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至少一个用于汽车开口的电动闭锁元件的汽车警告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865200阅读:363来源:国知局
带至少一个用于汽车开口的电动闭锁元件的汽车警告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2)的汽车的警告装置,所述机动车开口(2)具有电动闭锁元件(3),所述警告装置包括用于识别闭锁元件(3)的位置的位置检测器(7)、用于识别汽车(1)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闭锁元件(3)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评估单元(8)以及用于输出警告信号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其中,所述警告装置(6)还包括与评估单元(8)耦连的汽车(1)的功能操作装置(13),用于发出关闭指令,警告信号发送器(9)布置在所述功能操作装置(13)上。
【专利说明】带至少一个用于汽车开口的电动闭锁元件的汽车警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的汽车的警告装置,所述机动车开口具有电动闭锁元件,如果在发出关闭指令后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所述警告装置对汽车使用者发出警告,作为对关闭指令尤其是对通过汽车功能操作装置发出的关闭指令的响应。
【背景技术】
[0002]常见的汽车越来越多地配备有驾驶员辅助系统或者驾驶员支持系统,它们将汽车使用者从常规任务中解放出来,以便在提高安全性的同时提高驾驶机动车时的舒适感和乐趣。
[0003]在防止未经允许的进入和主要防止盗窃的机动车安全性背景下,这种系统也越来越多地影响消费者的使用或者购买决定。
[0004]例如在尤其通过汽车的中央连锁借助功能操作装置关闭汽车时期望的是,除了锁定车门和后行李箱盖之外用信号告知使用者一个或多个机动车开口仍是打开的,并且在必要时由中央控制装置控制例如仍打开的窗玻璃或者打开的滑动天窗的电控驱动器并且使其运行至关闭位置,如果这是期望的话。然而,在此通常没有为使用者显示针对没有关闭的机动车开口的关闭操作是否完成或者例如由于防夹保护装置的响应导致关闭过程逆转从而造成这些功能元件至少部分打开,因此误以为关闭和锁定的机动车具有更高的被盗风险,同时仍打开的机动车开口也会受到天气影响,例如以雨水进入汽车中的形式。
[0005]由专利文献DE 10 2009 034 919 Al已知一种用于汽车的警告装置,如果作为对使用者即将从汽车中出来的迹象的响应识别出用于机动车开口的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则警告装置在机动车内室中发出警告提示。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汽车的警告装置,通过该警告装置即使在借助功能操作装置关闭汽车时也能可靠而私下地用信号告知使用者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
[0007]该技术问题按本发明通过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的汽车的警告装置解决。按照本发明的一种实施形式,提供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的汽车的警告装置,所述机动车开口具有电动闭锁元件,所述警告装置包括用于识别所述至少一个电动闭锁元件的位置的位置检测器、用于识别汽车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所述至少一个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评估单元以及用于输出警告信号的警告信号发送器。在此,所述警告装置还包括与所述评估单元耦连的用于发出关闭指令的功能操作装置,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布置在所述功能操作装置上。
[0008]因此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在于,在通过功能操作装置发出关闭指令之后为汽车使用者给出关于机动车开口状态的可明确解释的反馈,也就是说让使用者注意到一个或多个机动车开口没有关闭或者没有完全关闭。
[0009]这种警告装置的优点是,在借助功能操作装置关闭或者闭锁汽车时也能够可靠而私下地用信号告知汽车使用者用于机动车开口的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由此为汽车使用者给出在必要时中断功能操作装置的操作的提示,因为一个或多个机动车开口仍是打开的。用户现在可以将误以为关上或者锁上的汽车的仍打开的机动车开口关闭,这明显降低了被盗风险并且更少受到天气影响(例如可能通过打开的机动车开口进入机动车内的雨水)。在此,所述至少一个闭锁元件的打开位置理解为,该闭锁元件没有遮盖或者只部分地遮盖相应的机动车开口。闭锁元件理解为在需要时相对外界封闭机动车开口的其它元件和机动车部件。
