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含阳极,阴极,和一层或多层有机层,所述有机层至少包含一种具有如下式I所述的化合物,该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具有电致发光效率良好和色纯度优异以及寿命长的优点。
【专利说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新型的有机电子材料制备的有机电致发光蓝光器件,属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显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作为一种新型的显示技术,具有自发光、宽视角、低能耗、效率高、薄、色彩丰富、响应速度快、适用温度范围广、低驱动电压、可制作柔性可弯曲与透明的显示面板以及环境友好等独特优点,因此,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技术可以应用在平板显示器和新一代照明上,也可以作为IXD的背光源。
[0003]有机电子发光器件为在两个金属电极之间通过旋涂或者沉积一层有机材料而制备的器件,一个经典的三层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含空穴传输层,发光层和电子传输层。由阳极产生的空穴经空穴传输层跟由阴极产生的电子经电子传输层结合在发光层形成激子,而后发光。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可以通过改变发光层的材料来发射红光,绿光和蓝光。因而,稳定的,高效的和色彩纯的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对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应用和推广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OLEDs大面积面板显示的应用推广的迫切需求。
[0004]在三原色(红,蓝,绿)当中,红光和绿光材料最近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也符合面板的市场需求。对于蓝光材料, 也有一系列的商品化的材料,其中早期用得比较多的为出光兴产的二苯乙烯基联苯(DPVBi)类化合物,以这类化合物制备的器件具有较高的效率,但是往往这些材料的稳定性比较差,更有甚地,这类化合物的发光的颜色属于天蓝光,往往CIE值中的y>0.15。所以由于其不好的温度性和不纯的颜色很大程度地限制了这类化合物在全彩显示器件中的应用。另外一类蓝光材料为柯达公司的ADN和四叔丁基茈,但是这些化合物的发光效率比较差,而且稳定性也不好,从而无法大量使用。
[0005]
【权利要求】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含阳极,阴极,和一层或多层有机层,所述有机层至少包含一种具有如下式I所述的化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R1-R8独立地表示为氢,卤素,氰基,硝基,C1-C8烷基、C1-C8烷氧基,C2-C8取代或者未取代的烯烷基,C2-C8取代或者未取代的炔烷基,C1-C4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C1-C4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Ar1-Ar4独立地表示C1-C4烷基或者C6-C30芳基取代的苯基,C1-C4烷基或者C6-C30芳基取代的萘基,苯基,萘基,N-芳基(C6-C30)或者C1-C4的烷基取代的咔唑基,二苯并噻吩基,二苯并呋喃基,蒽基,菲基,芘基,茈基,荧蒽基,(9,9- 二烷基)芴基,(9,9- 二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芴基,9,9-螺芴基。
3.根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R1-R8可以独立地表示为氢,卤素,C1-C4的烷基,C1-C4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C1-C4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Ar1-Ar4为独立地表示苯基,甲苯基,叔丁基苯基,萘基,甲基萘,联苯基,二苯基苯基,萘基苯基,二苯基联苯基,二芳香胺基苯基,N-苯基咔唑基,(9,9-二烷基)芴基,(9,9-二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芴基,9,9-螺芴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R1,R4, R5, R8,为氢,R2, R3, R6, R7可以独立表不为S,氣,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叔丁基,苯基,奈基;Ar1-Ar4为独立地表不苯基,甲苯基,萘基,甲基萘,联苯基,二苯基苯基,萘基苯基,二苯基联苯基,(9,9- 二烷基)芴基,(9,9- 二甲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苯基)芴基,9,9-螺芴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Ar2,Ar3, Ar4为独立地表示苯基,萘基,联苯基,Ar1为苯基,萘基,联苯基,二苯基苯基,萘基苯基,二苯基联苯基,(9,9- 二烷基)芴基,(9-甲苯基,9’ -苯基)芴基,9,9-螺芴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R2,R3, R6, R7为氢,Ar2, Ar3, Ar4为独立地表不苯基,奈基。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式(I)所述的化合物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 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为下列结构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层为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发光层,空穴阻挡层、电子传输层中的一层或多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空穴传输层,电子传输层和/或发光层中含有式(I)所述的化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式(I)所述的化合物位于发光层。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发光层为无掺杂体系,或由主体材料和客体材料组成的主客体掺杂体系。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式(I)所述的化合物为主体材料和/或客 体材料。
【文档编号】C07C1/32GK103456897SQ201310185322
【公开日】2013年12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30日
【发明者】戴雷, 黄锦海, 陈金鑫, 蔡丽菲 申请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阿格蕾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