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镜头,特别涉及一种镜头组件。
背景技术:
1、在这一部分中提供的信息是为了一般地呈现本公开的背景的目的。在本部分中描述的程度上,当前署名的发明人的工作以及在提交时可能不构成现有技术的描述的各方面,既不明示地也不暗示地被认为是本公开的现有技术。
2、手机等消费电子设备对镜头小型化需求高,但是现有的镜头在技术上存在瓶颈,进一步缩小镜头的尺寸会导致色差、像散等像差无法得到有效校正,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镜片胶合在一起可以起到消色差等作用,有利于缩小镜头尺寸,提升镜头成像质量。在光学行业中,手机镜头等镜片规格小,且广泛使用存在反曲的非球面,当需要多个镜片进行胶合时,需要先在一个镜片上点上胶水,将另一镜片放上去,胶水固化前通过在中心仪上调整镜片的偏心,偏心调整完成之后强曝光将镜片初步粘合在一起,再经过uv烘箱弱紫外光光长时间uv照射,使得胶水完全固化,将两个镜片牢牢的胶在一起,但镜片旋转胶合过程难度大,存在偏差,镜片胶合后的可靠性也存在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申请提供一种镜头组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非球面镜片胶合过程难度大、像差校正的效果差的问题。
2、本申请的上述目的主要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3、一种镜头组件,所述镜头组件包括:
4、镜筒,所述镜筒内部贯穿设有第一空间;
5、第一镜片,所述第一镜片设于所述第一空间内,且所述第一镜片的周面上设有两个切口,且所述第一镜片在所述切口处与所述镜筒之间形成作业间隙;
6、第二镜片,所述第二镜片与所述第一镜片同轴设置,且在所述第一空间内与所述第二镜片之间具有第二空间;
7、光敏胶部,所述光敏胶部设于所述第二空间内,并用于胶合所述第一镜片与所述第二镜片。
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镜片与所述第二镜片之间设有隔圈。
9、进一步地,所述隔圈上设有流道,所述流道相连通在一个所述作业间隙与所述第二空间之间。
10、进一步地,所述隔圈上设有凸台,以用于在所述第一镜片与所述第二镜片之间形成可供空气排出的间隙。
11、进一步地,所述凸台设有多个,并周向均匀设在所述隔圈上。
12、进一步地,所述凸台上设有气槽。
13、进一步地,所述气槽的宽度大于0.2mm。
14、进一步地,所述凸台位于所述隔圈顶面或底面。
15、进一步地,当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小于1.6时,所述第一镜片的折射率与所述第二镜片的折射率至少比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大0.1,当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大于1.6时,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比所述第一镜片的折射率与所述第二镜片的折射率至少大0.1。
16、进一步地,当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小于1.6时,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大于所述第一镜片的色散系数与所述第二镜片的色散系数,当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大于1.6时,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小于所述第一镜片的色散系数与所述第二镜片的色散系数。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优点在于:
18、本申请通过在镜筒内部贯穿设置第一空间,且第一空间内分别设置第一镜片和第二镜片,第一镜片的周面上设有两个切口,且第一镜片在切口处与镜筒之间形成作业间隙,作业间隙与切口的位置对应,第二镜片与第一镜片同轴设置,且与第二镜片之间具有第二空间,设置光敏胶部于第二空间内,并用于胶合第一镜片与第二镜片,通过在第一镜片与第二镜片中间填充一定厚度的光敏胶部起到镜片的作用,胶合后保持整体稳定性,在设计时,第一镜片、第二镜片与光敏胶部均按照固体镜片进行设计,利用光敏胶部形成中间的一层镜片,有效的实现非球面镜片胶合,能更加有效的校正色差、场曲等像差,利于镜头小型化,在有限的空间内组装更多的镜片,提升像差校正的效果,提高最终的成像质量。
1.一种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组件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镜片与所述第二镜片之间设有隔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隔圈上设有流道,所述流道相连通在一个所述作业间隙与所述第二空间之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隔圈上设有凸台,以用于在所述第一镜片与所述第二镜片之间形成可供空气排出的间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设有多个,并周向均匀设在所述隔圈上。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上设有气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槽的宽度大于0.2mm。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位于所述隔圈顶面或底面。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小于1.6时,所述第一镜片的折射率与所述第二镜片的折射率至少比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大0.1,当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大于1.6时,所述光敏胶部的折射率比所述第一镜片的折射率与所述第二镜片的折射率至少大0.1。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组件,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小于1.6时,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大于所述第一镜片的色散系数与所述第二镜片的色散系数,当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大于1.6时,所述光敏胶部的色散系数小于所述第一镜片的色散系数与所述第二镜片的色散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