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车辆灯座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灯座机构,特别是指应用于警示来车避免侧向擦撞的车辆灯座机构。
背景技术:
在驾驶车辆时,由于人的视角受限,对于侧向车辆位置变化反应较不敏锐,相隔距离也不易于掌握,若是再加上遇到夜间驾驶或是天色昏暗,则肇事的机会便会大大的提升,对于驾驶人的生命财产都有相当大的危害。
目前的车辆灯座机构1,请参阅图1所示,大致上可分为主光源区11以及灯光无效区12,灯光无效区12通常延伸至车辆的侧边,而车辆灯座机构1内部设有光源(图中未示),透过光源可使主光源区11发光,借此提醒其它车辆驾驶人附近有来车,但是目前的车辆灯座机构1中的光源,并无法使灯光无效区12产生同于主光源区11的视感,使车辆侧边没有明显的警示效果,故容易发生前段所提及的擦撞。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灯座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车辆灯座机构利用灯座侧边的光线无效区将车辆侧面包覆定位,其特征是车辆灯座机构包括有警示部,该警示部为非光滑面的设计,并且该警示部设于该光线无效区上;警示部相对于灯座的表面为凹陷状。凹陷状的形状为圆弧形、菱形或方形。
除了利用不同于灯座光滑表面的警示区来引起其它车辆驾驶人的注意外,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更于警示部上设有一穿孔用以装设光源。
另外,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更可以采反光亮片的来取代光源的效果,以更省电的方式达成上述相同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通过在灯座侧边的灯光无效区上设置非光滑面的警示部,使其相异于具有光滑面的主光源区,而造成较为突出的视感,透过警示部非光滑面的设计,使其它车辆驾驶人在行驶时较容易注意到警示部,从而注意行车间距,避免侧向擦撞的情形发生。穿孔内装设光源使警示部的视觉效果更加明显,反光亮片取代光源的效果,可以达到更省电的目的,更可借此达到较新颖的造型效果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图1为习知车辆灯座机构的侧视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灯座机构的侧视图;图3、图4、图5为本实用新型警示部的凹陷形状示意图;图6a为本实用新型警示部第二实施例示意图;图6b为图6a的放大图;图7为本实用新型警示部的第三实施例示意图。
符号说明1~车辆灯座机构11~主光源区12~灯光无效区2~车辆灯座机构21~主光源区22~灯光无效区23、23a、23b~警示部24~穿孔25~光源26~反光亮片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让本实用新型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别举出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标,作详细说明如下。
第一实施例请搭配参阅图2,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灯座机构2包括一主光源区21、一灯光无效区22以及一警示部23,主光源区21设于车辆灯座机构2的后方,为一光滑面,灯光无效区22则设于车辆灯座机构的二侧,亦为一光滑面,且灯光无效区22装设于车辆(图中未示)上时,其位置在车辆的侧边,而警示部23则设于灯光无效区22上,警示部23为非光滑面,本实施例的警示部23为凹陷状,将警示部23以非光滑面的态样设计,有助于帮助其它车辆驾驶人提高视觉上的辨识程度,由于该警示部23位于车辆的侧方,故可有效避免擦撞。
请搭配参阅图3、图4、图5,警示部23、23a、23b呈凹陷状,而其凹陷形状分别如图所示,警示部23为圆弧形、警示部23a为方形以及警示部23b为菱形。
第二实施例再请参阅图6a、图6b,本实用新型车辆灯座机构2更包括一穿孔24,利用该穿孔24可将光源25装设于警示部23上,利用光源25使警示部23的视觉效果更加明显,本实施例的光源25为LED灯。
第三实施例请参阅图7,将反光亮片26装设于警示部23上,利用反光亮片26将外部光源反射,有助于提高其它车辆驾驶人对侧向车辆的注意力。
权利要求1.一种车辆灯座机构,利用灯座侧边的光线无效区将车辆侧面包覆定位,其特征在于包括有警示部,该警示部具有非光滑面,并且该警示部设于光线无效区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警示部相对于灯座的表面为凹陷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该警示部凹陷状的形状为圆弧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该警示部凹陷状的形状为菱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该警示部的陷状的形状为方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警示部中包括有一穿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警示部的穿孔内装设有一光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灯座机构,其特征在于警示部上设有一反光亮片。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灯座机构,灯座后方具有一主光源区,而侧边具有一灯光无效区,该灯光无效区可将车辆侧面包覆,灯光无效区上设置警示部,警示部相对于灯座的表面为凹陷状;凹陷状的形状为圆弧形、菱形或方形。警示部上还可以设有一穿孔用以装设光源。还可以采反光亮片来取代光源,以更省电的方式达成上述相同的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灯座侧边的灯光无效区上设置非光滑面的警示部,使其相异于具有光滑面的主光源区,而造成较为突出的视感,在行驶时,其它车辆驾驶人可明显注意到警示部,因而避免侧向擦撞的情形发生。
文档编号B60Q1/26GK2775471SQ20052001141
公开日2006年4月26日 申请日期2005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2005年3月31日
发明者吴文勇, 林兴义, 张明正 申请人: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