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2365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灯管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管,用于安装在灯架上,所述灯管包括灯壳、容置在所述灯壳内的至少一个发光体以及插装在所述灯壳两端的堵头;所述灯壳包括:具有第一直径的出光部分;所述出光部分位于所述灯壳上靠近点亮的发光体的一侧,以使所述点亮的发光体发射的光经由所述出光部分射出灯管;以及具有第二直径的底座部分;所述底座部分位于所述灯壳上靠近所述灯架的一侧,并与所述出光部分相连接,且所述底座部分的第二直径大小与所述灯架的直径大小相适配。本实用新型的灯管无需转换器即可安装在直径不同的灯架上,安装方便且成本低。
【专利说明】一种灯管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灯管。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LED或OLED灯管可以根据其直径大小分为T5、T8、TlO灯管等。现有技术中经常存在灯架直径与所需安装的灯管直径不同的场合,例如在安装有T8/T10灯架的场合中安装T5灯管,或者在安装有T5灯架的场合中安装T8/T10灯管的情况,此时灯管通常需要采用转换器或转换接口来完成安装。这种灯管的安装过程麻烦,且成本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成本较低,且无需转换器即可安装在直径不同的灯架上的灯管。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灯管,安装在灯架上,所述灯管包括灯壳、容置在所述灯壳内的至少一个发光体以及插装在所述灯壳两端的堵头;所述灯壳包括:
[0005]具有第一直径的出光部分;所述出光部分位于所述灯壳上靠近点亮的发光体的一侦牝以使所述点亮的发光体发射的光经由所述出光部分射出灯管;以及
[0006]具有第二直径的底座部分;所述底座部分位于所述灯壳上靠近所述灯架的一侧,并与所述出光部分相连接,且所述底座部分的第二直径大小与所述灯架的直径大小相适配。
[0007]—个实施例中,所述灯管还包括用于提供电源和光源的电路;所述电路包括基板以及安装在所述基板上的电源;
[0008]其中,所述基板的一个表面上安装有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分别与所述电源以及所述基板电连接,且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朝向所述出光部分。
[0009]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管还包括用于提供电源和光源的电路;所述电路包括基板以及安装在所述基板上的电源;
[0010]其中,所述基板相对的两个表面上均安装有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分别与所述电源以及所述基板电连接;
[0011]所述基板为控制电路,以控制所述基板的朝向所述出光部分的一个表面上的发光体被点亮,而所述基板的另一表面上的发光体熄灭。
[0012]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为LED灯珠或OLED灯珠。
[0013]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壳的内壁围成容置腔,且所述灯壳的内壁上形成有两个相对设置的卡槽;每一所述卡槽均沿所述灯管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基板容置在所述容置腔内,且所述基板的两侧分别卡设于所述相对的两个卡槽上。
[0014]一个实施例中,每一所述卡槽均包括所述灯壳的内壁向所述容置腔突出形成的两个卡槽部分,所述两个卡槽部分沿垂直于所述灯管长度方向的方向间隔设置。
[0015]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堵头包括:
[0016]堵头主体,所述堵头主体的形状与所述灯壳的截面形状相同;
[0017]灯脚,所述灯脚插设在所述堵头主体上,并与所述电源电连接,且所述灯脚还与外部电源电连接;
[0018]固定部分,所述固定部分从所述堵头主体上背离所述灯脚的一侧向所述容置腔的内部延伸,以使所述固定部分抵靠在所述灯壳的内壁上。
[0019]优选地,所述堵头为由透明的聚碳酸酯材料制成的堵头。
[0020]优选地,所述固定部分与所述灯壳的内壁之间还设有粘接层。
[0021]优选地,所述粘接层为背胶层、双面胶层或树脂胶层。
[002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计具有不同直径的两个部分的灯壳,其中一个部分用作出光部分,另一部分用作底座部分,且底座部分的直径与灯架直径相同,使得该灯管能安装在与底座部分直径相同的灯架上,而无需转换器或转换接口,省去了复杂的转换过程。采用该种灯管可以快速地安装在不同直径的灯架上,简化了灯管的安装过程,降低了生产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3]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0024]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灯管;
[0025]图2是图1中的灯壳的截面示意图;
[0026]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灯管的堵头的结构示意图;
[0027]图4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中的堵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以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29]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灯管。如图1所示,该灯管包括管状结构的灯壳1、插装在灯壳I两端的堵头2以及容置在灯壳I内的电路3。其中,堵头2用于对该灯壳I进行密封,而电路3用于为灯管提供电源和光源。