[0010]在此,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可以是汽车的车窗和/或滑动天窗和/或折叠式车顶或者折叠盖。因此,可以为使用者提供关于通常配设有电动闭锁元件的所有机动车开口的信息,并且因此也包括关于使用者不能直接看到的那些机动车开口的信息(例如由于光线较差,或者在机动车的一侧不可接近,因为例如机动车以该侧靠墙停放,或者如果当使用功能操作装置时用户和汽车之间的距离大到用户不再能够直接看到所有机动车开口时)。
[0011]按照一种实施形式,所述位置检测器是指最终位置传感器。这种最终位置传感器能够以最高的准确度确定电动闭锁元件何时达到其某个或者另一个最终位置,即完全遮盖机动车开口或者完全没有遮盖机动车开口的位置,并且由此向评估单元发出最终位置信号。所述评估单元也可以简单地集成到汽车中,在此不需要进行麻烦而成本高的改装。
[0012]按照另一种实施形式,所述位置检测器也可以设计用于识别所述电动闭锁元件的操作元件电流消耗的升高。对于用于机动车开口的电动闭锁元件,通过电流测量关闭闭锁元件的驱动器。因此在到达最终位置时,当闭锁元件处于关闭位置即完全遮盖机动车开口时,暂时锁止驱动器,这导致电流消耗升高。由此可以可靠地并且不用太大耗费地检测用于机动车开口的电动闭锁元件所处位置。
[0013]此外,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可以设计用于生成声学警告信号。声学信号发送器在一般的汽车中已知用于通过产生声学信号使交通参与者注意到相应情况的严重性,由此能够使其相应地缓和危急情况。声学信号在此优选是指音调或者曲调,其设计用于为汽车使用者给出私下的提示或暗示,即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没有完全关闭,而这种提示不会让使用者和/或其周围环境感到不愉快或者受不利影响。通过不受不利影响的警告功能,能够以有利的方式提高舒适感,尤其是在使用者想要或者必须避免刺耳的声学提示的情况下。
[0014]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也可以设计用于生成光学警告信号。光学警告信号的优点在于,其在(例如由于交通噪声引起的)噪音较大的情况下也能够被感知并且提示使用者机动车开口没有完全关闭。
[0015]在此,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可以包括照明元件,并且所述警告信号可以是所述照明元件的闪烁。通过布置在使用者视野内的照明元件,可以特别不引入注目地或私下地提示使用者可能有机动车开口未关闭。
[0016]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也可以包括显示单元,并且所述警告信号可以是呈现在所述显示单元上的故障报告。在此,显示单元优选设计为发光的IXD显示器,在其上通过符号显示警告信号。作为对仍未完全关闭的机动车开口的提示,例如可以符号化地或者以人类可读的信息给出相关的机动车开口,由此让使用者能够相应地作出反应,例如完全关闭机动车开口。
[0017]此外,警告信号发送器也可以设计用于产生其它警告信号,例如触觉警告信号。
[0018]所述功能操作装置可以是远程操作装置或者钥匙开关。一般的汽车越来越多地配设有这种钥匙开关或者远程操作装置,借助它们在通过汽车的中控连锁关闭汽车时可以锁定车门和后行李箱盖。因此,汽车使用者在借助这种功能操作装置关闭和锁定时能够可靠和私下地通过信号得知一个或多个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这对于使用者来说是在必要时中断功能操作装置的操作的提示,因为机动车开口还完全或者部分地打开,由此可以减小天气影响(例如通过打开的机动车开口进入机动车内的雨水)以及降低被盗风险。
[0019]此外,所述汽车的功能操作装置可以包括用于触发所述电动闭锁元件的运动的操作元件。这使得汽车使用者能够直接对提示作出反应,也就是关闭可能仍未完全关闭的机动车开口。同时也确保了使用者在关闭时处于汽车功能操作装置的作用范围内,因此在汽车附近。这例如在正在关闭的机动车开口闭锁元件夹住人肢体的情况下是重要的,这可导致防夹保护装置的响应并且因此使闭锁过程逆转。
[0020]所述控制单元与汽车的显示屏这样耦连,以便当在关闭指令已识别到时检测到所述至少一个闭锁元件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在所述显示屏上显示提示。所述提示尤其可以是指用于汽车使用者的帮助,例如关于警告信号类型的信息和其它可能的进行步骤。业已证明,这在使用者例如在第一次使用警告装置时不能将警告信号分类的情况下是有帮助的。
[0021]总地来说可以确定,通过这种警告装置能够明显降低被盗风险以及减小受到天气影响(例如通过机动车开口进入汽车内的雨水)的风险,因为汽车使用者在通过功能操作装置关闭或者闭锁汽车时也能够可靠而私下地通过信号得知用于机动车开口的闭锁元件仍处于打开位置,由此通过信号告知使用者在必要时中断功能操作装置的操作并且关闭误以为关闭和闭锁的汽车的仍没有关闭的机动车开口。
[0022]此外,通过将警告信号发送器设计用于生成得体或柔和的提示音作为警告信号或者包括布置在使用者视野中的照明元件,能够在警告功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以有利的方式提高舒适感,由此可以避免刺耳的声学提示和/或刺眼的光学提示。
