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方法、装置、充电桩及电动汽车与流程

文档序号:30556164发布日期:2022-06-29 02:50阅读:11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方法、装置、充电桩及电动汽车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充电方法、装置、充电桩及电动汽车。


背景技术:

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能源越来越被人们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占了新能源的发展的一大部分。近几年来,随着电动汽车逐渐走近人们的生活中,随之而来的充电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3.目前,电动汽车充电一般需要一个充电桩,充电桩的功能类似于加油站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一般是安装在大型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
4.现有的基于近距离通信进行充电的过程中,需要用户将电动汽车绑定的终端设备与充电桩进行配对,之后再进行插枪充电,使得充电过程复杂且安全性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充电方法、装置、充电桩及电动汽车,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充电过程复杂且安全性不高的问题。
6.第一方面,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一种充电方法,应用于充电桩,所述方法包括:
7.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
8.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9.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in;
10.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
11.可选地,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包括:
12.在所述第一编码信息和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匹配,所述vin与所述充电桩中预先存储的vin匹配且所述充电桩无故障的情况下,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输出脉冲宽度调制pwm电压信号。
13.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14.在检测到有充电枪连接的情况下,发送蓝牙广播报文;
15.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与所述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以与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
16.可选地,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7.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即插即充指令相关的第三响应报文,所述第三响应报文用于指示即插即充的状态。
18.第二方面,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方法,应用于目标电动汽车,所述方法包括:
19.在与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
20.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21.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vin。
22.可选地,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包括:
23.解析所述第一响应报文,获得所述第一编码信息;
24.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汽车的vin,生成所述即插即充指令;
25.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所述即插即充指令。
26.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27.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蓝牙广播报文;
28.在对所述蓝牙广播报文解析成功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与所述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以与所述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
29.可选地,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30.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即插即充指令相关的第三响应报文,所述第三响应报文用于指示即插即充的状态;
31.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pwm电压信号;
32.根据所述pwm电压信号闭合相应的充电开关。
33.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应用于充电桩,所述装置包括:
34.第一接收模块,用于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
35.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36.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in;
37.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
38.第四方面,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应用于目标电动汽车,所述装置包括:
39.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在与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
40.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41.第二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所
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vin。
42.第五方面,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包括:收发机、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或指令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应用于充电桩的充电方法的步骤。
43.第六方面,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动汽车,包括:收发机、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或指令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应用于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的步骤。
44.本技术的上述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45.本技术实施例的应用于充电桩的充电方法,首先,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其次,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再次,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in;最后,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如此,实现了利用第一编码信息检验电动汽车能否正确捷豹第一响应报文,还能通过vin码对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实现了对电动汽车的身份的双重验证,避免非法车辆利用充电桩充电,同时避免用户手动授权,降低了充电认证过程的复杂度,提高了用户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46.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之一;
47.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之二;
48.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之三;
49.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50.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51.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52.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53.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方法、装置、充电桩及电动汽车进行详细地说明。
54.如图1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之一,所述方法应用于充电桩,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该充电桩可以为随车配送的充电桩,即为私桩,所述方法包括:
