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车辆用标识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标识灯,尤其涉及其反光镜的反射面或透镜的结构。
一般情况下,在车辆用标识灯中,为了不仅能从灯具的正面方向,还能从灯具的左右倾斜方向确认灯具处于点亮状态,通常是使灯光以在左右方向有一定程度扩散的方式照向灯具的前方。
即,如图12(a)所示,将经过反光镜4的反射面4a作为大致平行光反射的光源灯泡2的光,由形成于前面透镜6的多个透镜单元6s朝着左右方向扩散透过,或者如图12(b)所示,前面透镜6形成平面状,通过在反光镜4的反射面4a上形成的多个反射单元4s将来自光源灯泡2的光朝左右方向扩散反射,这种结构是公知的。
然而,在上述现有技术的车辆用标识灯上,由于透过各透镜单元6s的光或者经各反射单元4s反射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的最大扩散角度θL、θR在各透镜单元6s相互间或在各反射单元4s相互之间被设定成相同的值,因而存在着下列问题。
即,例如图12(b)所示的车辆用标识灯,假定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渐渐向右方向移动,从斜向观察灯具的情况。此外,本说明书中所述的“左”和“右”,也是以对灯具的正视为基准进行的。
如图13和图14所示,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朝右方向移动某种程度时,存在着下述视点位置E,即对位于反射面4a右端附近的反射单元4s(1)来说,该反射单元4s(1)的单元视线角(从视点位置看反射单元4s的角度)αR比向其右方向扩散的最大扩散角度θR小,另一方面,对于位于反射面4a左端的反射单元4s(2)来说,该反射单元4s(2)的单元视线角αR比向其右方向扩散的最大扩散角θL大的视点位置E。
这时,处于上述右端的反射单元4S(1)由于有朝着视点位置E的反射光因而明亮,但位于上述左端的反射单元4s(2)由于没有朝着视点位置E的反射光因而是暗的。因此,就反射面4a整体而言,如图15所示,靠反射面右端的反射区域是明亮的,而靠左端的反射区域则是黑暗的。并且,在该图中,将各反射单元4s的右端近傍部位以竖筋状地延伸的黑色带状部分Br,是该反射单元4s的明亮部分(光辉部)。
产生这种现象,与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方向移动,并进行观察的情况相同,而且,对于图12(a)所示的车辆用标识灯而言,也产生同样的现象。
这样,在灯具正面看,整体上看起来是明亮的反射面或透镜,当将视点向左右方向移动某种程度时,就会产生部分黑暗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对灯具的视觉效果,作为车辆用标识灯,其外观质量是不理想的。
此外,如果增大灯具的最大扩散角,便可在某个角度范围内对整个灯具看起来很明亮,但仅增大最大扩散角,便会使光扩散到不需要的范围,而使中央部变暗、或要增大灯泡的尺寸。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问题而开发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用标识灯,这种灯即使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朝左右方向移动,从斜方向观察灯具的场合,也能充分确保灯具看上去很明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在构成反光镜的反射面的各反射单元或前面透镜上形成的各透镜单元的结构上进行了改进。
本申请的第1方面发明的车辆用标识灯包括光源灯泡、将来自该光源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光镜、设置在该反光镜前方侧的前面透镜,上述反光镜的反射面是由多个能使来自上述光源灯泡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的反射单元构成的,上述前面透镜是平面镜,将上述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扩散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的上述一方侧的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
在这里,所谓“将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的上述一方侧的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是指“指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左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将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的右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或者“将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的左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同时将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的右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中的任意一种。
本申请的第2方面发明的车辆用标识灯包括光源灯泡、将来自该光源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光镜、设置在该反光镜前方侧的前面透镜,上述反光镜的反射面能将来自上述光源灯泡的光作为近似平行光进行反射,上述前面透镜上形成有多个能将上述反射面的反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透过的透镜单元,将来自上述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扩散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前面透镜的上述一方侧端部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
