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关于一种无面反应型阻燃聚醋,尤其关于一种经改性的含磯不饱和聚醋。
【背景技术】
[0002] 已知阻燃剂大致分为面系阻燃剂、娃系阻燃剂及磯系阻燃剂,其中面系阻燃剂自 二十世纪起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因为面系阻燃剂的阻燃性佳、所需用量少、对材料的性能影 响小,且价格适中。然而,由于面素会衍生环境污染问题,使用面系阻燃剂的高分子材料在 热裂及燃烧时更会生成大量的烟尘及腐蚀性气体,因此面系阻燃剂的前景不被看好,尤其 是电子/电气行业对面系阻燃剂的使用普遍持保留态度。近年来,磯系阻燃剂因其低烟、无 毒、低面或无面等优点而受到重视,已逐渐取代面系阻燃剂成为产业上所致力研发的对象。
[0003] 9, 10-二氨-9-氧杂-10-磯杂菲-10-氧化物化l〇-dihy化o-9-oxa-lO-地OS地a 地enant虹ene-10-〇xide,D0P0)
【主权项】
1. 一种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具有下式I结构:
其中,各个A'独立为二或多元醇的残基,B'为饱和或不饱和酸酐或酸的残基,Gl及G2 各自独立为氢、或异氰酸酯基丙烯酸酯系化合物或异氰酸酯基含硅化合物的残基,Gl及G2 非同时为氢,a为1至30的整数,b为1至30的整数,且该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具有 50至200的OH值。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中该二元醇选自下组:乙二醇、 二乙二醇、丙二醇、二丙二醇、新戊二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苯乙烯二醇、己二醇、丁二醇、 1 一苯基一 1,2-乙二醇、2-溴一 2 -硝基一 1,3-丙二醇、2 -甲基一 2 -硝基一 1,3 - 丙二醇、双羟甲基丙二酸二乙酯、对苯二酚及3, 6 -二硫杂一 1,8 -辛二醇及其组合。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中该饱和酸酐或酸选自下组:苯 基丁二酸、苄基丙二酸、3 -苯基戊二酸、1,4 一苯基二乙酸、1,2 -苯基二乙酸、草酸、丙二 酸、丁二酸、均苯四羧酸二酐、3, 3',4, 4' 一二苯甲酮一四羧酸二酐、萘二酐、1,4, 5, 8-萘四 甲酸酐、环丁烷四甲酸二酐、2, 3-蒽二羧酸酐、3, 4, 9, 10-四羧酸酐、1,2, 3, 4- 丁烷四羧酸 二酐、1,2, 3, 4-环戊四羧酸二酐、苯基戊二酸酐、己二酸酐、3, 3-二甲基戊二酸酐、苯基琥 珀酸酐、六氢邻苯二甲酸酐
5
π 乏其组合,其中仏及1?2各自独立 W
、 W 为H或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Cl至C15烃基。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中该不饱和酸酐或酸选自下组:
爻其组合,其中&及R 2各自独立为H或经取代或未经取 代的Cl至C15烃基。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中该异氰酸酯基丙烯酸酯系化合 物具有G" -G'-#NCO的结构,其中G'选自下组的基团:
其中R为H或甲基, R'为1
^Cl至C15的直链或支链亚烷基;其中G"为含羟基丙烯酸酯系化合物的 残基。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中该异氰酸酯基含硅化合物具有 G" '-*NCO的结构,G" ' ^
1?5及1?6各自独立为Cl至C15的直链或支链烷 '6 , 基、Cl至C15的直链或支链烷氧基或
&为Cl至C15的直链或支链烷基、Cl至 C15的直链或支链烷氧基,馬为Cl至C15的直链或支链亚烷基、聚醚基或亚芳基。
7. -种涂料组合物,包含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 乙稀系单体及聚合反应起始剂。
8. -种制备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的方法,包括如下 步骤: (a)将至少一种二或多元醇、至少一种饱和或不饱和酸酐或酸、刀
进行聚合 反应; (b) 将异氰酸酯基丙烯酸酯系化合物或异氰酸酯基含硅化合物与步骤(a)的产物反 应;及 (c) 视需要将异氰酸酯基含硅化合物加入步骤(b)的产物反应。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骤(a)中将至少一种二或多元醇、至少一种不饱 和酸酐或酸、
进行聚合反应。
10. 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骤(b)中将异氰酸酯基丙烯酸酯系化合物 与步骤(a)的产物进行改性反应。
【专利摘要】一种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其具有下式I结构:其中各个A'独立为二或多元醇的残基,B'为饱和或不饱和酸酐或酸的残基,G1及G2各自独立为氢、或异氰酸酯基丙烯酸酯系化合物或异氰酸酯基含硅化合物的残基,G1及G2不同时为氢,a为1至30的整数,b为1至30的整数,且该经改性的含磷不饱和聚酯具有50至200的OH值。
【IPC分类】C08G63-78, C09D167-06, C08G63-692
【公开号】CN104829818
【申请号】CN201510069004
【发明人】余品志
【申请人】长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