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后视镜组件、车身结构以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43894发布日期:2021-11-29 18:22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内后视镜组件、车身结构以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内后视镜组件、车身结构以及车辆。


背景技术:

2.目前,车辆的内后视镜组件通常与自动驾驶摄像头、行车记录仪、雨量光传感器、手势控制摄像头、自动泊车摄像头及etc等智能模块集合布置在挡风玻璃中间区域,用于容纳这些智能模块的罩壳和内后视镜组件配合设置以具有贴近风挡透明区、雨刮区域可覆盖的优势。
3.但是,现有技术的内后视镜组件和罩壳的配合设计普遍存在罩壳不对称的问题,造成感知质量下降。若增大偏小一侧的黑边及罩壳,则会增大整体罩壳尺寸,从而更加遮挡视野及降低感知质量。而若是为了保证罩壳的对称性并最小化罩壳尺寸,则会造成人机性能及视野要求的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内后视镜组件、车身结构以及车辆,该内后视镜组件能够在保证罩壳最小尺寸的前提下,提升感知质量,满足视野要求。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内后视镜组件,所述内后视镜组件包括内后视镜本体、支架以及底座;所述内后视镜本体和所述底座分别安装于所述支架的两端,所述内后视镜本体的中心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交点重合,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互垂直,所述底座的中心分别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和所述第二方向上相对于所述内后视镜本体的中心偏置设置。
6.可选的,所述支架包括支架本体和加强筋,所述支架本体具有容纳腔室,所述加强筋设置在所述容纳腔室中。
7.可选的,所述支架本体的横截面呈u形。
8.可选的,所述内后视镜本体与所述支架铰接连接以能够沿所述第一方向摆动。
9.可选的,所述内后视镜本体包括镜体、万向节和连杆,所述镜体通过所述万向节安装在所述连杆的一端,所述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支架铰接。
10.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由于所述底座的中心分别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和所述第二方向上相对于所述内后视镜本体的中心偏置设置,也就是说,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为非对称结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能够与智能组件的罩壳良好地配合,在保证所述罩壳对称性的前提下,同时保证所述内后视镜本体居中设置,不影响感知质量,也不影响罩壳中的智能模块的布置。
11.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身结构,所述车身结构包括挡风玻璃、智能组件以及上述的内后视镜组件;所述智能组件包括智能模块和用于容纳所述智能模块的罩壳,所述罩
壳安装于所述挡风玻璃,所述罩壳开设有通孔,所述内后视镜组件的所述支架穿过所述通孔以使所述内后视镜本体和所述底座分别位于所述罩壳的内外两侧,所述底座安装于所述挡风玻璃。
12.可选的,所述智能模块包括摄像头和行车记录仪,所述摄像头和所述行车记录仪沿所述第二方向间隔布置,所述内后视镜组件的所述底座位于所述摄像头和所述行车记录仪的中间。
13.可选的,所述罩壳为对称结构,所述通孔设置在所述罩壳的中轴线上。
1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身结构。
15.所述车辆与上述内后视镜组件、上述车身结构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势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16.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的一种实施方式的正视图;
18.图2是图1的侧视图;
19.图3是图1的俯视图;
20.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车身结构的一种实施方式的正视图;
21.图5是图4的俯视图。
22.附图标记说明
23.110

