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车载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
背景技术:
车载点烟器在汽车原有的点烟器再分1个或更多个点烟器供充电使用的,但是我们常说的车载点烟器又分为从电源里面取电的那种!有的厂家生产的点烟器就不是用来点烟的,只是用来从汽车上面引电出来的!这种点烟器又叫做雪茄头,但由于多个外置设备插接在点烟孔时,可能由于外置设备的大小不一,造成空间上的不足,不能同时工作,从而降低了车载点烟器的使用率。
故此,现有的车载设备需要进一步改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方案:
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包括有外壳,在外壳上端设有点烟孔,在所述外壳后方设有连接电线,所述连接电线尾端设有通电的接触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烟孔一旁设有多个移动点烟孔,在所述外壳一侧表面设有拉升机构。
如上所述的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升机构包括有设在外壳前壁面左下角的转轴,在转轴一侧设有提杆,所述提杆一端安装在转轴内且能旋转,所述提杆另一端设有卡接拉块,在所述提杆下方设有多个横限位块,所述横限位块设在外壳前壁面下方处,在所述提杆上方设有斜限位块,所述斜限位块设在外壳前壁面上方处。
如上所述的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上表面设有多个孔腔,在所述孔腔内装有移动点烟孔,所述孔腔壁面上设有通电槽,在所述移动点烟孔外壁面上设有金属接触块,所述金属接触块安装在通电槽内,所述孔腔朝向拉升机构方向的壁面上设有贯穿的开槽,在所述移动点烟孔外表面上设有穿过开槽的驱动圆杆,所述驱动圆杆表面和提杆上表面互相接触驱动。
如上所述的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前方设有面壳,所述面壳后端设有多个安装块,所述外壳前端设有多个安装孔,所述安装块配合安装在安装孔内。
如上所述的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前端与面壳之间设有拉升槽,所述卡接拉块经过拉升槽伸到外壳表面,在外壳和面壳连接的边缘处设有多个防止拉升机构活动的定位孔。
如上所述的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其特征在所述通电槽电连接于连接电线。
综上所述,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其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通过设有拉升机构后能轻易的将多个车载点烟器上的多个点烟孔高度位置错开,从而避免了多个外置设备同时插接时造成空间不足,影响了工作,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分解图;
图2为本发明的拉升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底部立体图;
图4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增加安插空间的点烟器,包括有外壳1,在外壳1上端设有点烟孔5,在所述外壳1后方设有连接电线7,所述连接电线7尾端设有通电的接触头6,所述点烟孔5一旁设有多个移动点烟孔2,在所述外壳1一侧表面设有拉升机构3。
本发明所述拉升机构3包括有设在外壳1前壁面左下角的转轴31,在转轴31一侧设有提杆32,所述提杆32一端安装在转轴31内且能旋转,所述提杆32另一端设有卡接拉块33,在所述提杆32下方设有多个横限位块34,所述横限位块34设在外壳1前壁面下方处,在所述提杆32上方设有斜限位块35,所述斜限位块35设在外壳1前壁面上方处。
本发明所述外壳1上表面设有多个孔腔21,在所述孔腔21内装有移动点烟孔2,所述孔腔21壁面上设有通电槽23,在所述移动点烟孔2外壁面上设有金属接触块25,所述金属接触块25安装在通电槽23内,所述孔腔21朝向拉升机构3方向的壁面上设有贯穿的开槽24,在所述移动点烟孔2外表面上设有穿过开槽24的驱动圆杆26,所述驱动圆杆26表面和提杆32上表面互相接触驱动。
本发明所述外壳1前方设有面壳4,所述面壳4后端设有多个安装块41,所述外壳1前端设有多个安装孔11,所述安装块41配合安装在安装孔11内。
本发明所述外壳1前端与面壳4之间设有拉升槽36,所述卡接拉块33经过拉升槽36伸到外壳1表面,在外壳1和面壳4连接的边缘处设有多个防止拉升机构3活动的定位孔42。
本发明所述通电槽23电连接于连接电线7。
结合如上所述:
使用者在拉升移动点烟孔2位置时,先将卡接拉块33往前拉动,使其与定位块42分离,然后拉升卡接拉块33到适当的位置,再进行与定位孔的配合固定,此时多个点烟孔的位置已经错开。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