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用遮阳板。
背景技术:
1、以往,提出了一种安装在车辆顶棚部等上的车辆用遮阳板的方案。该车辆用遮阳板通过板状的遮阳板主体遮光以使车辆乘客不眩目,在遮阳板主体的一边形成有凹部。在凹部配置圆柱状的把手,把手可装卸于设置于车辆顶棚侧的挂钩部(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3)。
2、现有技术文献
3、专利文献
4、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20-66386号公报
5、专利文献2:日本专利第4133196号公报
6、专利文献3:日本实开平1-68915号公报
7、在此,专利文献1~3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通过遮阳板主体侧的环部件等将圆柱状的把手保持为能够旋转。因此,在使遮阳板主体进行旋转动作等的情况下,有可能把手旋转而产生低级音、或者在卷绕在遮阳板主体或把手上的表皮上产生损伤、破损。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是鉴于上述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防止由于把手的旋转而产生低级音以及产生表皮的损伤、破损的车辆用遮阳板。
2、为了解决该课题,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用遮阳板,具备:遮阳板主体,所述遮阳板主体为板状且在一边形成有凹部;和把手,所述把手安装于所述凹部,所述遮阳板主体具有:多个芯材,所述多个芯材沿板厚方向被分割;和表皮,所述表皮覆盖所述把手的一部分以及所述多个芯材各自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多个芯材具有:第一芯材,所述第一芯材具有供所述把手的一端部插入的一端侧环部和供所述把手的另一端部插入的另一端侧环部;和第二芯材,所述第二芯材组装于所述第一芯材,所述把手的所述一端部和所述一端侧环部、以及所述把手的所述另一端部和所述另一端侧环部的至少一者具有旋转限制部,所述旋转限制部在向旋转方向的力作用于所述把手的情况下相互接触而限制所述把手的旋转。
3、发明效果
4、根据本发明,把手的一端部和一端侧环部、以及把手的另一端部和另一端侧环部的至少一者具有旋转限制部,该旋转限制部在向旋转方向的力作用于把手的情况下相互接触而限制把手的旋转。因此,即使使遮阳板主体进行旋转动作等,也会防止把手相对于遮阳板主体的相对旋转。因此,能够防止由把手的旋转而产生低级音以及产生表皮的损伤、破损。
1.一种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具备:遮阳板主体,所述遮阳板主体为板状且在一边形成有凹部;和把手,所述把手安装于所述凹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用遮阳板,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