[0030]具体来说,灯壳I内部为中空结构,其内壁围成容置腔11。灯壳I的内壁上形成有两个相对设置卡槽12 ;该卡槽12沿灯管的长度方向延伸分布在内壁上。电路3容置在该容置腔11内,且电路3的两侧分别卡设在上述两个卡槽12中,以实现该电路3在容置腔11内的固定。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优选地,每个卡槽12均由灯壳I的内壁向容置腔突出形成的两个卡槽部分(未标号)构成。这两个卡槽部分沿垂直于灯管长度方向的方向间隔设置,从而在两个卡槽部分之间的空间内形成上述卡槽12。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两个卡槽12也可以由灯壳I的内壁朝远离容置腔11的方向内凹形成。其中,内凹深度不超过0.8mm,以免影响灯壳I的强度。优选地,该灯壳I为双色模PC (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灯罩。
[0031]图1进一步示出了电路3的具体结构。在本实施例中,该电路3包括基板31,以及安装在该基板31上的至少一个发光体32以及电源33。其中,基板31的两侧卡设在上述卡槽12内。电源33与至少一个发光体32电连接,以为发光体32提供电源动力。一个实施例中,该基板31可以为PCB电路板。而发光体32优选为LED灯珠或OLED灯珠。此外,优选地,基板31的两个表面上可以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发光体32,且基板31与两个表面上的发光体32均电连接。此时,该基板31优选为控制电路,以在设定的时刻控制仅有一个表面上(朝向出光部分的表面上)的发光体32被点亮,而另一表面上发光体32保持熄灭。
[0032]在本实施例中,由于发光体32和电源33均安装在同一基板31上,可以理解为发光体32与电源33 —体化设计,因此可以有效地减少生产工序,提高生产效率。
[0033]图2示出了该灯壳I的截面形状。按照如图2所示,该灯壳I的截面呈葫芦形。沿A-A线将灯壳I划分为出光部分13和底座部分14。其中,出光部分13位于灯壳I上靠近点亮的发光体32的一侧,以使得点亮的发光体32发射的光经由该出光部分13射出灯管。其中,出光部分13具有第一直径D1,该第一直径Dl依据用户的需求(例如对灯管发光强度的需求)来选定。底座部分14位于灯壳I上靠近灯架的一侧,用于支撑上述出光部分13。该底座部分14具有第二直径D2,该第二直径D2大小与灯架直径大小相适配。且出光部分13和底座部分14通过圆弧过渡连接成一整体。
[0034]在图2所示的实施例中,出光部分13的直径大于底座部分14的直径。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此。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出光部分13的直径也可以小于底座部分14的直径;或等于该底座直径14。只要底座部分14的直径适配于灯管所需安装的灯架的直径,而出光部分13的直径满足用户的发光需求即可。
[0035]例如,如果底座部分14直径与T5灯管直径相同,则该底座部分14可以安装在T5灯架上。而出光部分13的直径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变化成与T6?TlO灯管对应的直径相同,以使得该灯管分别满足对应于T6?TlO灯管的发光强度。即,本实施例中的灯管此时可以用作“T6?TlO灯管”;且该“T6?TlO灯管”均可以安装在T5灯架上,而不需要设置额外的转换器或转换接口。
[0036]若底座部分14的直径设置成其他直径,则灯管可以安装在其他与底座部分14直径相同的直径的灯架上。
[0037]此外,对于具有不同直径的两个部分(区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灯壳而言,安装有这种灯壳的灯管可以分别安装在两个直径不同的灯架上。其中,两个灯架的直径大小分别对应于灯管的两个直径的大小。例如,包括直径大小与T5灯管直径相同的第一部分和直径大小与T8灯管直径相同的第二部分的灯管,可以安装在T8灯架或T5灯架上。在这个实施例中,若该种灯管安装在T5灯架上,则第一部分此时为底座部分,而第二部分为出光部分,因此该灯管发出与T8灯管强度相同的光,使得该灯管可以用作T8灯管。而当灯管安装在T8灯架上时,此时第二部分为底座部分,而第一部分为发光部分,因此灯管将发出与T5灯管强度相同的光,使得该灯管可以用作T5灯管。
[0038]当然,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例子(即,灯管的第一部分直径与T5灯管直径相同,而第二部分直径与T8灯管直径相同)。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灯管第一部分的直径可以为T5?TlO中任一直径大小;而第二部分的直径可以为T5?TlO中的另一直径(另一直径大小可以与第一部分直径大小相同,也可以不同)大小。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灯管可以快速的安装在任意直径的灯架上,而不需要设置转化器或转换接口。
[0039]图3-4进一步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堵头2的两种结构。一并结合图1,该堵头2的截面形状与灯壳I的截面形状相同。其中,该堵头2具体包括堵头主体21、灯脚22以及固定部分23。其中,堵头主体I的形状与灯壳I的截面形状相同。而灯脚22插设在堵头主体21上,且灯脚22在远离灯壳I的容置腔11的一侧延伸穿出于该堵头主体21。该堵头主体21与电源33电连接,并进一步与外部电源电连接,以为灯管整体供电。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灯脚22的数量为2个。根据现有的灯管,按照两个灯脚22中心距离的不同可以将堵头主要分为G5堵头(参见图3)和G13堵头(参见图4)。优选地,该堵头可以由透明材料制成,以使得所制得的灯管无暗区相连。优选地,该堵头由透明塑料,例如透明的PC(聚碳酸酯)材料制成。
