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中药材提取领域,更具体地说,尤其涉及一种从黄芪中提取黄芪皂苷的方法。
背景技术:
黄芪,又名绵芪。多年生草本,高50-100厘米。主根肥厚,木质,常分枝,灰白色。茎直立,上部多分枝,有细棱,被白色柔毛。黄芪具有利尿、抑菌、增强机体免疫力、降压、降糖的功能。黄芪中的主要成分可分为两类:黄芪多糖和黄芪皂苷。传统的黄芪皂苷提取工艺主要为:水提、脱糖、脱色和纯化。其工艺较为复杂,且加工效果较差。为此我们需要一种工艺简单且提取效果好的黄芪皂苷提取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从黄芪中提取黄芪皂苷的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从黄芪中提取黄芪皂苷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原材料粗加工:取黄芪干料,然后通过切片机对其进行切片加工,其加工后的原材料厚度为0.5-1毫米;
s2、杂质去除;将黄芪切片放入超声波提取罐中,然后加入石油醚和丙酮,通过石油醚-丙酮混合溶液来去除黄芪粉末中脂溶性杂质;s3、原料干燥:取出黄芪切片,然后将其放入烘干机中,在温度为40-50℃的环境下,进行为期3-5小时的烘干,烘干完成后即可得到干料;
s4、原料粉碎:取黄芪干料,然后通过超微粉碎机对其进行粉碎,将其加工成规格为1000-1200目的粉料;
s5、浸泡提取:将黄芪粉料放入提取罐中,然后加入纯净水进行溶解,接着加入乙酸乙酯进行浸泡提取,其浸泡时间为1-2小时;
s6、过滤、浓缩:在浸泡提取完成后,先通过过滤器对混合溶液进行过滤,以滤除残渣,然后重复提取残渣1-3遍,最后通过离心机对所得溶液进行再次过滤,并对过滤后的溶液进行浓缩加工,从而得到浓缩液;
s7、混合、提取:向浓缩液中加入无水乙醇溶液,其分为两步,第一次向浓缩液中加入60-90%的乙醇,搅拌混合3-5分钟,接着再向混合溶液中加入90-95%的乙醇溶液,静置12-18小时,通过离心机对其进行过滤、离心,然后再次进行静置,时间为0.5-1小时,所得上清清溶液即为粗皂苷水溶液。
优选的,所述步骤s2石油醚-丙酮混合溶液的重量为药材重量的5-6倍。
优选的,所述步骤s5中水料比为0.5:1。
优选的,所述步骤s7中离心机的工作状态为4000转/秒,加工时间为20分钟。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先通过切片机对黄芪进行切片,然后通过采用超声波和石油醚-丙酮混合溶液相配合的方式来对黄芪切片进行除杂,效果更好,通过超微粉碎机来对黄芪进行粉碎,使得其破壁变得更加简单,然后通过无水乙醇对黄芪粉末进行提取,提取效果更好。与传统的黄芪皂苷提取方法相比,本发明工艺简单,且提取效果更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一种从黄芪中提取黄芪皂苷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原材料粗加工:取黄芪干料,然后通过切片机对其进行切片加工,其加工后的原材料厚度为0.5-1毫米;
s2、杂质去除;将黄芪切片放入超声波提取罐中,然后加入石油醚和丙酮,通过石油醚-丙酮混合溶液来去除黄芪粉末中脂溶性杂质;s3、原料干燥:取出黄芪切片,然后将其放入烘干机中,在温度为40-50℃的环境下,进行为期3-5小时的烘干,烘干完成后即可得到干料;
s4、原料粉碎:取黄芪干料,然后通过超微粉碎机对其进行粉碎,将其加工成规格为1000-1200目的粉料;
s5、浸泡提取:将黄芪粉料放入提取罐中,然后加入纯净水进行溶解,接着加入乙酸乙酯进行浸泡提取,其浸泡时间为1-2小时;
s6、过滤、浓缩:在浸泡提取完成后,先通过过滤器对混合溶液进行过滤,以滤除残渣,然后重复提取残渣1-3遍,最后通过离心机对所得溶液进行再次过滤,并对过滤后的溶液进行浓缩加工,从而得到浓缩液;
s7、混合、提取:向浓缩液中加入无水乙醇溶液,其分为两步,第一次向浓缩液中加入60-90%的乙醇,搅拌混合3-5分钟,接着再向混合溶液中加入90-95%的乙醇溶液,静置12-18小时,通过离心机对其进行过滤、离心,然后再次进行静置,时间为0.5-1小时,所得上清清溶液即为粗皂苷水溶液。
具体的,所述步骤s2石油醚-丙酮混合溶液的重量为药材重量的5-6倍。
具体的,所述步骤s5中水料比为0.5:1。
具体的,所述步骤s7中离心机的工作状态为4000转/秒,加工时间为20分钟。
本发明先通过切片机对黄芪进行切片,然后通过采用超声波和石油醚-丙酮混合溶液相配合的方式来对黄芪切片进行除杂,效果更好,通过超微粉碎机来对黄芪进行粉碎,使得其破壁变得更加简单,然后通过无水乙醇对黄芪粉末进行提取,提取效果更好。与传统的黄芪皂苷提取方法相比,本发明工艺简单,且提取效果更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