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电子设备,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1、随着手机的快速的发展,手机的芯片配置越来越高、屏幕越来越大、分辨率越来越高、摄像头的性能越来越好,但是,手机发出的灯光的灯效一直停留在原始阶段,非常普通,用户体验较差。
技术实现思路
1、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
2、根据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灯光显示部、导光部和发光部,所述导光部包括渐变膜层,所述发光部发出的光经所述渐变膜层导光至所述灯光显示部,所述灯光显示部包括至少一个设定形状的灯光显示区域,所述导光部导出的光通过所述灯光显示区域显示,以使所述电子设备呈现渐变的设定形状的灯光。
3、可选地,所述导光部包括与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对应的导光区域,所述渐变膜层的透光区域至少覆盖所述导光区域。
4、可选地,所述导光区域的面积大于所述灯光显示区域的面积。
5、可选地,所述导光区域的边缘与所述灯光显示区域的相应边缘的间距大于或等于0.25mm。
6、可选地,所述导光部包括导光片,所述导光片包括导光微结构,所述发光部发出的光通过所述导光微结构导出至所述渐变膜层。
7、可选地,所述渐变膜层位于所述导光片的靠近所述灯光显示部的一侧。
8、可选地,所述导光部包括反射膜层,所述反射膜层位于所述导光片的远离所述灯光显示部的一侧。
9、可选地,所述导光部包括胶印层,所述胶印层位于所述渐变膜层的远离所述发光部的一侧,所述胶印层用于固定所述导光部,所述胶印层包括透光孔,所述透光孔与所述导光区域对应。
10、可选地,所述电子设备包括装饰部,所述装饰部包括装饰本体,所述装饰本体位于所述灯光显示部与所述导光部之间,所述装饰本体包括安置部,所述导光部通过所述胶印层固定于所述安置部。
11、可选地,所述安置部包括凹槽,所述凹槽的槽底设置有灯光避让孔,所述灯光避让孔大于或等于所述透光孔。
12、可选地,所述装饰部包括:
13、第一背胶层,所述装饰本体通过所述第一背胶层与所述灯光显示部连接;和/或,
14、第二背胶层,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支架部,所述装饰部通过所述第二背胶层与所述支架部连接,所述支架部包括至少一个定位柱,所述定位柱用于定位所述发光部。
15、可选地,所述发光部包括电路板和发光源,所述发光源位于所述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为所述发光源提供电能,所述发光源位于所述导光部的至少一侧。
16、可选地,所述发光源包括至少一颗三色灯。
17、可选地,所述三色灯发出的光线与所述导光部导出的光线不平行。
18、可选地,每个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对应一个所述导光部,在所述导光部的长度方向的两侧各设置至少一个所述三色灯。
19、可选地,所述设定形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种:
20、v形、s形、z形、u形。
21、可选地,所述灯光显示部包括可透光的镜片,在所述镜片中,所述灯光显示区域的油墨透过率大于或等于6%且小于或等于13%。
22、可选地,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后置摄像组件,所述灯光显示部包括两个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在所述电子设备的长度方向或宽度方向上,两个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关于所述后置摄像组件对称设置。
23、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该电子设备中,通过设置包括渐变膜层的导光部以及设置有设定形状的灯光显示区域的灯光显示部,使得电子设备能够呈现渐变的设定形状的灯光效果,丰富了电子设备的灯效,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24、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灯光显示部、导光部和发光部,所述导光部包括渐变膜层,所述发光部发出的光经所述渐变膜层导光至所述灯光显示部,所述灯光显示部包括至少一个设定形状的灯光显示区域,所述导光部导出的光通过所述灯光显示区域显示,以使所述电子设备呈现渐变的设定形状的灯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包括与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对应的导光区域,所述渐变膜层的透光区域至少覆盖所述导光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区域的面积大于所述灯光显示区域的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区域的边缘与所述灯光显示区域的相应边缘的间距大于或等于0.25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包括导光片,所述导光片包括导光微结构,所述发光部发出的光通过所述导光微结构导出至所述渐变膜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渐变膜层位于所述导光片的靠近所述灯光显示部的一侧。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包括反射膜层,所述反射膜层位于所述导光片的远离所述灯光显示部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包括胶印层,所述胶印层位于所述渐变膜层的远离所述发光部的一侧,所述胶印层用于固定所述导光部,所述胶印层包括透光孔,所述透光孔与所述导光区域对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装饰部,所述装饰部包括装饰本体,所述装饰本体位于所述灯光显示部与所述导光部之间,所述装饰本体包括安置部,所述导光部通过所述胶印层固定于所述安置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置部包括凹槽,所述凹槽的槽底设置有灯光避让孔,所述灯光避让孔大于或等于所述透光孔。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部包括: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部包括电路板和发光源,所述发光源位于所述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为所述发光源提供电能;在所述电子设备的长度方向或宽度方向上,所述发光源位于所述导光部的至少一侧。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源包括至少一颗三色灯。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色灯发出的光线与所述导光部导出的光线不平行。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对应一个所述导光部,在所述导光部的长度方向的两侧各设置至少一个所述三色灯。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形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种:
17.根据权利要求1-1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光显示部包括可透光的镜片,在所述镜片中,所述灯光显示区域的油墨透过率大于或等于6%且小于或等于13%。
18.根据权利要求1-1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后置摄像组件,所述灯光显示部包括两个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在所述电子设备的长度方向或宽度方向上,两个所述灯光显示区域关于所述后置摄像组件对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