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塑料管内壁的打磨装置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就包括打磨装置在使用时只能够同时对塑料管管壁进行上壁或下壁进行打磨处理,不具备同时对上下管壁进行同时打磨处理的功能,所以打磨较为费时,并且现有的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一般为电力控制,在停电时装置则无法继续使用。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所述的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包含一穿杆,所述的穿杆上方安装有一顶盖,所述的顶盖通过一顶螺栓固定连接一连杆,所述的顶盖上安装有两个螺母,所述的连杆一侧安装有一限位块,所述的限位块上方安装有一卡块,且所述的卡块底部连接有一短杆,所述的连杆下方安装有一穿块,所述的穿块固定连接一拉杆,所述的拉杆一端连接有一连接块,所述的连接块上方安装有一上压辊,所述的连接块下方安装有一下压辊。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穿杆能够更加稳定的固定在所述的顶盖与所述的连杆之间,所述的顶盖下方设置有一半圆,所述的连杆上方设置有一规格相同的半圆,且所述的顶盖与所述的连杆上的半圆拼接后直径大小与所述穿杆直径大小相匹配。
优选的,为了使装置在打磨时能够对同一区域来回打磨处理,从而增加打磨效果,所述的限位块内部设置有一滑槽,且所述的卡块通过所述的短杆与所述的滑槽呈活动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短杆能够在无需使用时可拆卸,所述的短杆顶部为螺纹状。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的限位块能够通过所述的定孔与动力传输装置固定连接来电力控制,所述的限位块一端设置有两个定孔。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装置内部安装穿杆,使得装置在停电时能够通过手动拉动穿杆来继续使用,并且穿杆贯穿整个装置,使得装置整体结构更加稳定。通过在连接块上下两端年分别安装上压辊与下压辊,使得装置在使用时能够同时对塑料管上下管壁进行打磨处理,效率较高。通过在装置内部安装限位块,并且在限位块内部设置滑槽,使得装置在运行时能够对塑料管内壁同一区域来回多次打磨处理,从而增加打磨效果。装置具有使用更加稳定,移位调整较为灵活,打磨处理效果更佳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爆炸图。
图3为本发明的a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b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的限位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打磨装置,2、穿杆,3、顶盖,4、限位块,5、拉杆,6、连接块,7、螺母,8、定螺栓,9、连杆,10、卡块,11、短杆,12、穿块,13、上压辊,14、下压辊,15、滑槽,16、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所示,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1,用于打磨塑料管内部的装置1包含一穿杆2,穿杆2上方安装有一顶盖3,顶盖3通过一顶螺栓8固定连接一连杆9,顶盖3上安装有两个螺母7,连杆9一侧安装有一限位块4,限位块4上方安装有一卡块10,且卡块10底部连接有一短杆11,连杆9下方安装有一穿块12,穿块12固定连接一拉杆5,拉杆5一端连接有一连接块6,连接块6上方安装有一上压辊13,连接块6下方安装有一下压辊14。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顶盖3下方设置有一半圆,连杆9上方设置有一规格相同的半圆,且顶盖3与连杆9上的半圆拼接后直径大小与所述穿杆2直径大小相匹配。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限位块4内部设置有一滑槽15,且卡块10通过短杆11与滑槽15呈活动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短杆11顶部为螺纹状。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限位块4一端设置有两个定孔16。
本发明在使用时,首先,将装置固定安装,并将上压辊13与下压辊14固定安装在连接块6上,并通过定孔16将装置与动力传输装置相连接,其次,启动装置,通过动力传输装置带动限位块4来回推拽整个装置,通过拉杆5带动连接块6移动来带动上压辊13与下压辊14对塑料管上下管壁进行打磨处理,由于限位块4的存在,使得装置能够对塑料管内壁来回打磨,从而打磨的更加彻底,并且当停电时,可通过手动拉动穿杆2手动打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