[0023]使用者也可以直接地和直观地对警告信号作出反应,也就是在必要时关闭可能仍未完全关闭的机动车开口,因为汽车功能操作装置可以包括用于触发相应机动车开口的闭锁元件的运动的操作元件。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4]现在根据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在附图中:
[0025]图1示出具有按照本发明实施形式的警告装置的汽车的示意立体斜视图;
[0026]图2示出按照本发明实施形式的警告装置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7]图1示出具有按照本发明实施形式的警告装置的汽车I的示意立体斜视图。
[0028]如图1所示,机动车I具有多个带电动闭锁元件3的机动车开口 2。[0029]具体地,作为机动车开口 2可以看出汽车I的车窗4以及滑动天窗5。如图1所示,车窗4完全关闭,但滑动天窗5处于打开位置。因此在图1的实施形式中,滑动天窗5的闭锁元件3处于相对机动车开口 2倾斜的打开位置中。在此,打开位置理解为,机动车开口 2完全没有被相应的闭锁元件3遮盖或者只部分遮盖。闭锁元件3理解为在需要时相对外界封闭机动车开口的其它元件或者机动车部件。
[0030]此外,机动车开口 2也可以是指折叠式车顶或者折叠盖。
[0031]汽车还包括没有在图1中示出的用于识别汽车I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电动闭锁元件3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警告装置,其中,通过汽车I的功能操作装置发出关闭指令,并且警告信号发送器布置在功能操作装置上。
[0032]图2示出按照本发明实施形式的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 2的汽车I的警告装置6的方框图,所述机动车开口 2具有电动闭锁元件3。具有与图1相同的功能或者结构的部件和构件配有相同的附图标记并且不进行详细描述。
[0033]如图2所示,警告装置6包括与电动闭锁元件3耦连的用于识别闭锁元件3的位置的位置检测器7、与位置检测器7耦连的用于识别汽车I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闭锁元件3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评估单元8以及与评估单元8耦连的用于输出警告信号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在此,位置检测器7和闭锁元件3之间的耦连通过配有附图标记10的箭头标出、位置检测器7和评估单元8之间的耦连通过配有附图标记11的箭头标出,以及评估单元8和警告信号发送器9之间的耦连通过配有附图标记12的箭头标出。
[0034]如图2还可以看出,警告信号发送器9在此布置在汽车I的功能操作装置13上,通过所述功能操作装置13能够发出关闭指令。
[0035]所示的位置检测器7可以是指最终位置传感器14。这种最终位置传感器14能够以最高的准确度确定电动闭锁元件3何时达到其某个或者另一个最终位置,即完全遮盖机动车开口 2或者完全没有遮盖机动车开口 2,并且由此向评估单元8发出最终位置信号。
[0036]此外,位置检测器7也可以设计用于识别所述电动闭锁元件3的操作元件电流消耗的升高。因此在到达最终位置时,当闭锁元件3处于关闭位置即完全遮盖机动车开口 2时,暂时锁止闭锁元件3的驱动器,这导致电流消耗升高。
[0037]在此,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设计用于生成声学警告信号,也就是生成柔和的音调或者不刺耳的曲调作为警告信号,而这种提示不会让使用者和/或其周围环境感到不愉快或者受不利影响,由此在警告功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以有利的方式提高舒适感。
[0038]图2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也设计用于能够生成光学警告信号。
[0039]因此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包括照明元件15,其中,警告信号是照明元件15的闪烁。
[0040]所示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也包括显示单元16,其中,警告信号是呈现在所述显示单元16上的故障报告。作为对仍未完全关闭的机动车开口 2的提示,例如可以符号化地或者明文描述相关的机动车开口 2的情况,由此让使用者能够相应地作出反应,例如完全关闭机动车开口 2。
[0041 ] 此外,警告信号发送器9也可以设计用于生成其它警告信号,例如触觉警告信号。
[0042]图2中的汽车功能操作装置13是指汽车I的远程操作装置17。在此,警告装置6的评估单元8和远程操作装置17之间的耦连再次通过配有附图标记12的箭头标出。
[0043]此外,功能操作装置13也可以是指钥匙开关。
[0044]如图2还可以看出,所述汽车I的功能操作装置13包括用于触发所述电动闭锁元件3的运动的操作元件18。由此为汽车I的使用者提供了直接并且直观地对警告信号作出反应并且关闭可能仍没有完全关闭的机动车开口 2的可能性。