在这里,所谓“将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透镜的上述一方侧的端部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是指“将向左方向扩散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透镜左端部位置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将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透镜右端部位置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或者“将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透镜左端部位置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同时将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上述透镜右端部位置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中的任意一种。
在上述各发明中,对“最大扩散角”的具体值没有特别限制,只要适宜地设定在车辆用标识灯的合适角度范围内(例如,与灯具正面方向成20~40°的角度范围内)的值即可。
另外,在上述各发明中,对“多个反射单元”和“多个透镜单元”的具体结构也没有特别地限定,例如,可以采用区分为竖条纹状配置,或区分为格子状配置等。而且,“多个反射单元”和“多个透镜单元”只要具有向左右方向的扩散功能,而在上下方向上有无扩散功能均可。
根据上述结构,本申请第1方面发明的车辆用标识灯由于反光镜的反射面具有将光源灯泡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反射的多个反射单元,而上述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的最大扩散角,被设定成越靠近上述反射面的上述一方侧端部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从而能够获得下面的作用效果。
即,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随着灯具视线角的增大,不是象现有技术那样,明亮的反射区域渐渐减少、黑暗的反射区域渐渐增大,而是在到达某种程度的灯具视线角之前,整个反射面看起来是明亮的。
因此,根据本申请的第1方面发明,即使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的场合,也能确保灯具看上去很明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上述多个反射单元,是由水平断面呈凹状的反射单元与水平断面呈凸状的反射单元沿左右方向交替配置而成的,则可以在反射单元间不产生台阶和棱线的方式形成反射面,可使灯具看上去更美观。
另一方面,本申请第2方面发明的车辆用标识灯,由于其反光镜的反射面能将光源灯泡的光作为近似平行光进行反射,同时,在前面透镜上形成有将上述反射面的反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透过的多个透镜单元,而这些来自上述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扩散的最大扩散角,被设定成越靠近上述透镜的上述一方侧的端部的透镜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因此能获得如下的效果。
即,当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随着灯具视线角的增大,不象现有技术那样,明亮的透镜区域渐渐减少、黑暗的透镜区域渐渐增大,而是到达某种程度的灯具视线角之前,透镜整体看上去很明亮。
因此,根据本申请的第2方面发明,即使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的场合,也能确保灯具看上去很美观。
在上述各发明中,没有对“多个反射单元”和“多个透镜单元”的具体结构进行特别的限定,如果将朝上述最大扩散角度方向的来自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或者来自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在灯具前方3~5m的位置大致聚束,就能获得如下的效果。
即,在车辆的实际行驶中,车辆用标识灯被其后面行驶车辆的司机或要超车时被对方司机等注视,最近的情况也是自间隔3~5m的位置。因此,将朝上述最大扩散角度方向的来自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或者来自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在灯具前方3~5m的位置聚束,使可在车辆的实际行驶中取得下述效果,即,在达到某个灯具视线角之前,整个的反射面看上去很明亮。
可是,多数的车辆用标识灯是在左右方向上按一定间隔设置一对,因此,在上述各方面发明中,只要将各车辆用标识灯的各反射单元或各透镜单元的向上述一方侧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位于该一方侧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扩散角比另一方侧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扩散角小,则在将视点沿左右方向移动观察该两个灯具时,可使两个灯具的灯光效果协调。
