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电子装置,并且更具体地,涉及能够提高光学器件所设置于的区域的透射率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随着显示技术的进步,显示装置可以提供更多的功能,诸如图像捕获功能、感测功能等,以及图像显示功能。为了提供这些功能,显示装置可能需要包括光学电子器件,诸如摄像头、用于检测图像的传感器等。
2、为了接收穿过显示装置的前表面的光,可能希望光学电子器件位于显示装置中的可以有利地接收或检测来自前表面的入射光的区域中。因此,在这样的显示装置中,光学电子器件可以位于显示装置的前部中,以允许光学电子器件有效地暴露于入射光。为了在这样的实现中安装光学电子器件,可以设计显示装置的增加的边框,或者可以在显示装置的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中形成凹口(notch)或孔。
3、因此,即使在接收或检测入射光并执行预定义的功能的光学电子器件(诸如摄像头、传感器等)附接到显示装置时,也期望显示装置具有更高的透射率以执行想要的功能。
技术实现思路
1、发明人已经开发了用于在显示装置中提供或放置一个或更多个光学电子器件而不减小显示装置的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的面积的技术。通过该开发,发明人已经发明了具有如下透光结构的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即使在光学电子器件位于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下方并且因此不暴露在显示装置的前表面中时,光学电子器件也能够正常且适当地接收或检测光。
2、此外,发明人已经发明了具有如下结构的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在该结构中光学电子器件所设置于的区域被构造为具有高透射率,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工艺形成该区域。
3、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如下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能够通过将光学电子器件设置于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下方或下部分中而减小显示面板的非显示区域并且使得光学电子器件不暴露于显示面板的前表面中。
4、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具有如下透光结构的显示装置,在该透光结构中位于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下方或下部分中的光学电子器件具有正常接收或检测光的能力。
5、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能够在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中所包括的并且与光学电子器件交叠的光学区域中正常执行显示驱动的显示装置。
6、根据本公开的方面,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其包括:显示面板,其包括显示区域和非显示区域,显示区域包括:第一光学区域,其包括多个发光区域和多个第一透射区域;第二光学区域,其不同于第一光学区域并且包括多个发光区域和多个第二透射区域;以及正常区域,其位于第一光学区域和第二光学区域的外部并且包括多个发光区域;第一光学电子器件,其位于显示面板下方或下部分中,并且与包括于显示区域中的第一光学区域的至少一部分交叠;以及第二光学电子器件,其与第二光学区域的至少一部分交叠。在该显示装置中,多个第一透射区域中的每一个的面积或尺寸不同于多个第二透射区域中的每一个的面积或尺寸。
7、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如下显示装置:其能够通过将光学电子器件设置在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下方或下部分中而减小显示面板的非显示区域并且使得光学电子器件不暴露于显示面板的前表面中。
8、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具有如下透光结构的显示装置,其中位于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下方或下部分中的光学电子器件具有正常接收或检测光的能力。
9、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能够在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域中所包括的并且与光学电子器件交叠的光学区域中正常执行显示驱动的显示装置。
10、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更多个实施方式,可以提供如下结构的显示装置,在该结构中光学电子器件所设置于的区域被构造为具有高透射率,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工艺形成该区域。
11、附加特征和方面将部分地在后续的描述中阐述,并且部分地将从描述中变得清晰,或者可以通过实践本文提供的发明构思而获知。本发明构思的其它特征和方面可以通过在书面描述、其权利要求和附图中具体指出或可推导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12、其它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查阅以下附图和详细描述后将是或将变得显而易见。旨在将所有这些附加的系统、方法、特征和优点包括在本说明书内,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并且由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对那些权利要求的限制。
13、应当理解,本公开的前述概括描述和以下详细描述都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且旨在提供对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构思的进一步解释。
1.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第一透射区域中的每一个的面积或尺寸大于所述多个第二透射区域中的每一个的面积或尺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透射区域中的至少一个被形成为对应于单位像素的面积或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透射区域中的至少一个的宽度为130μm至140μ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透射区域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圆形形状、椭圆形形状或多边形形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透射区域中的至少一个被形成为对应于单位子像素的面积或尺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透射区域中的至少一个的宽度为40μm至50μm。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透射区域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圆形形状、椭圆形形状或多边形形状。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具有不同面积或尺寸的所述第二透射区域被设置在相邻的子像素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透射区域与所述第二光学区域的发光区域不交叠。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正常区域设置或不设置在所述第一光学区域和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学电子器件为摄像头,并且所述第二光学电子器件为传感器。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学区域中每单位面积的子像素数量小于所述正常区域中每单位面积的子像素数量,并且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中每单位面积的子像素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光学区域中每单位面积的子像素数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阴极电极,所述阴极电极设置在所述正常区域和所述第一光学区域所包括的相应发光区域中,并且不设置在所述第一光学区域的所述第一透射区域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遮光层,所述遮光层设置在所述正常区域以及所述第一光学区域和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中的至少一个的相应发光区域中的晶体管下方并且不设置在所述第一透射区域和所述第二透射区域中。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学区域中包括的所述多个第一透射区域在对角方向上布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学区域中包括的所述多个第二透射区域在水平方向上布置,并且发光区域未设置于在所述水平方向上彼此相邻的两个第二透射区域之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学电子器件位于所述显示面板下方或下部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