[0040]固定部分23从堵头主体21上背离灯脚22的一侧向灯壳I的容置腔11内部延伸。在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该固定部分23形状与灯壳I的底座部分形状相适配。在堵头2插装在灯壳I的两侧时,固定部分23抵靠在灯壳I的内壁上,以使得该堵头2可以紧密地设置在灯壳I上。优选地,固定部分23与灯壳I的内壁之间还可以设置有粘接层(未示出),从而将固定部分23与灯壳I的内壁紧密连接。优选地,该粘接层为背胶层、双面胶层或树脂胶层。此外,该固定部分23也可以通过超声焊接的方式与灯壳I的内壁固定连接。
[0041]以下以包括直径不同的第一部分(直径大小与T5灯管直径相同)和第二部分(直径大小与T8灯管直径相同)的灯管为例,说明这种灯管如何安装在直径不同的灯架(在本实施例中为T8灯架或T5灯架)上。
[0042]当灯管安装在T5灯架上时,由于第一部分的直径与T5灯架直径相同,则将第一部分设置为底座部分14,而将第二部分设置成出光部分13。此时,由于第二部分的直径与T8灯管直径相同,因此可以看出,该灯管此时具有与T8发光强度相同的发光强度(即此时该灯管用作T8灯管)。此时,适应性地将灯壳I两侧的堵头选择为G13堵头。随后,将第一部分安装在朝向T5灯架的一侧,并控制朝向出光部分13 (此时为第二部分)的发光体32点亮,进而发光体32发出的光经由第二部分发射出去。该灯管的发光强度与T8灯管发光强度相问。
[0043]而在灯管安装在T8灯架上时,由于第二部分的直径与T8灯架直径相同,则将第二部分设置成底座部分14,而将第一部分设置为出光部分13。由于第一部分的直径大小与T5灯管直径相同,因此可以看出,该灯管此时具有与T5发光强度相同的发光强度(即此时该灯管用作T5灯管)。此时,适应性地将灯壳I两侧的堵头选择为G5堵头。并将第二部分安装在靠近灯架的一侧。同时,将基板31上的发光体32反向安装以使该发光体32朝向第一部分(对应于基板31上仅有一表面设置有发光体32的情况);或者通过基板31控制朝向第一部分一侧的发光体32被点亮(对应于基板31相对的两个表面上均设置有发光体32的情况),而朝向第二部分一侧的发光体32熄灭。因此,被点亮的发光体32发出的光经由第一部分发射出去。此时,该灯管的发光强度与T5灯管的发光强度相同。
[0044]当然,本实用新型的灯管的直径并不限制于上述对应于T5和T8灯管的直径;也可以选择对应于其他型号的直径;并适应性地选择对应的堵头即可。
[0045]本实用新型通过设计具有不同直径的两个部分的灯壳,其中一个部分用作出光部分,另一部分用作底座部分,且底座部分的直径与灯架直径相同,使得该灯管能安装在与底座部分直径相同的灯架上,而无需转换器或转换接口,省去了复杂的转换过程。采用该种灯管可以快速地安装在不同直径的灯架上,简化了灯管的安装过程,降低了生产成本。
[0046]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灯管,用于安装在灯架上,所述灯管包括灯壳、容置在所述灯壳内的至少一个发光体以及插装在所述灯壳两端的堵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包括: 具有第一直径的出光部分;所述出光部分位于所述灯壳上靠近点亮的发光体的一侧,以使所述点亮的发光体发射的光经由所述出光部分射出灯管;以及 具有第二直径的底座部分;所述底座部分位于所述灯壳上靠近所述灯架的一侧,并与所述出光部分相连接,且所述底座部分的第二直径大小与所述灯架的直径大小相适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提供电源和光源的电路;所述电路包括基板以及安装在所述基板上的电源; 其中,所述基板的一个表面上安装有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分别与所述电源以及所述基板电连接,且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朝向所述出光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提供电源和光源的电路;所述电路包括基板以及安装在所述基板上的电源; 其中,所述基板相对的两个表面上均安装有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分别与所述电源以及所述基板电连接; 所述基板为控制电路,以控制所述基板的朝向所述出光部分的一个表面上的发光体被点亮,而所述基板的另一表面上的发光体熄灭。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体为LED灯珠或OLED灯珠。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壳的内壁围成容置腔,且所述灯壳的内壁上形成有两个相对设置的卡槽;每一所述卡槽均沿所述灯管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基板容置在所述容置腔内,且所述基板的两侧分别卡设于所述相对的两个卡槽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卡槽均包括所述灯壳的内壁向所述容置腔突出形成的两个卡槽部分,所述两个卡槽部分沿垂直于所述灯管长度方向的方向间隔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堵头包括: 堵头主体,所述堵头主体的形状与所述灯壳的截面形状相同; 灯脚,所述灯脚插设在所述堵头主体上,并与所述电源电连接,且所述灯脚还与外部电源电连接; 固定部分,所述固定部分从所述堵头主体上背离所述灯脚的一侧向所述容置腔的内部延伸,以使所述固定部分抵靠在所述灯壳的内壁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堵头为由透明的聚碳酸酯材料制成的堵头。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分与所述灯壳的内壁之间还设有粘接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粘接层为背胶层、双面胶层或树脂月父层O
【文档编号】F21V17/10GK204062876SQ201420547221
【公开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23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23日
【发明者】宗万里 申请人:深圳市众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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