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透镜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光模块。
背景技术:
1、由于相比于传统透镜,超透镜具有质量更轻、厚度更薄、成本更低、更适合大批量生产等优点,因此越来越多的光学产品会选择采用超透镜来组成其内部的光模块。在一些与光源结合的光模块中,超透镜需要与光源进行中心对齐;然而,由于超透镜的尺寸通常很小,因此相关技术难以对超透镜与光源进行中心对齐,进而导致难以高效封装得到对应的光模块。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光模块,能够更高效地对光源阵列中的子光源与超透镜阵列中的子超透镜进行中心对齐,从而降低了光模块的封装难度,进而能够提高光模块的封装效率。
2、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一方面,公开了一种光模块,所述光模块包括:光源阵列、超透镜阵列、环状的第一结构件以及环状的第二结构件;
3、所述第一结构件设有环状的基底以及环状的竖檐;所述竖檐设于所述基底中设为平面的第一表面上,并且所述竖檐环绕所述第一表面中央的孔洞区域;所述竖檐的内壁与所述第一表面共同构成第一阶梯状结构,所述超透镜阵列固定于所述第一阶梯状结构;所述超透镜阵列中用于调制光线的有效区域在所述第一表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孔洞区域的内部;
4、所述第二结构件中设为平面的第三表面与所述第一结构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结构件中设为平面的第四表面与所述光源阵列的光线出射面固定连接;
5、所述光源阵列中的子光源的中心在所述有效区域上的投影,与所述超透镜阵列中的子超透镜的中心重叠。
6、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光源阵列。
7、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超透镜阵列中设有所述有效区域的表面朝向所述光源阵列。
8、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竖檐的外壁与所述基底的外壁平齐;所述第三表面与所述竖檐朝向所述光源阵列的表面固定连接。
9、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竖檐的外壁与所述第一表面构成第二阶梯状结构。
10、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第三表面固定于所述第二阶梯状结构的平台处。
11、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第三表面与所述第一结构件通过点胶固定连接,所述第四表面与所述光线出射面通过点胶固定连接。
12、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子超透镜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子光源的数量。
13、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在所述光线出射面上设有保护件,所述保护件环绕所述光源阵列的中心;所述保护件在其靠近所述第一结构件的一端的内侧,设有第三阶梯状结构;所述超透镜阵列的外壁在所述光源阵列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三阶梯状结构的平台处。
14、在本申请的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第三阶梯状结构的高度与所述第一阶梯状结构的高度之和,小于所述超透镜阵列的高度。
15、本申请实施例中,由于第一结构件的尺寸大于超透镜阵列的尺寸,因此相比于直接调整超透镜阵列的位置,直接调整第一结构件的位置难度更低;并且,由于第一结构件中所设的第一阶梯状结构能够保证高加工精度,因此通过第一阶梯状结构固定超透镜阵列能够保证超透镜阵列的位置精度;因此通过直接调整第一结构件的位置,能够间接地高效精准地对超透镜阵列进行位置调整。由此可见,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光模块中,其超透镜阵列能够适应高效精准的位置调整控制,因此在封装该光模块的过程中,能够更高效地对光源阵列中的子光源与超透镜阵列中的子超透镜进行中心对齐,从而降低了光模块的封装难度,进而能够提高光模块的封装效率。
16、本申请的其他特性和优点将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变得显然,或部分地通过本申请的实践而习得。
17、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请。
18、附图说明
19、通过参考附图详细描述其示例实施例,本申请的上述和其它目标、特征及优点将变得更加显而易见。
20、图1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提供光模块的分解剖视图。
21、图2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提供光模块的剖视图。
22、图3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提供光模块的分解剖视图。
23、图4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提供光模块的剖视图。
24、图5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提供光模块的剖视图。
25、图6示出了本申请一实施例中所提供光模块的剖视图。
1.一种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模块包括:光源阵列、超透镜阵列、环状的第一结构件以及环状的第二结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光源阵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透镜阵列中设有所述有效区域的表面朝向所述光源阵列。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檐的外壁与所述基底的外壁平齐;所述第三表面与所述竖檐朝向所述光源阵列的表面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檐的外壁与所述第一表面构成第二阶梯状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表面固定于所述第二阶梯状结构的平台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表面与所述第一结构件通过点胶固定连接,所述第四表面与所述光线出射面通过点胶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子超透镜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子光源的数量。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线出射面上设有保护件,所述保护件环绕所述光源阵列的中心;所述保护件在其靠近所述第一结构件的一端的内侧,设有第三阶梯状结构;所述超透镜阵列的外壁在所述光源阵列上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三阶梯状结构的平台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阶梯状结构的高度与所述第一阶梯状结构的高度之和,小于所述超透镜阵列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