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驾驶辅助装置,其构成为基于自身车辆前方的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开始进行所述自身车辆的减速辅助,所述驾驶辅助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开始条件判定部,其构成为基于所述自身车辆前方的第1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减速辅助开始条件;
驾驶辅助部,其构成为在由所述开始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
结束条件判定部,其构成为在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期间,基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或者基于所述自身车辆的速度,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减速辅助结束条件;
通知部,其构成为在由所述结束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的情况下,对所述自身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减速辅助结束通知;
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其构成为在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期间,判定是否在所述自身车辆前方检测到第2减速对象;以及
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其构成为在由所述结束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且由所述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判定为检测到了所述第2减速对象时,基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和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相对速度,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所述通知部构成为,即使由所述结束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在由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时,也不进行所述减速辅助结束通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构成为,
基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和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相对速度,预测直到满足相对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为止的剩余时间,
在所述剩余时间短于预先设定的时间判定阈值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构成为,
基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和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相对速度,预测直到满足相对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为止的剩余行驶距离,
在所述剩余行驶距离短于预先设定的距离判定阈值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驾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构成为识别所检测到的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
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构成为使用与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相应的不同的条件作为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构成为识别所检测到的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
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构成为,
基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和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相对速度,预测直到满足相对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为止的剩余时间,
在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为前车、且所述剩余时间短于预先设定的车辆用时间判定阈值时,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在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为静止物、且所述剩余时间短于预先设定的静止物用时间判定阈值时,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所述车辆用时间判定阈值是比所述静止物用时间判定阈值小的值。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构成为识别所检测到的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
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构成为,
基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和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相对速度,预测直到满足相对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为止的剩余行驶距离,
在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为前车、且所述剩余行驶距离短于预先设定的车辆用距离判定阈值时,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在所述第2减速对象的类别为静止物、且所述剩余行驶距离短于预先设定的静止物用距离判定阈值时,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所述车辆用距离判定阈值是比所述静止物用距离判定阈值小的值。
7.一种驾驶辅助装置,其构成为基于自身车辆前方的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开始进行所述自身车辆的减速辅助,所述驾驶辅助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开始条件判定部,其构成为基于所述自身车辆前方的信号机或者基于暂停线即第1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减速辅助开始条件;
驾驶辅助部,其构成为在由所述开始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
结束条件判定部,其构成为在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期间,基于所述自身车辆的车速,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减速辅助结束条件;
通知部,其构成为在由所述结束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的情况下,对所述自身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减速辅助结束通知;
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其构成为在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期间,判定是否检测到作为在所述自身车辆前方行驶的前车的第2减速对象;以及
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其构成为在由所述结束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且由所述第2减速对象检测部判定为检测到了所述第2减速对象时,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构成为,在所述第2减速对象位于作为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暂停线或者与作为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信号机对应的暂停线的跟前的情况下,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所述通知部构成为,即使由所述结束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在由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判定部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时,也不进行所述减速辅助结束通知。
8.一种驾驶辅助装置,其构成为基于自身车辆前方的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开始进行所述自身车辆的减速辅助,所述驾驶辅助装置的特征在于,
具备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构成为,
基于所述自身车辆前方的第1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减速辅助开始条件;
在判定为满足所述减速辅助开始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
在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期间,基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或者基于所述自身车辆的速度,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减速辅助结束条件;
在判定为满足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的情况下,对所述自身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减速辅助结束通知;
在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使所述自身车辆减速的所述减速辅助期间,判定是否在所述自身车辆前方检测到第2减速对象;以及
在判定为满足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且判定为检测到了所述第2减速对象时,基于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距离和所述第2减速对象与所述自身车辆的相对速度,判定是否满足预先设定的短期重新开始条件,
所述控制器构成为即使判定为满足相对于所述第1减速对象的所述减速辅助结束条件,在判定为满足所述短期重新开始条件时,也不进行所述减速辅助结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