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拆装的分体式灯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3657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拆装的分体式灯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拆装的分体式灯罩。



背景技术:

现有的灯罩,大多是固定的一个整体,在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由于体积较大,必然存在占用空间大、包装和运输成本高等缺陷。针对上述缺陷,开始出现了分体式的灯罩,可将灯罩分部件包装运输,使用时再进行组装。但是,大部分分体式灯罩在组装的时候通过双面胶条、胶水或玻璃胶等将灯罩部分与支架部分胶合连接,该种固定方式除了胶合过程操作困难,还使灯罩后续搬运或收纳难以进行重复拆装。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便拆装的分体式灯罩,拆装简单方便,除了方便产品出厂包装运输,还给使用者二次搬运、收纳、拆卸清洁等带来便利性。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便拆装的分体式灯罩,包括顶圈、底圈和柔性的罩带,所述顶圈和底圈为环状,所述罩带可拆卸地围设在所述顶圈和底圈的外围;所述罩带的内侧设有第一连接条和第二连接条,所述第一连接条轴向上设有贯穿两端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形状与所述顶圈的外围对应,所述罩带通过第一凹槽包住顶圈外围可拆卸地与所述顶圈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条轴向上设有贯穿两端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形状与所述底圈的外围对应,所述罩带通过第二凹槽包住底圈外围可拆卸地与所述底圈连接。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条固定在所述罩带上围,所述第二连接条固定在所述罩带下围。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顶圈和底圈的外围横截面积为圆形,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为C型槽,使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对顶圈和底圈的包合更加紧固。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顶圈和底圈为圆形环状。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顶圈和底圈为多边形环状。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条分为与所述顶圈的边数对应的若干段,所述第二连接条分为与所述底圈的边数对应的若干段。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条和第二连接条为弹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开口可进行弹性扩张与收合。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条和第二连接条通过胶水固定在罩带上,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朝向罩带内侧。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顶圈上设有用于连接灯体的支撑架。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架包括设于所述顶圈内的支撑环、以及将该支撑环固定连接于所述顶圈的辐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罩带的内侧设置弹性的第一连接条和第二连接条与顶圈和底圈外围包合固定,拆装简单方便,除了方便产品出厂包装运输,还给使用者二次搬运、收纳、拆卸清洁等带来便利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胶条包合顶圈外围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罩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下结合附图,对本申请方案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一:

参见附图1-3,一种便拆装的分体式灯罩,包括顶圈1、底圈2和柔性的罩带3,所述顶圈1和底圈2为圆形环状,所述罩带3可拆卸地围设在所述顶圈1和底圈2的外围。所述罩带3内侧的上围通过胶水固设有第一连接条4,下围通过胶水固设有第二连接条5。所述第一连接条4和第二连接条5为弹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连接条4轴向上设有贯穿两端的第一凹槽41,所述第二连接条5轴向上设有贯穿两端的第二凹槽51,所述第一凹槽41和第二凹槽51朝向罩带3内侧。所述顶圈1和底圈2的外围横截面积为圆形,所述第一凹槽41和第二凹槽51为C型槽。所述罩带3通过第一凹槽41包住顶圈1外围可拆卸地与所述顶圈1连接。所述罩带3通过第二凹槽51包住底圈2外围可拆卸地与所述底圈2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顶圈1上设有用于连接灯体的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包括设于所述顶圈1内的支撑环11、以及将该支撑环11固定连接于所述顶圈1的辐条12。

组装时,将第一连接条4的第一凹槽41的开口对准顶圈1的外围,按压第一连接条4,第一凹槽41弹性扩张使顶圈1的外围落入其内,同理通过按压使底圈2外围落入第二连接条5的第二凹槽51内,罩带3围在所述顶圈1和底圈2的外围固定呈圆筒状。拆卸时,向外拉扯罩带3,使第一凹槽41弹性扩张脱离所述顶圈1、第二凹槽51弹性扩张脱离所述底圈2完成拆卸,操作十分简单,大大提高组装和拆卸的效率。

实施例二:

参见附图4-5,本实施例二与上述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所述顶圈1和底圈2为方形环状。所述第一连接条4分为与所述顶圈1的边数对应的四段,所述第二连接条5分为与所述底圈2的边数对应的四段。主装时,分别将第一连接条4与顶圈1的四边连接,将第二连接条5与底圈2的四边连接即可。

上述优选实施方式应视为本申请方案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凡与本申请方案雷同、近似或以此为基础作出的技术推演、替换、改进等,均应视为本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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