图1是表示本发明实施例1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正视图;图2是表示上述实施例1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横剖面图;图3是表示上述实施例1的车辆用标识灯的作用的横剖面图;图4是表示上述实施例1的车辆用标识灯的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在左右方向上的光度分布图;图5是表示上述实施例1的车辆用标识灯之反光镜的反光方式的轴测图;图6是表示上述实施例1的变形例的与图2一样的图;图7表示上述变形例的与图5一样的图;图8是表示本发明实施例2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横剖面图;图9是表示上述实施例2的车辆用标识灯的作用的横剖面图;图10是上述实施例2的车辆用标识灯的前面透镜的光线方向之轴测图;图11是表示本发明实施例3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横剖面图;图12是表示现有技术的例子的与图2一样的图;图13是表示现有技术的例子的与图3一样的图;图14是表示现有技术的例子的与图4一样的图;图15是表示现有技术的例子的与图5一样的图。
以下,结合
本发明的实施例。
首先,说明本发明的实施例1。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1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正视图,图2是其横剖面图。
如上述图所示,本实施例的车辆用标识灯10是安装在车辆(汽车)的车体后端部的尾灯,它由具有在上下方向上延伸的灯丝12a的光源灯泡12、具有支承该光源灯泡12并将该光源灯泡12的光向前方(该前方是相对灯具而言,对车辆来讲是后方,以下同样)扩散反射的反射面14a的反光镜14、配置在该反光镜14的前方并安装在该反光镜14上的平面状前面透镜16组成。该车辆用标识灯10的外形是左右方向长的近似矩形的形状。
上述反光镜14的反射面14a是由划分成竖条状的多个反射单元14s构成的。这些反射单元14s是由以旋转抛物面作为基准面形成的水平断面呈凸状的圆柱形反射单元构成的,上述旋转抛物面以沿车辆的前后方向延伸的反光镜14的光轴Ax为中心轴、以该光轴Ax上的灯丝12a的位置为焦点。因此,来自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在该反射单元14s的左端部,向左方向的扩散角达到最大,在该反射单元14s右端部,向右方向的扩散角达到最大。
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将上述各反射单元14s的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设定成越靠近反射面14a的左端部的反射单元越小的值,将上述各反射单元14s的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设定成越靠近反射面14a的右端部的反射单元越小的值。
具体地说,如图3(a)所示,将上述各反射单元14s的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方向的反射光聚束在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上,同时如该图(b)所示,将上述各反射单元14s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方向的反射光聚束在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上,由此计算出各反射单元14s的左右两端部的该反射单元14s的水平方向切线角,再根据其结果确定各反射单元14s的水平断面形状。
上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被设定在灯具前方3m(车辆后方3m)位置的、从左右斜方向看光轴Ax与前面透镜16的交点的角度(灯具视线角)βL、βR各为30°的位置上。
图4表示上述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在左右方向上的光度分布图。
如图3和4所示,由于上述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的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均与该反射单元14s的单元视线角αL一致,上述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均与该反射单元14s的单元视线角αR一致,因此当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上述反射面14a的外观情况如下。
即,在灯具视线角βL、βR在30°以下的区域,由于来自各反射单元14s(不包含被反光镜14的侧壁等遮荫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能到达视点位置,因此如图5所示,整个反射面14a看上去是明亮的。而且,在该图中,各反射单元14s的右端部附近部位呈竖条状延伸的黑色带状部分Br是该反射单元14s中的光亮部分(光辉部)。
根据本实施例,即使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的情况下,也能够确保灯具的外观好看。
然而,在本实施例中,从各反射单元14s朝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方向和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方向的反射光,聚束在设定于灯具前方3m(车辆后方3m)的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处,该灯具前方3m的距离,就是后续行驶的车辆的司机或者进行超车时的对方车辆司机等注视车辆用标识灯10的距离,因此,在灯具视线角βL、βR达到30°之前,在实际的车辆运行中,可有效地实现整个反射面14a呈现明亮的现象。
