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37475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重型卡车燃油箱,特别涉及重型卡车铝合金燃油箱。
背景技术
如今,大型(重型)卡车的车厢侧边一般不设置便于上、下的踢蹬即脚踏板,大部分人都是脚踩着燃油箱或车厢侧的零部件上、下车厢。这样就造成上、下车很不方便,长期脚踩燃油箱还会造成燃油箱的变形,脏污;此外,由于燃油箱表面十分光滑,加之跨步大,很容易使人滑落,造成摔伤事故。因此,提供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势在必行。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其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包括燃油箱体,在燃油箱体的一侧端设置有脚踏板,脚踏板的两端通过支撑架固定连接在燃油箱体的侧壁上。上述脚踏板包括一只上方脚踏板与一只下方脚踏板,下方脚踏板所在位置正对上方脚踏板所在位置。在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箱体一侧顶部设置有加强筋。上述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一侧箱壁向内凹进一段,脚踏板设置在凹进区内,脚踏板的外缘平齐于燃油箱体同侧的突出箱壁。上述燃油箱体是由铝合金板制成的。上述各脚踏板是由2mm厚的铝合金板进行折弯成型的,脚踏板的上表面设置右圆形凸台。上述加强筋是由5mm厚的铝合金板折弯成型的。上述支撑架是由6mm厚的铝板合金进行折弯成型的,支撑架与燃油箱体的箱壁圆弧面贴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在燃油箱体上增加了方便人员上、下车厢的脚踏板,把脚踏板与油箱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既方便了人们的使用,又没有增加车本身的成本,有利于推广普及。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原理示意图,示出了其主视结构。图2示出了
图1的侧视结构。图3示出了
图1的俯视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0019]结合
图1、图2与图3,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包括燃油箱体1,燃油箱体1是由铝合金板制成的。在燃油箱体1的一侧端设置有两只脚踏板,即一只上方脚踏板2与一只下方脚踏板3,下方脚踏板所在位置正对上方脚踏板所在位置,各脚踏板的两端通过支撑架4固定连接在燃油箱体的侧壁上。上述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一侧箱壁向内凹进一段,两只脚踏板设置在凹进区内,两只脚踏板的外缘平齐于燃油箱体同侧的突出箱壁。在上述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箱体一侧顶部设置有两条加强筋5、6。上述方式中,上述各脚踏板是由2mm厚的铝合金板进行折弯成型的,脚踏板的上表面设置右圆形凸台7,能起到加强和防滑双重作用。上述加强筋是由5mm厚的铝合金板折弯成型的,这样能够保证脚踏板在使用过程中的所承受的强度。上述支撑架是由6mm厚的铝板合金进行折弯成型的,支撑架与燃油箱体的箱壁圆弧面贴合。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的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作出这样或那样容易的变化方式,诸如等同方式,或明显变形方式;这些变化方式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包括燃油箱体,其特征在于在燃油箱体的一侧端设置有脚踏板,脚踏板的两端通过支撑架固定连接在燃油箱体的侧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板包括一只上方脚踏板与一只下方脚踏板,下方脚踏板所在位置正对上方脚踏板所在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在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箱体一侧顶部设置有加强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一侧箱壁向内凹进一段,脚踏板设置在凹进区内,脚踏板的外缘平齐于燃油箱体同侧的突出箱壁。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油箱体是由铝合金板制成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各脚踏板是由2mm厚的铝合金板进行折弯成型的,脚踏板的上表面设置右圆形凸台。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是由5mm厚的铝合金板折弯成型的。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踏板的燃油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是由6mm厚的铝板合金进行折弯成型的,支撑架与燃油箱体的箱壁圆弧面贴合。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带踏板的燃油箱,包括燃油箱体,特征是在燃油箱体的一侧端设置有脚踏板,脚踏板的两端通过支撑架固定连接在燃油箱体的侧壁上;脚踏板包括一只上方脚踏板与一只下方脚踏板,下方脚踏板所在位置正对上方脚踏板所在位置;在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箱体一侧顶部设置有加强筋;燃油箱体有脚踏板的一侧箱壁向内凹进一段,脚踏板设置在凹进区内,脚踏板的外缘平齐于燃油箱体同侧的突出箱壁。本实用新型在燃油箱体上增加了方便人员上、下车厢的脚踏板,把脚踏板与油箱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既方便了人们的使用,又没有增加车本身的成本,有利于推广普及。
文档编号B60K15/03GK202186281SQ20112020824
公开日2012年4月11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20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20日
发明者刘威, 吕瑞文, 殷太计, 赵金库 申请人: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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