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型螺母割槽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19223发布日期:2021-05-19 02:17阅读:64来源:国知局
槽型螺母割槽工装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工装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


背景技术:

2.紧固件中有一种大类是槽型螺母,多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在螺栓螺母配合拧紧后,螺栓不用拧出螺母端面就可以从槽型螺母的槽中插入开口销,配合螺栓的开口销孔,达到螺纹锁紧和开口销锁紧的双重稳固保障,减少了传统螺母加装开口销时,螺钉需拧出螺母端面较多长度的问题,减少了螺栓长度材料用量,减轻重量,在大型飞行器等设备运行系统中,螺栓用量极大,一个螺栓的重量减轻对整个飞行器来说是极大的减重,而如何减少飞行器重量一直是航空、航天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3.由于槽型螺母的开口销通槽目前的国内机械加工设备不是无法加工就是加工效率过慢,达不到产能要求,现设计一种可批量在线切割设备上进行批量加工的槽型螺母割槽工装。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能够提高槽型螺母开口销槽生产方式的效率,保障了国内各主机厂生产、维修、装机槽型螺母的需求量。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包括模芯和模套,所述模套为长形板材,所述模套上设有通槽,所述模套端面设有开口,所述通槽和开口组成t型槽,所述模芯插入通槽内,所述模芯上设有多个螺母放置槽,所述螺母放置槽内安装有螺母,所述螺母的切割端穿过开口,所述模套通过固定架与线切割机床工作台固定安装。
6.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均匀分布在模芯上。
7.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为十字型。
8.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的中心线与模芯的中心线平行。
9.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的中心线与模芯的中心线设有夹角。
10.进一步的是,所述模芯的宽度方向与通槽过盈配合。
11.进一步的是,所述夹角的角度为60
°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能够提高槽型螺母开口销槽生产方式的效率,保障了国内各主机厂生产、维修、装机槽型螺母的需求量。
附图说明
13.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的模套的结构示意图;
15.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的模芯的结构示意图;
16.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的螺母的结构示意图。
17.1、模芯;2、模套;3、通槽;4、开口;5、螺母放置槽;6、固定架;7、线切割机床工作台。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19.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
20.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包括模芯1和模套2,所述模套2为长形板材,所述模套2上设有通槽3,所述模套2端面设有开口4,所述通槽3和开口4组成t型槽,所述模芯1插入通槽3内,所述模芯1上设有多个螺母放置槽5,所述螺母放置槽5内安装有螺母,所述螺母的切割端穿过开口4,所述模套2通过固定架6与线切割机床工作台7固定安装。
21.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5均匀分布在模芯1上。
22.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5为十字型。
23.进一步的是,如图1所示,所述螺母放置槽5的中心线与模芯的中心线平行。
24.进一步的是,所述螺母放置槽5的中心线与模芯的中心线设有夹角。
25.进一步的是,所述模芯1的宽度方向与通槽3过盈5

~6


26.进一步的是,如图3所示,所述夹角的角度为60
°

27.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槽型螺母割槽工装,模芯上制螺母放置槽,螺母放置槽尺寸及间隔根据不同形状的螺母适配,螺母放置槽尺寸略小于螺母外形,保证螺母装入螺母放置槽时能紧配合卡死;模芯宽度比模套上通槽宽度过盈5

~6

,保证模芯插入通槽后的固定。将螺母装入模芯的螺母放置槽后一同插入模套的通槽中,再将模套通过固定架装配于线切割机床工作台上进行割槽加工。由于通用的线切割机床一般只能进行正交直线加工,而槽型螺母需在圆形均布6槽,故设计两种模芯交替使用,一种螺母放置槽的中心线与模芯的中心线平行;另一种螺母放置槽的中心线与模芯的中心线设有夹角60
°
,切割一次后,将模芯取出旋转180度后再放入模套内进行线切割。
28.使用此工装在线切割机床上可实现批量螺母割槽,理论上生产效率依据线切割机床规格大小可以无限增加,极大的改进了以铣床铣槽为例来加工槽型螺母开口销槽生产方式的效率,保障了国内各主机厂生产、维修、装机槽型螺母的需求量。
2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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