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便于固定与调节的电动式模具,属于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机械是指机器与机构的总称。机械就是能帮人们降低工作难度或省力的工具装置,像筷子、扫帚以及镊子一类的物品都可以被称为机械,他们是简单机械。而复杂机械就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简单机械构成。通常把这些比较复杂的机械叫做机器。从结构和运动的观点来看,机构和机器并无区别,泛称为机械。
现有的模具在使用时其操作不方便,而且浪费时间,同时模具本身不能实现调节,导致模具使用时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固定与调节的电动式模具。
本发明的一种便于固定与调节的电动式模具,它包含下模、上模、剪切板、固定板、旋转电机、调节式压板、导向套、导向杆、调节螺栓、刻度尺、脱模驱动器、安装板、脱模针;所述下模的内部设置有模型槽,所述下模上端的两侧内部均安装有旋转电机,所述旋转电机的转轴上安装有固定板,所述下模上部的限位槽内设置有上模,所述上模的底部两侧均设置有剪切板,所述上模的底部设置有调节槽,所述调节槽内设置有调节式压板,所述调节式压板的中上端安装有连接转套,所述连接转套与调节螺栓连接,所述调节螺栓通过螺纹连接在上模上,所述上模上端的两侧均安装有导向杆,所述导向杆穿接在安装在上模内部的导向套内,所述调节螺栓的一侧设置有刻度尺,所述下模的底部安装有脱模驱动器,所述脱模驱动器的驱动杆上连接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上端安装有数个脱模针,所述脱模针穿接在下模的内部且与模型槽连通。
作为优选,所述调节式压板的底部设置有波纹槽。
作为优选,所述固定板的侧壁上设置有加强筋。
作为优选,所述剪切板的底部设置有刀口。
作为优选,所述脱模针的上端设置有抗压头,所述抗压头的上端为弧形。
作为优选,所述刻度尺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护透明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调节与固定,使用方便,操作简便,效率高,且能节省时间。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调节式压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模;2-上模;3-剪切板;4-固定板;5-旋转电机;6-调节式压板;61-波纹槽;7-导向套;8-导向杆;9-调节螺栓;10-刻度尺;11-脱模驱动器;12-安装板;13-脱模针。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发明。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发明的概念。
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下模1、上模2、剪切板3、固定板4、旋转电机5、调节式压板6、导向套7、导向杆8、调节螺栓9、刻度尺10、脱模驱动器11、安装板12、脱模针13;所述下模1的内部设置有模型槽1-1,所述下模1上端的两侧内部均安装有旋转电机5,所述旋转电机5的转轴上安装有固定板4,所述下模1上部的限位槽内设置有上模2,所述上模2的底部两侧均设置有剪切板3,所述上模2的底部设置有调节槽,所述调节槽内设置有调节式压板6,所述调节式压板6的中上端安装有连接转套,所述连接转套与调节螺栓9连接,所述调节螺栓9通过螺纹连接在上模2上,所述上模2上端的两侧均安装有导向杆8,所述导向杆8穿接在安装在上模2内部的导向套7内,所述调节螺栓9的一侧设置有刻度尺10,所述下模1的底部安装有脱模驱动器11,所述脱模驱动器11的驱动杆上连接有安装板12,所述安装板12的上端安装有数个脱模针13,所述脱模针13穿接在下模1的内部且与模型槽1-1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式压板6的底部设置有波纹槽61。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板4的侧壁上设置有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剪切板3的底部设置有刀口。
进一步的,所述脱模针13的上端设置有抗压头,所述抗压头的上端为弧形。
进一步的,所述刻度尺10的外表面设置有防护透明板。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下模1实现进料,通过上模2实现压合,且在压合时,通过剪切板3实现原料侧壁的剪切,通过旋转电机5带动固定板4实现快速锁接,然后根据需要来转动调节螺栓9使得调节式压板6实现快速压紧,且在调节时,通过导向杆与导向套的配合实现快速导向,能提高稳定性,使用方便,操作简便,且能节省时间,脱模驱动器11、安装板12、脱模针13组成了脱模装置,在压模完成后能实现快速脱模,提高了效率,同时调节式压板6调节时,通过刻度尺10能观察调节的距离。
本发明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