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电控制,尤其涉及一种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台钻系统及研磨机系统。
背景技术:
1、工业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机械设计、操作及维护等多个方面。尤其在机械设备的设计阶段,应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目前工业机械设备(如:针对制造企业的台钻)在作业过程中缺乏完善、全面地防护设计,一旦发生故障,会发生工业事故而没有办法得到及时的事故处理,从而使问题更加严重化,造成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提供一种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台钻系统及研磨机系统,以实现对加工设备完善、全面地防护设计。
2、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包括:电源驱动模块、继电器线圈模块、设备运转准备模块、继电器常开触点、接触器、第一接触器常开触点、至少一个主动防护模块及至少一个被动防护模块;
3、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与所述被动防护模块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被动防护模块的第二端通过所述继电器线圈模块与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负极电连接;
4、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还通过所述设备运转准备模块与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二端通过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与所述接触器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接触器的第二端与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负极电连接;
5、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还通过第一接触器常开触点与各加工设备电连接;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对应设置在各所述加工设备上;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对应设置在各所述加工设备上。
6、可选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包括防飞溅安全防护套检测单元。
7、可选的,所述防飞溅安全防护套检测单元包括光电开关。
8、可选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包括急停按钮开关单元和/或碰撞开关单元;
9、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二端通过各所述所述急停按钮开关单元与所述接触器的第一端电连接;
10、或者,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二端通过各所述所述碰撞开关单元与所述接触器的第一端电连接;
11、或者,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二端通过所述急停按钮开关单元与所述碰撞开关单元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碰撞开关单元的第二端与所述接触器的第一端电连接。
12、可选的,所述碰撞开关模块包括:防碰撞行程开关,或者行程踏板。
13、可选的,该控制系统还包括:第二接触器常开触点及作业指示模块;
14、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还通过所述第二接触器常开触点与所述作业指示模块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作业指示模块的第二端与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负极电连接。
15、可选的,所述设备运转准备模块包括运转准备开关。
16、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台钻系统,该台钻系统包括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还包括:至少一个台钻及至少一个防飞溅安全防护套;各所述防飞溅安全防护套设置在对应各所述台钻上;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及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设置于对应所述台钻上;
17、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输出的安全防护指令驱动各所述台钻工作。
18、可选的,该台钻系统还包括:至少一个主动防护模块保护装置;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保护装置与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对应设置。
19、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研磨机系统,该研磨机系统包括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还包括:至少一个研磨机及至少一个防飞溅安全防护套;各所述防飞溅安全防护套、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及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均设置于对应所述研磨机上;
20、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输出的安全防护指令驱动各所述研磨机工作。
21、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与所述被动防护模块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被动防护模块的第二端通过所述继电器线圈模块与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负极电连接;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还通过所述设备运转准备模块与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继电器常开触点的第二端通过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与所述接触器的第一端电连接;所述接触器的第二端与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负极电连接;所述电源驱动模块的正极还通过第一接触器常开触点与各加工设备电连接;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对应设置在各所述加工设备上;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对应设置在各所述加工设备上;如此当被动防护模块一直在加工设备上时,继电器线圈模块得电;此时当设备运转准备模块工作时,若加工设备遇到紧急情况时,主动防护模块被触发时主动断开,此时即使继电器线圈模块得电,继电器常开触点闭合,则接触器不得电;当接触器不得电,则第一接触器常开触点处于常开状态,则电源驱动模块无法为各加工设备提供电源驱动信号,则加工设备不工作,避免了安全隐患;
22、当被动防护模块未在加工设备上时,继电器线圈模块不得电;此时当设备运转准备模块工作时,此时由于继电器线圈模块不得电,继电器常开触点处于常开状态,则接触器不得电;当接触器不得电,则第一接触器常开触点处于常开状态,则电源驱动模块无法为各加工设备提供电源驱动信号,则加工设备也不工作;如此通过主动防护模块及被动防护模块实现了对加工设备完善、全面地防护设计。
1.一种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源驱动模块、继电器线圈模块、设备运转准备模块、继电器常开触点、接触器、第一接触器常开触点、至少一个主动防护模块及至少一个被动防护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动防护模块包括防飞溅安全防护套检测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飞溅安全防护套检测单元包括光电开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包括急停按钮开关单元和/或碰撞开关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开关模块包括:防碰撞行程开关,或者行程踏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接触器常开触点及作业指示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运转准备模块包括运转准备开关。
8.一种台钻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还包括:至少一个台钻及至少一个防飞溅安全防护套;各所述防飞溅安全防护套设置在对应各所述台钻上;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及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设置于对应所述台钻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台钻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主动防护模块保护装置;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保护装置与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对应设置。
10.一种研磨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加工设备安全防护控制系统;还包括:至少一个研磨机及至少一个防飞溅安全防护套;各所述防飞溅安全防护套、各所述主动防护模块及各所述被动防护模块均设置于对应所述研磨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