而且,由于将上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分别设定在灯具视线角βL、βR均为30°的位置上,所以,可确保左右方向扩散角度,该扩散角度是作为车辆用标识灯10的尾灯应具备的灯具功能。
另外,象本实施例这样,若将灯具视线角βL、βR保持在30°,便能使尾灯具有良好的配光功能,即使灯具视线角超过了30°,由于获得了光源灯泡12直射的照射光,故灯具整体也不会全部变暗。
下面,说明上述实施例1的变形例。
图6和7表示本变形例的车辆用标识灯,与图2和5是同样的图。
如图6所示,本变形例的车辆用标识灯10’,其基本结构与上述实施例1相同,不过,在本变形例中,构成反光镜14的反射面14a的多个反射单元,将水平断面呈凹状的反射单元14s1与水平断面呈凸状的反射单元14s2左右交替配置这一点与上述实施例1不同。
如图7所示,在本变形例中,当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面向左右方向移动,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各反射单元14s1的左端部与各反射单元14s2的右端部的连接处存在着光辉部Br,这一点与上述实施例1不同,但当灯具视线角达到30°之前,能见到整个的反射面14a是明亮的,在这一点上与上述实施例1是一样的。
如本变形例所示,若使多个反射单元14s采用水平断面呈凹状的反射单元14s1与水平断面呈凸状的反射单元14s2在左右方向上交替配置的结构,则反射单元相互之间不产生台阶和棱线,而形成反射面14a,从而能够进一步提高灯具的观察效果。
下面,说明本发明的实施例2。
图8和9表示本实施例的车辆用标识灯,是与图2和3一样的图。
如图8所示,本实施例的车辆用标识灯20,其基本结构和上述实施例1相同。不过,反光镜14的反射面14a和前面透镜16的结构和上述实施例1的不相同。
即,在本实施例的车辆用标识灯20上,反光镜14的反射面14a由旋转抛物面构成,该旋转抛物面以反光镜14的光轴Ax为中心轴,以该光轴Ax上的灯丝12a的位置为焦点,反射面14a将光源灯泡12的光作为近似平行光反射。而且,在前面透镜16上形成多个竖条状的透镜单元16s,该透镜单元16s能将上述反射面14a的反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透过。
各透镜单元16s由水平断面呈凸状的圆柱形的透镜单元构成。因此,来自各透镜单元16s的反射光,在该透镜单元16s的左端部,向右方向扩散角最大,在该透镜单元16s的右端部,向左方向扩散角也最大。
在本实施例中,将上述各透镜单元16s的向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设定成越靠近前面透镜16左端部的透镜单元的值越小,将上述各透镜单元16s的向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设定成越靠近前面透镜16右端部的透镜单元的值越小。
具体地说,如图9(a)所示,从上述各透镜单元16s朝左方向最大扩散角θL方向的反射光聚束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同时,如该图(b)所示,从上述各透镜单元16s朝右方向最大扩散角θR方向的反射光聚束到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由此计算出各透镜单元16s的左右两端部的该透镜单元16s的水平方向切线角,再根据其结果确定各透镜单元16s的水平断面形状。
上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被分别设定在灯具前方3m(车辆后方3m)位置上的灯具视线角βL、βR均为30°的视点位置上。
如图9所示,来自上述各透镜单元16s的透过光的向左方向最大扩散角θL均与该透镜单元16s的单元视线角αL一致,来自上述各透镜单元16s的反射光的向右方向最大扩散角θR均与该透镜单元16s的单元视线角αR一致,因此,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前面透镜16的外观效果如下述。
即,灯具视线角βL、βR在30°以下的区域,由于所有来自透镜单元16s的透过光都能到达视点位置,因此,如图10所示,整个前面透镜16是明亮的。而且,在该图中,各透镜单元16s的左端部附近部位呈竖条状延伸的黑色带状部分Br是该透镜单元16s的明亮部分(光辉部)。
根据本实施例,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也能确保灯的外观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各透镜单元16s朝左方向最大扩散角θL方向和朝右方向最大扩散角θR方向的透过光,聚束在设定于灯具前方3m(车辆后方3m)位置的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处,但由于该灯具前方3m的距离,正好是后续行驶车辆的司机或进行超车时的对方车辆司机等注视车辆用标识灯10的距离,因此,在灯具视线角βL、βR达到30°之前,在实际的车辆运行中,能获得整个前面透镜16呈明亮的现象的效果。
而且,由于上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分别设定在灯具视线角βL、βR为30°的位置上,所以,可确保左右方向扩散角度,该扩散角度是作为车辆用标识灯20的尾灯应具备的灯具功能。
另外,象本实施例这样,若将灯具视线角βL、βR保持在30°,便能使尾灯具有良好的配光功能,即使灯具视线角超过了这个数字,由于获得了光源灯泡12直射的照射光,故灯具整体也不会全部变暗。
下面,说明本发明的实施例3。
图11是表示本实施例的车辆用标识灯的横剖面图。
如图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一对车辆用标识灯30L、30R按一定的左右间隔设置在车辆2的后端部上。这些灯具30L、30R的结构和上述实施例1一样,但是,各灯具30L、30R的反光镜14的反射单元14s的结构则与上述实施例1的不相同。
