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86628阅读:5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产装置,尤其是一种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



背景技术:

钕铁硼,简单来讲是一种磁铁,和我们平时见到的磁铁所不同的是,其因优异的磁性能而被称为“磁王”。钕铁硼中含有大量的稀土元素钕、以及铁及硼,其特性硬而脆。由于表面极易被氧化腐蚀,钕铁硼必须进行表面涂层处理。表面化学钝化是很好的解决方法之一。钕铁硼作为稀土永磁材料的一种具有极高的磁能积和矫顽力,同时高能量密度的优点使钕铁硼永磁材料在现代工业和电子技术中获得了广泛应用,从而使仪器仪表、电声电机、磁选磁化等设备的小型化、轻量化、薄型化成为可能。钕铁硼的优点是性价比高,具良好的机械特性;不足之处在于工作温度低,温度特性差,且易于粉化腐蚀,必须通过调整其化学成分和采取表面处理方法使之得以改进,才能达到实际应用的要求。钕铁硼磁性材料,作为稀土永磁材料发展的最新结果,由于其优异的磁性能而被称为“磁王”。钕铁硼磁性材料是镨钕金属,硼铁等的合金。又称磁钢。钕铁硼具有极高的磁能积和矫力,同时高能量密度的优点使钕铁硼永磁材料在现代工业和电子技术中获得了广泛应用,从而使仪器仪表、电声电机、磁选磁化等设备的小型化、轻量化、薄型化成为可能。

氧化钇化学式Y2O3,白色略带黄色粉末,不溶于水和碱,溶于酸。主要用作制造微波用磁性材料和军工用重要材料(单晶;钇铁柘榴石、钇铝柘榴石等复合氧化物),也用作光学玻璃、陶瓷材料添加剂、大屏幕电视用高亮度荧光粉和其他显像管涂料等。而氧化钇可以从钕铁硼废料中进行萃取,现有的萃取生产装置,萃取的效率低,而且浪费原材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包括萃取罐、进料口、进酸口、电机、搅拌轴、搅拌桨、三通、蒸馏装置、连接管和酸液回收池,所述进料口设置在萃取罐的顶端;所述进酸口设置在萃取罐的上端,且位于进料口的相对端;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萃取罐的顶端中心处,且其转动轴连接搅拌轴;所述搅拌轴穿过萃取罐伸入萃取罐内;所述搅拌桨固定安装在搅拌轴的下端;所述三通设置在萃取罐的下端;所述蒸馏装置通过管道连接三通的一端;所述连接管一端连接在蒸馏装置上方,一端连接酸液回收池。

进一步的,所述萃取罐的底部为U型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进料口和进酸口上安装有流量控制阀。

进一步的,所述搅拌桨为和萃取罐相同的U型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三通的另外两通上安装有控制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一种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结构简单,萃取效率高,原材料利用率高,使用简单等优点,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效果图;

图中:1-萃取罐、2-进料口、3-进酸口、4-电机、5-搅拌轴、6-搅拌桨、7-三通、8-蒸馏装置、9-连接管、10-酸液回收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包括萃取罐1、进料口2、进酸口3、电机4、搅拌轴5、搅拌桨6、三通7、蒸馏装置8、连接管9和酸液回收池10,所述进料口2设置在萃取罐1的顶端;所述进酸口3设置在萃取罐1的上端,且位于进料口2的相对端;所述电机4固定安装在萃取罐1的顶端中心处,且其转动轴连接搅拌轴5;所述搅拌轴5穿过萃取罐1伸入萃取罐1内;所述搅拌桨6固定安装在搅拌轴5的下端;所述三通7设置在萃取罐1的下端;所述蒸馏装置8通过管道连接三通7的一端;所述连接管9一端连接在蒸馏装置8上方,一端连接酸液回收池10,所述萃取罐1的底部为U型结构,所述进料口2和进酸口3上安装有流量控制阀,所述搅拌桨6为和萃取罐1相同的U型结构,所述三通7的另外两通上安装有控制阀。

使用时,由进料口2和进酸口3相萃取罐1内通入萃取所需的原料,启动电机4进行混合搅拌,加强萃取的效果,通过三通7控制萃取罐1内的萃取液,使之进入到蒸馏装置8内,萃取液进入蒸馏装置8后被蒸发,得到氧化钇,萃取过后的钕铁硼废料通过三通7排出。

该从钕铁硼废料萃取高纯氧化钇的生产装置,结构简单,萃取效率高,原材料利用率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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