内后视镜本体,111

镜体,112

连杆,120

支架,130

底座,
24.210

罩壳,220

摄像头,230

行车记录仪
具体实施方式
25.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26.在现有技术中,内后视镜组件主要设计为对称式结构,内后视镜组件的底座相对整车居中粘接在前风挡玻璃上,底座通过支架与内后视镜本体连接,内后视镜本体由于驾驶员视野要求同样也处于整车的居中位置,其支架在同一垂向平面进行设计。而这种对称式的内后视镜组件必然决定了其底座居中布置,由于智能组件的相关模块布置在底座两侧,而相关模块相对于罩壳是非对称布置,因此必然会带来罩壳相对于整车不居中的问题,造成了感知质量的下降。若为了提升感知质量而增大罩壳的一侧黑边以使罩壳达到对称效果,则会增大罩壳的整体尺寸,从而更加遮挡视野及降低感知质量。若为了保证罩壳的对称性并最小化罩壳尺寸,则需要将内后视镜本体相对于整车非居中设置,但这会造成人机性能及视野下降的问题。
27.具体的,目前在车型开发过程中的难点在于内后视镜组件与罩壳的配合设计:在内后视镜组件的底座的两侧需要布置单目摄像头及行车记录仪,而单目摄像头及行车记录仪的宽度尺寸不同,如果使用传统式的对称式内后视镜组件,将会导致两种布置结果:一、若是内后视镜组件的底座在y方向上相对于整车居中布置,则会导致智能组件的罩壳在满足最小尺寸的前提下非对称设计,从而影响感知质量,或者,保证罩壳对称设计的情况下增
加y方向上的尺寸而影响主观视野区域;二、若是内后视镜组件的底座在y方向上相对于整车非居中布置,虽然可以保证罩壳尺寸最小化以及对此设计,但由于内后视镜组件采用对称式支架的原因,则会导致内后视镜本体在y方向上相对于整车非居中布置,从而影响驾驶员操作及主观感受。
28.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一种内后视镜组件。
29.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包括内后视镜本体110、支架120以及底座130;内后视镜本体110和底座130分别安装于支架120的两端,内后视镜本体110的中心与第一方向(即图1中的y方向)和第二方向(即图1中的z方向)的交点重合,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相互垂直,底座130的中心分别在第一方向上和第二方向上相对于内后视镜本体110的中心偏置设置。
30.由于底座130的中心分别在第一方向上和第二方向上相对于内后视镜本体110的中心偏置设置,也就是说,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的支架120设计为非对称结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能够与智能组件的罩壳210良好地配合,在保证罩壳210对称性的前提下,同时保证内后视镜本体110居中设置,不影响感知质量,也不影响罩壳210中的智能模块的布置。
31.具体的,在安装时,底座130可以在y方向上相对于整车非居中布置,由于支架120采用非对称结构的形式,支架120能够避让罩壳210内的智能模块,保证罩壳210的y方向上的尺寸最小化,同时也保证罩壳210为对称结构。而内后视镜本体110则能够通过非对称结构的支架120在y方向上相对于整车居中布置,从而兼顾了尺寸、感知质量及操作方便性。
32.为了提升支架120的整体结构强度,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支架120包括支架本体和加强筋,支架本体具有容纳腔室,加强筋设置在容纳腔室中。
33.应当理解的是,支架本体可以设计为多种形式,例如,支架本体可以设计为圆筒状结构,而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支架本体的横截面呈u形,也就是说,支架本体为一侧敞口的结构,多个加强筋连接在支架本体的内壁上从而提高了支架本体的结构强度,横截面呈u形的支架本体也更容易制造。
34.进一步的,内后视镜本体110与支架120铰接连接以能够沿第一方向摆动,这样就能够方便地调节内后视镜本体110在第一方向上的角度。
35.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驾驶员的视角,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中,内后视镜本体110包括镜体111、万向节和连杆112,镜体111通过万向节安装在连杆112的一端,连杆112的另一端与支架120铰接。
36.如图4和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车身结构,该车身结构包括挡风玻璃、智能组件以及上述的内后视镜组件;智能组件包括智能模块和用于容纳智能模块的罩壳210,罩壳210安装于挡风玻璃,罩壳210开设有通孔,内后视镜组件的支架120穿过通孔以使内后视镜本体110和底座130分别位于罩壳210的内外两侧,底座130安装于挡风玻璃。
37.具体的,智能模块包括摄像头220和行车记录仪230,摄像头220和行车记录仪230沿第二方向间隔布置,内后视镜组件的底座130位于摄像头220和行车记录仪230的中间。
38.虽然摄像头220和行车记录仪230的宽度尺寸不同,但是由于本实用新型的内后视镜组件的支架120为非对称结构,因此支架120能够适应摄像头220和行车记录仪230的安装空间,并且使得内后视镜本体110能够相对于整车居中布置,从而兼顾了尺寸、感知质量及
操作方便性。
39.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身结构。
40.本实用新型的车辆与上述内后视镜组件、上述车身结构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势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41.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但这些简单变型和组合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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