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照明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灯具。
背景技术:
1、洗墙灯是用来做建筑装饰照明之用的一种灯具,顾名思义,洗墙灯将灯光照射在建筑墙壁上且能够使灯光像流水一样呈现,从而起到装饰墙壁的效果。目前,洗墙灯的线材与灯体的固定方式是通过打胶固定或者专用的扣位固定。上述两种固定方式不仅工序繁琐,而且使用过程中线材不能遭受外力作用,以避免固定结构以及灯体内部与线材连接的元件(例如电路板)损坏。针对以上问题,洗墙灯的线材固定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一种灯具,其包括壳体、光源组件、线材以及固持组件;壳体设置有内腔以及出光口,出光口与内腔连通;光源组件设置于内腔,光源组件发射的光线经由出光口射出;线材连接于光源组件;固持组件包括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相对间隔地设置以共同限定穿线间隙;线材穿设于穿线间隙,并被夹持于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之间。
2、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壳体还设置有进线口,进线口由至少两个相对的侧壁限定,进线口与内腔连通,线材穿设于进线口,并在穿线间隙及进线口的至少一个侧壁的抵持作用下而形成弯曲结构。
3、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壳体具有第一内表面,第一固定件连接于第一内表面并相对于第一内表面凸伸;穿线间隙由相对间隔的第一端壁和第二端壁共同限定,第一端壁位于第一固定件朝向第二固定件的端部,第二端壁位于第二固定件朝向第一固定件的端部;第一端壁与第一内表面之间的距离为b1,第二端壁与第一内表面之间的距离为b2;进线口由相对间隔的第一孔壁和第二孔壁共同限定,第一孔壁位于第二孔壁和第一内表面之间;第二孔壁与第一内表面之间的距离为a1,第一孔壁与第一内表面之间的距离为a2,线材的线径尺寸为d;a1、b1、d满足:a1-b1<d;或者a2、b2、d满足:b2-a2<d。
4、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线材与光源组件通过触点进行电性连接,触点与第一内表面之间的距离为c,c、b1、b2满足:c≠(b1+b2)/2。
5、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可拆卸连接,第一内表面设置于第一壳体朝向第二壳体的一侧,出光口设置于第二壳体,第一固定件设置于第一壳体,第二固定件设置于第二壳体。
6、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光源组件包括电路板以及多个发光单元,多个发光单元设置于电路板朝向出光口的一侧;电路板连接于第一壳体,穿线间隙位于电路板与进线口之间,线材位于内腔的一端电性连接于电路板。
7、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光源组件还包括混光件,混光件位于发光单元与出光口之间。
8、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混光件包括连接部以及混光部;连接部连接于电路板,混光部连接于连接部,混光部设置有让位槽,多个发光单元位于让位槽内。
9、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光源组件还包括透镜,透镜设置于混光件与出光口之间,混光件射出的光线经由透镜的折射后射出至出光口。
10、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透镜靠近混光件的一侧设有折射腔,混光件至少部分地嵌入折射腔,折射腔与混光件相对的内底面朝向混光件弯曲凸出。
11、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固定件朝向第二固定件的表面设置有第一固定齿,第二固定件朝向第一固定件的表面设置有第二固定齿,第一固定齿与第二固定齿相对间隔设置以共同限定穿线间隙;第一固定齿与第二固定齿共同夹紧线材。
12、可选地,在一些实施例中,线材设置有两根,两根线材分别位于壳体的相对两侧,固持组件设置有两个,每个固持组件中的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共同夹紧固定一根线材。
13、本申请提供的灯具中,通过在壳体内设置相对间隔的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二者限定构成穿线间隙,工作人员在组装灯具时,只需将线材依次从进线口和穿线间隙中穿过,线材便可被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夹紧固定,从而实现线材与壳体的固定连接;工作人员在对上述灯具的线材进行固定时,不仅操作简单方便,并且由于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因此当线材遭受外力作用时,固定结构也不会损坏故障,从而能够实现线材与光源组件的稳定可靠地连接。
1.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还设置有进线口,所述进线口由至少两个相对的侧壁限定,所述进线口与所述内腔连通,所述线材穿设于所述进线口,所述线材位于所述进线口与所述穿线间隙之间的部分为弯曲结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具有第一内表面,所述第一固定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内表面并相对于所述第一内表面凸伸;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材与所述光源组件通过触点进行电性连接,所述触点与所述第一内表面之间的距离为c,c、b1、b2满足:c≠(b1+b2)/2。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内表面设置于所述第一壳体朝向所述第二壳体的一侧,所述出光口设置于所述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固定件设置于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第二固定件设置于所述第二壳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包括电路板以及多个发光单元,多个所述发光单元设置于所述电路板朝向所述出光口的一侧;所述电路板连接于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穿线间隙位于所述电路板与所述进线口之间,所述线材位于所述内腔的一端电性连接于所述电路板。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还包括混光件,所述混光件位于所述发光单元与所述出光口之间;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还包括混光件,所述混光件位于所述发光单元与所述出光口之间;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朝向所述第二固定件的表面设置有第一固定齿,所述第二固定件朝向所述第一固定件的表面设置有第二固定齿,所述第一固定齿与所述第二固定齿相对间隔设置以共同限定所述穿线间隙;所述第一固定齿与所述第二固定齿共同夹紧所述线材。
10.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材设置有两根,两根所述线材分别位于所述壳体的相对两侧,所述固持组件设置有两个,每个所述固持组件中的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共同夹紧固定一根所述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