[0045]如从图中可以看出,所述评估单元8与汽车I的显示屏19这样耦连,以便能够在所述显示屏19上显示提示。在此,评估单元8和显示屏19之间的耦连通过配有附图标记20的箭头标出。在此,提示可以是指用于汽车I的使用者的帮助,例如关于警告信号类型的信息和其它可能的做法。业已证明,这在使用者例如在第一次使用警告装置6时不能将警告信号分类的情况下是有帮助的。
[0046]尽管在之前的说明书中示出了至少一个示例性的实施形式,但可以进行各种修改和变化。所述的实施形式仅仅是例子,并不用于以任何方式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适用性或配置。之前的说明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个用于转化成至少一种示例性实施形式的提纲,其中,可以对在示例性实施形式中说明的元件的功能和布置进行大量的修改,只要不背离权利要求书所述技术方案及其等同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0047]附图标记清单
[0048]I 汽车
[0049]2机动车开口
[0050]3电动闭锁元件
[0051]4 车窗
[0052]5滑动天窗
[0053]6警告装置
[0054]7位置单元
[0055]8评估单元
[0056]9警告信号发送器
[0057]10闭锁元件和位置检测器之间的耦连
[0058]11位置检测器和评估单元之间的耦连
[0059]12评估单元和警告信号发送器之间的耦连
[0060]13功能操作装置
[0061]14最终位置传感器
[0062]15照明元件
[0063]16显示单元
[0064]17远程操作装置
[0065]18操作元件
[0066]19显示屏
[0067]20显示屏和评估单元之间的耦连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2)的汽车的警告装置,所述机动车开口(2)具有电动闭锁元件(3),所述警告装置包括用于识别所述电动闭锁元件(3)的位置的位置检测器(7)、用于识别汽车(I)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闭锁元件(3)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评估单元(8)以及用于输出警告信号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其中,所述警告装置(6)还包括与所述评估单元(8)耦连的汽车(I)的功能操作装置(13),用于发出关闭指令,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布置在所述功能操作装置(13)上。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2)是汽车(I)的车窗(4)和/或滑动天窗(5)和/或折叠式车顶或者折叠盖。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位置检测器(7)是最终位置传感器(14)。
4.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位置检测器(7)设计用于识别所述电动闭锁元件的操作元件电流消耗的升高。
5.按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设计用于生成声学警告信号。
6.按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设计用于生成光学警告信号。
7.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包括照明元件(15),并且所述警告信号是所述照明元件(15)的闪烁。
8.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包括显示单元(16),并且所述警告信号是呈现在所述显示单元(16)上的故障报告。
9.按权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汽车(I)的功能操作装置(13)是远程操作装置(17)或者钥匙开关。
10.按权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汽车(I)的功能操作装置(13)包括用于触发所述电动闭锁元件(3)的运动的操作元件(18)。
11.按权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警告装置,其中,所述评估单元(8)与汽车(I)的显示屏(19)这样耦连,以便在所述显示屏(19)上显示提示。
【文档编号】B60R16/02GK103465827SQ201310221144
【公开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6月5日 优先权日:2012年6月5日
【发明者】T.德根斯坦 申请人: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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