即,左侧灯具30L的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朝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L),设定成比右侧灯具30R的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朝左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L(R)小,右侧灯具30R的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朝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R),设定成比左侧灯具30L的各反射单元14s的反射光朝右方向的最大扩散角θR(L)小。
在本实施例中,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设定在灯具前方3m位置上的、左侧灯具30L的灯具视线角βL为30°的位置上,另外,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设定在灯具前方3m位置上的、右侧灯具30R的灯具视线角/βR为30°的位置上。
根据本实施例,将视点向左右方向移动,而观察左右一对车辆用标识灯30L、30R时,可使两灯具30L、30R的灯光效果和谐。
尤其是在本实施例中,因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对灯具30L、灯具30R来说,设置在同一位置,所以,左侧灯具30L的灯具视线角βL和右侧灯具30R的灯具视线角βR达到30°之前,可使两灯具30L、30R的整个反射面14a看起来是明亮的。
这时,又由于上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设定在灯具前方3m(车辆后方3m)的位置,该位置是后续行驶车辆的司机和进行超车时对方车辆司机等注视车辆用标识灯的位置,故灯具视线角βL、βR达到30°之前,在车辆的实际行驶中,可有效地使两灯具30L、30R的整个反射面14a看起来是明亮的。
并且,上述左侧临界视点位置EcL和右侧临界视点位置EcR分别设定在左侧灯具30L的灯具视线角βL和右侧灯具30R的灯具视线角βR为30°的位置上,因此,可充分确保作为车辆用标识灯30L、30R的尾灯在灯具功能上应具备的左右方向扩散角度。
此外,如本实施例那样,若确保灯具视线角βL、βR为30°,则尾灯的配光功能就非常好,即使灯具视线角超过30°,由于能得到光源灯泡12直射的照射光,因此整个灯具也不会全部变暗。
在上述各实施例中,是将车辆用标识灯10、20、30L、30R作为尾灯进行说明的,但是,其它的标识灯通过采用和上述各实施例相同的结构,也可取得和上述各实施例相同的效果。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用标识灯,包括光源灯泡、将来自该光源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光镜、设置在该反光镜的前方侧的前面透镜,所述反光镜的反射面是由多个能使来自所述光源灯泡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反射的反射单元构成的,所述前面透镜是平面镜,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朝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靠近所述反射面的所述一方侧端部的反射单元越小的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标识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反射单元由水平断面呈凹状的反射单元和水平断面呈凸状的反射单元沿左右方向交替配置而成。
3.一种车辆用标识灯,包括光源灯泡、将来自该光源灯泡的光向前方反射的反光镜、设置在该反光镜的前方侧的前面透镜,所述反光镜的反射面将来自所述光源灯泡的光作为近似平行光反射,所述前面透镜由多个将所述反射面的反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透过的透镜单元构成,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向左右方向的至少一方侧扩散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越是在所述前面透镜的所述一方侧端部的透镜单元越小的值。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标识灯,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各反射单元朝上述最大扩散角方向的反射光或来自所述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在灯具前方的3~5m处大致聚束。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标识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用标识灯沿左右方向按一定间隔设置一对,所述各车辆用标识灯的所述各反射单元的反射光或来自上述各透镜单元的透过光朝所述一方侧扩散的最大扩散角,设定成位于该一方侧的车辆用标识灯的值比另一方侧的车辆用标识灯的值小。
全文摘要
一种车辆用标识灯,在将视点从灯具正面方向向左右方向移动,而从斜方向观察灯具时,也能确保对灯具的良好视觉效果。反光镜14的反射面14a用多个将光源灯泡12的光向左右方向扩散反射的反射单元14s构成。这些反射单元14s的左方向最大扩散角θL,被设定成越靠近反射面14a左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其右方向最大扩散角θR被设定成越靠近反射面14a右端部位置的反射单元的最大扩散角越小。在灯具视线角达到一定程度之前,能使整个反射面14a看上去很明亮。
文档编号F21V7/00GK1326065SQ01123198
公开日2001年12月12日 申请日期2001年5月17日 优先权日2000年5月17日
发明者夏目和典 申请人: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