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挤水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压缩比的挤水机出料口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垃圾污染也在日益加剧,对于城市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较为高效也较为清洁,其中如塑料、薄膜、方便袋类的垃圾是被分离出来,先进行脱水,然后进行裂解或送入气化炉等后续处理,而完成这部分脱水工作现主要采用的设备就是挤水机。挤水机主要是利用推送物料使物料形成挤压效果然后将水分挤出,以实现脱水的目的,但现在常用的挤水机的挤压压力并不理想,脱水效果一般;对于不同的物料,其含水量、零碎程度、硬软程度等都不一样,这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节挤压压力,而现有的挤水机很难实现这一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形成更好的挤压压力,能实时调节挤压压力并附带自疏导功能的可调节压缩比的挤水机出料口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可调节压缩比的挤水机出料口结构,安装在挤水机的脱水筒的出料端,包括与所述脱水筒连接的出料筒,所述出料筒的出料端固定叠置有多片物料通道截面积依次减小的缩径法兰片,多片所述缩径法兰片的内孔构成锥形物料挤压通道。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脱水筒与所述出料筒之间还固定连接有沥水筒,所述沥水筒设有轴向设置的长条沥水孔。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沥水筒的内腔设为锥体形状。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出料筒内安装有螺旋疏导装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螺旋疏导装置包括安装在所述出料筒内的疏导轴,所述疏导轴上设有螺旋疏导叶片。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可调节压缩比的挤水机出料口结构,安装在挤水机的脱水筒的出料端,包括与所述脱水筒连接的出料筒,所述出料筒的出料端固定叠置有多片物料通道截面积依次减小的缩径法兰片,多片所述缩径法兰片的内孔构成锥形物料挤压通道;本发明通过将出料筒设置为锥形通道,使物料在被推进过程中能被不断地压缩以形成更好的挤压压力,利用不同数量组合的缩径法兰片,可以实时调节挤压压力以满足对挤压压力的需求;本发明还增加螺旋疏导装置,对可能发生的物料松散或堵塞的状况进行实时处理,保证挤水工作能连续进行。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发明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压缩比减小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脱水筒;2-推料轴;21-螺旋推料叶片;3-出料筒;31-固定螺栓;4-缩径法兰片;5-沥水筒;51-长条沥水孔;6-螺旋疏导装置;61-疏导轴;62-螺旋疏导叶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详细描述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附图中,将相同的附图标记赋予结构以及功能基本相同的组成部分,并且为了使说明书更加简明,省略了关于基本上相同的组成部分的冗余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可调节压缩比的挤水机出料口结构,安装在挤水机的脱水筒1的出料端,包括与所述脱水筒1连接的出料筒3,所述脱水筒1内转动安装有推料轴2,所述推料轴2上设有螺旋推料叶片21;所述出料筒3的内腔设为锥形。
所述出料筒3的出料端固定叠置有多片物料通道截面积依次减小的缩径法兰片4,多片所述缩径法兰片4的内孔构成锥形物料挤压通道,末端的所述缩径法兰片4构成本实施例的出料口,本实施例所述缩径法兰片4固定安装在四根固定螺栓31上,所述固定螺栓31固定安装在所述出料筒3上;本实施例所述缩径法兰片4的内孔设为圆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节所述缩径法兰片4的数量,如初始时物料较为松散,含水量较大,这时可以增加所述缩径法兰片4的数量,这样末端的所述缩径法兰片4的内径就越小,压缩比就越大,物料更容易被压缩以形成本实施例所需的挤压压力,当正常挤压时,压缩比过大容易导致物料推进不畅甚至堵塞的情况,这时可以从末端依次减少若干所述缩径法兰片4,由此来减小压缩比,使挤水工作正常进行。
所述脱水筒1与所述出料筒3之间还固定连接有沥水筒5,所述沥水筒5设有轴向设置的长条沥水孔51,所述沥水筒5的内腔设为锥体形状,这样可以使所述沥水筒5、所述出料筒3和多片所述缩径法兰片4形成一个连续的压缩通道,挤压压力相对来说增大了,常规的漏水孔不能满足排水的需要,这样本实施例设置所述长条沥水孔51来增大漏水面积,形成更好的漏水效果。
所述出料筒3内安装有螺旋疏导装置6,所述螺旋疏导装置6包括安装在所述出料筒3内的疏导轴61,所述疏导轴61上设有螺旋疏导叶片62;在挤压工作进行当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推料不畅甚至堵塞的情况,这时可以使用上述螺旋疏导装置6在出料口处帮助将物料推送出出料口,以减小推料不畅甚至堵塞造成的影响;当然在初始物料松散时或者物料含水量较大时,无法形成挤压效果,所述螺旋疏导装置6也可进行反推,将物料回挤到压缩通道内,使物料逐渐形成被挤压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