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汽车配件,尤其涉及一种汽车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1、汽车照明装置通过发射可见光提高车辆辨识度或者照亮车辆的外界环境,以便于分辨车辆或者为驾驶员操纵车辆提供帮助。随着汽车安全性能的逐渐提高以及智能驾驶的发展,汽车照明装置的功能也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2、激光雷达属于一种光学检测系统,一般是通过发射光谱中人眼不可见的红外光对外界环境进行测距、成像等探测,以便为驾驶员操纵车辆提供帮助。当在汽车的前灯或者尾灯上集成激光雷达后,用以辅助驾驶,可有效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能。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光源发光,会将照明装置的内部照亮,使得可以从外向内看到照明装置的内部结构,美观度差;且激光雷达是通过光进行信息传输的,需要避免光源发出的光影响激光雷达的正常工作。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出一种制造工艺简单、美观度高,且可有效防止激光雷达工作被干扰的汽车照明装置。
2、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出一种汽车照明装置,包括:
3、面罩和安装壳,所述面罩和所述安装壳围成一安装腔;
4、遮光支架、光源和激光雷达,所述遮光支架和所述光源均处于所述安装腔中,且所述光源处于所述遮光支架中,所述激光雷达设置于所述面罩上;
5、其中,所述面罩上具有光源透光区和激光雷达视窗区,所述遮光支架上具有一透光通道,所述光源透光区正对于所述透光通道,所述光源发出的光可经过所述透光通道并从所述光源透光区射出;所述激光雷达视窗区正对于所述激光雷达,且所述激光雷达视窗区可供预设波段的光透过。
6、进一步地,所述遮光支架与所述面罩固定连接,或者与所述面罩一体注塑成型;所述遮光支架的材质为不透明材质。
7、进一步地,所述光源安装于所述遮光支架上,或者与所述遮光支架一体注塑成型。
8、进一步地,所述面罩包括第一外罩和内罩,所述第一外罩和所述内罩固定连接或者一体注塑成型;其中,
9、所述第一外罩的材质为透明材质,且所述第一外罩覆盖所述遮光支架和所述激光雷达,所述光源透光区处于所述第一外罩上;
10、所述内罩的材质为不透明材质,且所述内罩覆盖所述激光雷达、不覆盖所述遮光支架。
1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外罩可透过所述预设波段的光以及可见光,所述内罩可透过所述预设波段的光以及部分可见光。
12、进一步地,所述外罩的材质为透明pmma或透明pc,所述内罩的材质为黑色pc或者黑色coc。
13、进一步地,所述面罩包括第二外罩和附于所述第二外罩内壁上的介质膜,且所述第二外罩的材质为透明材质;
14、所述第二外罩覆盖所述遮光支架和所述激光雷达,且所述第二外罩可透过所述预设波段的光以及可见光;所述光源发出的光可经过所述透光通道并依次透过所述介质膜和所述第二外罩;所述介质膜可反射由所述第二外罩的外侧向内侧射入的可见光。
15、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外罩的材质为透明pc或者透明pmma。
16、进一步地,所述面罩包括主体和与所述主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注塑成型的透光部,所述光源透光区处于所述透光部上;所述主体覆盖所述激光雷达,且不覆盖所述遮光支架;
17、所述主体可透过所述预设波段的光以及部分可见光。
18、进一步地,所述安装腔为密封腔,所述遮光支架和所述光源均处于所述密封腔中;
19、所述激光雷达处于所述密封腔中,或者所述激光雷达处于所述密封腔之外。
2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1、本实用新型中,在所有的方案中,光源发出的光均通过遮光支架进行了遮挡,光源发出的光只能沿着遮光支架中的透光通道,从面罩上的光源透光区射出,而光源向其他方向的光均被遮光支架进行了遮挡,保证在光源发光时,不会将照明装置的内部照亮,无法由外向内看到照明装置的内部结构,其美观度高;且由于光源发出的光被隔离开,也不会干扰激光雷达的正常工作。在第一种方案中,通过内罩和透明的第一外罩构成双层面罩,第一外罩可透过可见光和激光雷达工作时所需预设波段的光,内罩只透过激光雷达工作时所需预设波段的光以及部分可见光,实现激光雷达和光源的正常工作;在第二种方案中,通过透明的第二外罩以及附于第二外罩上的介质膜构成双层面罩,保证激光雷达正常工作的同时,保证光源照明;第三种方案中,通过设置大尺寸的不透明主体以及小尺寸的透明透光部构成单层面罩,保证激光雷达和光源的正常工作。三种不同的实现方式,对应的实现工艺也不同,制造商可根据不同的设备条件,选择相应的实现工艺,且该制造工艺简单,成本低。
1.一种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支架与所述面罩固定连接,或者与所述面罩一体注塑成型;所述遮光支架的材质为不透明材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安装于所述遮光支架上,或者与所述遮光支架一体注塑成型。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罩包括第一外罩和内罩,所述第一外罩和所述内罩固定连接或者一体注塑成型;其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罩可透过所述预设波段的光以及可见光,所述内罩可透过所述预设波段的光以及部分可见光。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罩的材质为透明pmma或透明pc,所述内罩的材质为黑色pc或者黑色coc。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罩包括第二外罩和附于所述第二外罩内壁上的介质膜,且所述第二外罩的材质为透明材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外罩的材质为透明pc或者透明pmma。
9.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罩包括主体和与所述主体固定连接或一体注塑成型的透光部,所述光源透光区处于所述透光部上;所述主体覆盖所述激光雷达,且不覆盖所述遮光支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腔为密封腔,所述遮光支架和所述光源均处于所述密封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