透镜元件之间设有光阑片;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以及第六透镜元件均为玻璃球面镜。
【专利说明】 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镜头,尤其涉及一种广角镜头。
【背景技术】
[0002]监控设备如今已经是广泛存在于大街小巷的设备,为警方和市民提供了必要的视频证据。监控设备中一般安装广角镜头一遍能够覆盖足够大的范围,这就要求镜头的视角大,同时镜头尺寸要小。这样才可以达到监控的目的。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广角镜头,视角大,光学总长短。
[0004]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包括从物方开始依次设有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第六透镜元件以及滤光片;
[0005]所述第一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凹凸形镜片;
[0006]所述第二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
[0007]所述第三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
[0008]所述第四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
[0009]所述第五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
[0010]所述第六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平凸形镜片;
[0011]所述第四透镜元件与第五透镜元件组成胶合镜片;
[0012]所述第三透镜元件与第四透镜元件之间设有光阑片;
[0013]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以及第六透镜元件均为玻璃球面镜。
[0014]所述第一透镜元件满足:1.699 ( Nd1 ( 1.899,42.23 ( Vdl ( 43.23 ;
[0015]其中表示Nd1第一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1表示第一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0016]所述第二透镜元件满足:1.672 彡 Nd2 彡 1.872,49.12 ^ Vd2 ^ 50.12 ;
[0017]其中表示Nd2第二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2表示第二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0018]所述第三透镜元件满足:1.7466 ( Nd3 ( 1.9466,23.33 ( Vd3 ( 24.33 ;
[0019]其中表示制3第三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3表示第三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0020]所述第四透镜元件满足:1.7466 彡 Nd4 彡 1.9466,23.33 ( Vd4 ( 24.33 ;
[0021]其中Nd4表示第四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4表示第四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0022]所述第五透镜元件满足:1.54彡Nd5彡1.74,59.7彡Vd5彡60.7 ;
[0023]其中Nd5表示第五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5表示第五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0024]所述第六透镜元件满足:1.416 ( Nd6 ( 1.616,63.64 ( Vd6 ( 64.64
[0025]其中Nd5表示第六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5表示第六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0026]所述镜头还满足:水平视场角FOV彡180° ;光学总长TTL彡12.52mm ;像高^ 4.5mmο
[0027]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0028]1.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镜头水平视角在180°以上,是一个广角镜头。
[0029]2.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镜头全部采用玻璃球面镜设计,耐温性和稳定性都很强。
[0030]3.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镜头全长小于12.52mm,十分节省空间,很适合安装在空间有限的地方作为监控摄像头。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1]图1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全玻璃广角镜头的具体结构图;
[0032]图2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全玻璃广角镜头的解像力MTF曲线图;
[0033]图3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全玻璃广角镜头的解像力点列图;
[0034]图4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全玻璃广角镜头的相面弯曲及畸变图;
[0035]图5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中全玻璃广角镜头的相对照度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6]下文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37]参考图1,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包括从物方开始依次设有第一透镜元件1、第二透镜元件2、第三透镜元件3、第四透镜元件4、第五透镜元件5、第六透镜元件6以及滤光片7 ;
[0038]所述第一透镜元件I为具有负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凹凸形镜片;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透镜元件I的d光折射率Nd1 = 1.799,d光阿贝常数Vd1 = 42.73 ;
[0039]所述第二透镜元件2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透镜元件2的d光折射率Nd2 = 1.772,d光阿贝常数Vd2 = 49.62 ;
[0040]所述第三透镜元件3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透镜元件3的d光折射率Nd3 = 1.8466,d光阿贝常数Vd3 = 23.83 ;
[0041]所述第四透镜元件4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所述第四透镜元件4的d光折射率Nd4 = 1.8466,d光阿贝常数Vd4 = 23.83 ;
[0042]所述第五透镜元件5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所述第五透镜元件5的d光折射率Nd5 = 1.64,d光阿贝常数Vd5 = 60.2 ;
[0043]所述第六透镜元件6为具有正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平凸形镜片;所述第六透镜元件6的d光折射率Nd6 = 1.516,d光阿贝常数Vd6 = 64.14 ;
[0044]所述第四透镜元件4与第五透镜元件5组成胶合镜片;
[0045]所述第三透镜元件3与第四透镜元件4之间设有光阑片8 ;
[0046]第一透镜元件1、第二透镜元件2、第三透镜元件3、第四透镜元件4、第五透镜元件5以及第六透镜元件6均为玻璃球面镜。
[0047]所述镜头还满足:水平视场角FOV彡180° ;光学总长TTL彡12.52mm ;像高^ 4.5mmο
[0048]按照上述结构和参数设计的全玻璃广角镜头,水平视场角FOV能够达到180°以上,光学总长TTLS 12.52mm,所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一个角度大、体积小的全玻璃广角镜头,很适合作为监控摄像头使用。
[0049]图2-图5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的光学性能曲线图,其中图2为解像力MTF图,图3为解像力点列图,图4为相面弯曲及畸变图,图5为相对照度图。由图可知,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已将各种相差补正到可以实用的水平。
[0050]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全玻璃广角镜头,包括从物方开始依次设有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第六透镜元件以及滤光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凹凸形镜片; 所述第二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 所述第三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 所述第四透镜元件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双凹形镜片; 所述第五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双凸形镜片; 所述第六透镜元件为具有正光焦度并凸向物方的平凸形镜片; 所述第四透镜元件与第五透镜元件组成胶合镜片; 所述第三透镜元件与第四透镜元件之间设有光阑片; 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以及第六透镜兀I件均为玻璃球面镜; 所述第一透镜元件满足:1.699 ( Nd1 ( 1.899,42.23 ( Vd1 ( 43.23 ; 其中表示Nd1第一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1表示第一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所述第二透镜元件满足:1.672彡Nd2彡1.872,49.12 ^ Vd2 ^ 50.12 ; 其中表示Nd2第二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2表示第二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所述第三透镜元件满足:1.7466 ( Nd3 ( 1.9466,23.33 ( Vd3 ( 24.33 ; 其中表示Nd3第三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3表示第三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所述第四透镜元件满足:1.7466彡Nd4彡1.9466,23.33 ( Vd4 ( 24.33 ; 其中Nd4表示第四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4表示第四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所述第五透镜元件满足:1.54 ^ Nd5 ( 1.74,59.7 ^ Vd5 ^ 60.7 ; 其中Nd5表示第五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5表示第五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所述第六透镜元件满足:1.416 ( Nd6 ( 1.616,63.64 ( Vd6 ( 64.64 其中Nd5表示第六透镜元件的d光折射率,Vd5表示第六透镜元件的d光阿贝常数; 所述镜头还满足:水平视场角FOV彡180° ;光学总长TTL ( 12.52mm ;像高彡4.5mm。
【文档编号】G02B1/00GK204009202SQ201420296159
【公开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5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5日
【发明者】何锡群 申请人:厦门奇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