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橡胶配置原料,具体说是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
背景技术:
目前国家的环保问题日趋严重,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排放,环境保护部组织研究起草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即国六标准。随着未来国六标准的实施,当前汽车燃油系统中氟橡胶/氯醇橡胶结构的胶管将不能满足排放要求,而将采用氟橡胶外加一层氟树脂薄膜再包裹氯醇橡胶的结构。
氟树脂是分子结构中含有复原子的一类热塑性树脂,它主要是由四氟乙烯(tfe)、偏氟乙烯(vda)、六氟乙烯(hfp)构成的,具有优异的耐油性、耐渗透性、阻燃性和密封性,并且可以利用其突出的柔软特性能够与弹性体制备多层结构的制品,是作为今后汽车用燃油管材料的最佳选材。
由于氟胶和氟树脂都是高含氟聚合物,氟元素是已知的化学元素中电负性最强的元素,氟原子与碳原子组成的c-f键键能很高,并且氟原子的半径很小,使氟原子能紧密的排列在碳原子周围,形成c-c键的保护屏障,这样就赋予了氟橡胶和氟树脂分子链的化学惰性。因此,在生产氟橡胶与氟树脂产品时,两者之间由于化学惰性导致粘合性不好,出现脱层现象。本发明通过对氟橡胶进行特殊配合,解决了氟橡胶与氟树脂粘合性不良问题,使氟橡胶与氟树脂结构的燃油胶管能够实现生产化,为满足未来汽车排放法规要求奠定了材料基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氟橡胶9217:100份,氢氧化钙nicc5000:5~10份,氧化镁150:3~6份,流动助剂280:1~2份,古马隆树脂:1~3份,炭黑n990;15~20份,硅粉750:12~18份。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氟橡胶9217:100份,氢氧化钙nicc5000:7.5份,氧化镁150:4.5份,流动助剂280:1.5份,古马隆树脂:1.5份,炭黑n990;17.5份,硅粉750:15份。
作为优选所述氟橡胶9217为双酚预混型氟橡胶9217,美国科慕公司生产,所述氢氧化钙nicc5000为氢氧化钙nicc5000,日本井上石灰株式会社生产,所述氧化镁150为氧化镁150,日本协和株式会社生产,所述流动助剂280为流动助剂ws280,德国struktol公司生产,所述硅粉750为硅粉750,阜阳利普化工生产,所述炭黑n990为炭黑n990,加拿大cancarb公司生产,所述古马隆树脂为市售产品。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氟橡胶9217:100份,氢氧化钙nicc5000:5~10份,氧化镁150:3~6份,流动助剂280:1~2份,古马隆树脂:1~3份,炭黑n990;15~20份,硅粉750:12~18份;
原理说明:根据实验证明,如果纯胶复合软管内外层的粘合强度能够达到3.0n/mm及以上时,就可以满足汽车软管的使用要求。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薄膜采用模压硫化,条件:160℃*25min,压力10mpa。
实验体1在本配方基础上删除古马隆树脂,制得的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薄膜粘合强度为≥3.0n/mm。
在加入古马隆树脂后,制得的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薄膜粘合强度为≥4.0n/mm、≤5.2n/mm。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的粘合强度≥4.0n/mm、≤5.2n/mm。
2、胶料工艺性能好、贮存稳定性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地说明。
实施例1
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橡胶9217:100份,氢氧化钙nicc5000:5份,氧化镁150:3份,流动助剂280:1份,古马隆树脂:1份,炭黑n990;15份,硅粉750:12份。
制得的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薄膜粘合强度为4.6n/mm。
实施例2
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橡胶9217:100份,氢氧化钙nicc5000:10份,氧化镁150:6份,流动助剂280:2份,古马隆树脂:3份,炭黑n990;20份,硅粉750:18份。
制得的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薄膜粘合强度为4.9n/mm。
实施例3
一种与氟树脂粘合性优异的氟橡胶配制原料,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氟橡胶9217:100份,氢氧化钙nicc5000:7.5份,氧化镁150:4.5份,流动助剂280:1.5份,古马隆树脂:1.5份,炭黑n990;17.5份,硅粉750:15份。
制得的氟橡胶与氟树脂thv500gz薄膜粘合强度为5.2n/mm。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