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47533阅读:10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绝铁水罐罐口热辐射、 保护出铁场底部结构的装置,具体地指一种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
背景技术
在高炉生产中,除铁工作在出铁场平台上面进行,盛装铁水的铁
水罐在出铁场平台下面运行,其罐口内铁水的温度高达120(TC以上, 由于罐口距出铁场平台底部较近,铁水辐射出的高温会对出铁场平 台底部的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需要在出铁场 平台底部与铁水罐口之间设置一层隔热板,以阻止铁水罐口高温对 出铁场平台底部的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的辐射,保护出铁场平台底 部的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
传统的隔热板大多采用铸铁铸造而成,这种隔热板具有结构较为 简单的优点,但存在导热系数大、隔热效果不好、结构强度偏低的 不足,对铁场平台底部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的保护效果较差。另一 种改进结构的隔热板采用耐热混凝土内部加配钢筋制造而成,这种 隔热板结构也较为简单,且导热系数较小、隔热效果较好。但由于 其内部加配的钢筋靠近热面,在高温环境下存在着强度偏低、寿命 非常短、维护费用较高的不足,从而限制了其在出铁场平台底部大 量推广应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缺陷,提 供一种隔热性好、强度高、使用寿命长、能够有效保护出铁场底部 结构及设施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
为实现此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由 上层金属基板和下层隔热材料层粘接复合而成。上层金属基板可以采用钢板制成,下层隔热材料层可以采用铝硅高强隔热材料制成。 为了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可以在上层金属基板的上面设置垂直筋 板、在上层金属基板的下面四周边缘设置竖直筋板。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采用金属基板与隔热材料层复合结构 制成隔热板,其受热面为导热系数小的隔热材料层,可起到优异的 防热辐射作用;其金属基板处于温度较低的隔热材料层背面,不会 因高温发生形变或失效,可确保隔热板,具有足够的强度。两者相 结合使隔热板具有强度高、隔热性好、工作寿命长、维护费用少等 诸多特点,可有效保护出铁场底部结构及设施,进而大幅降低高炉 生产的成本。


图1为一种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的主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右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

图中所示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包括上层金属基板2和下层 隔热材料层1,上层金属基板2采用钢板,下层隔热材料层l采用铝 硅高强隔热材料层,下层隔热材料层1固结在上层金属基板2上。 在上层金属基板2和下层隔热材料层1之间还可以安装类似于锚固 钉、螺栓等的固定连接件5,以使两者之间的连接更加牢固可靠。在 上层金属基板2的上面焊接有垂直筋板3,在上层金属基板2的下面 四周边缘焊接有竖直筋板4,竖直筋板4也可以由上层金属基板2的 边缘弯折而成,以使整个隔热板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将上述隔热板应用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炼铁厂5#高炉出铁 场底部进行实验,结构显示该隔热板可有效阻隔铁水热辐射,保护 出铁场底部结构及设施不受热侵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 维护成本。以传统隔热板寿命l年、费用96万元,本实用新型隔热板寿命15年、成本326万元计算,采用本实用新型隔热板后,每年每座
高炉可降低成本96_326/15=74万元。
权利要求1.一种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其特征在于该隔热板由上层金属基板(2)和下层隔热材料层(1)粘接复合而成,所述上层金属基板(2)和下层隔热材料层(1)之间设置有固定连接件(5)。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上层金属基板(2)的上面设置有垂直筋板(3)。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其特征 在于所说的上层金属基板(2)的下面四周边缘设置有竖直筋板(4)。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其特征 在于所说的上层金属基板(2)为钢板,所说的下层隔热材料层(1)为铝硅高强隔热材料层。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其特征在于 所说的上层金属基板(2)为钢板,所说的下层隔热材料层(1)为铝硅高强隔热材料层。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炉出铁场底部隔热板。该隔热板由上层金属基板和下层隔热材料层粘接复合而成。上层金属基板可以采用钢板制成,下层隔热材料层可以采用铝硅高强隔热材料制成。上层金属基板的上面设置垂直筋板,上层金属基板的下面四周边缘设置竖直筋板。该隔热板隔热性好、强度高、使用寿命长、能够有效保护出铁场底部结构及设施不受铁水热辐射的侵害。
文档编号C21B7/14GK201132838SQ200720087700
公开日2008年10月15日 申请日期2007年10月25日 优先权日2007年10月25日
发明者伍昌越, 红 刘, 刘琼英, 姜本熹, 彭祥明, 熊亚飞, 王忠刚, 王玉稳, 思 赵, 棠 邓, 波 陈 申请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立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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