55.步骤101,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
56.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该目标电动汽车与该充电桩相适配,如,该充电桩为随该目标电动汽车配送的私桩,或者,该目标电动汽车为用户通过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增加的可以由该充电桩进行充电的电动汽车。
57.本步骤通过接收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可以知道目标电动汽车目前有充电需求。
58.步骤102,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59.本步骤中,通过在该第一响应报文中携带该充电桩的第一编码信息,能够对该目标电动汽车能够对该第一响应报文进行正常译码进行判断,从而实现对目标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0.步骤103,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
61.本步骤中,通过在即插即充指令中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vin,一方面,能够使得充电桩能够基于该第一编码信息和该第二编码信息验证目标电动汽车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该vin码对该目标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实现了从不同角度验证目标电动汽车的合法性,避免非法车辆利用充电桩进行充电。
62.步骤104,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
63.本技术实施例的应用于充电桩的充电方法,首先,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其次,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再次,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in;最后,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如此,实现了利用第一编码信息检验电动汽车能否正确捷豹第一响应报文,还能通过vin码对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实现了对电动汽车的身份的双重验证,避免非法车辆利用充电桩充电,同时避免用户手动授权,降低了充电认证过程的复杂度,提高了用户使用体验。
64.作为一个具体的实现方式,步骤104,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包括:
65.在所述第一编码信息和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匹配,所述vin与所述充电桩中预先存储的vin匹配且所述充电桩无故障的情况下,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输出脉冲宽度调制(pulse width modulation,pwm)电压信号。
66.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者,所述第二编码信息为目标电动汽车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生成的编码信息,例如,该第一编码信息与该第二编码信息相同,或者,该第二编码信息为利用目标电动汽车与充电桩公知的算法对该第一编码信息进行运算获得的编码信息,因此,在该第一编码信息和第二编码信息匹配时,说明目标电动汽车成功解码了充电桩发送的第一响应报文;二者,通过将即插即充指令中携带的vin码与充电桩内预先存储的vin码进行比对,能够进一步验证目标电动汽车是否合法,如此,实现了对目标电动汽车的双重
验证/鉴权,避免非法车辆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
67.本具体实现方式中,在第一编码信息和第二编码信息匹配且即插即充信令中携带的vin与充电桩预先存储的vin匹配,则确定目标电动汽车合法且目标电动汽车与充电桩蓝牙连接正常,若充电桩无故障,则当前满足充电桩为目标电动汽车充电的条件,充电桩则向目标电动汽车发送pwm信号,以启动充电流程。
68.进一步地,作为一个可选的实现方式,所述方法还包括:
69.在检测到有充电枪连接的情况下,发送蓝牙广播报文;
70.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蓝牙广播报文可以携带充电桩的编码信息、充电枪状态和指令类型中的至少一个,其中,充电桩的编码信息为充电桩的唯一标识;充电枪状态包括连接、半连接和未连接;指令类型用于表明此次操作的类型,如即插即充、打开充电盖等;
71.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与所述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以与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
72.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目标电动汽车在接收到所述蓝牙广播报文后,会对该蓝牙广播报文进行解析,在解析成功的情况下,目标电动汽车会获取到充电桩的编码信息,从而向充电桩发送第二响应报文,以告知充电桩蓝牙连接已完成;也就是说,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第二响应报文时,确定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对蓝牙广播报文解码成功,两者已建立好蓝牙连接。
73.进一步地,作为一个可选的实现方式,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74.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即插即充指令相关的第三响应报文,所述第三响应报文用于指示即插即充的状态。
7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该第三响应报文用于告知目标电动汽车已成功接收到即插即充指令。
76.如图2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之二,该方法应用于目标电动汽车,该方法包括:
77.步骤201,在与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
78.步骤202,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79.步骤203,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vin。
80.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方法,首先,在与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目标电动汽车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其次,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然后,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vin。如此,实现了充电桩通过该第二编码信息和该vin对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验证,避免不法人员盗用充电桩为非法车辆进行充电,提高了充电的安全性,同时,降低了用户充电过程中的鉴权操作的复杂性,提升了用户的充电使用体验感受。
81.作为一个具体的实现方式,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包括:
82.解析所述第一响应报文,获得所述第一编码信息;
83.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汽车的vin,生成所述即插即充指令;
84.本步骤具体可以为,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生成所述第二编码信息,然后,将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自身的vin写入到所述即充指令中,以生成所述即插即充指令;其中,第一编码信息与第二编码信息相同,即直接将第一编码信息和vin写入到即插即充指令;或者,利用目标电动汽车与充电桩公知的算法对该第一编码信息进行运算获得第二编码信息。
85.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所述即插即充指令。
86.进一步地,作为一个可选的实现方式,所述方法还包括:
87.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蓝牙广播报文;
88.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蓝牙广播报文可以携带充电桩的编码信息、充电枪状态和指令类型中的至少一个,其中,充电桩的编码信息为充电桩的唯一标识;充电枪状态包括连接、半连接和未连接;指令类型用于表明此次操作的类型,如即插即充、打开充电盖等;
89.在对所述蓝牙广播报文解析成功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与所述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以与所述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
90.本步骤具体可以为根据对蓝牙广播报文解析获得的充电桩的编码信息向充电桩发送该第二响应报文,以实现与充电桩的蓝牙连接。
91.进一步地,作为另一个可选的实现方式,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92.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即插即充指令相关的第三响应报文,所述第三响应报文用于指示即插即充的状态;
93.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pwm电压信号;
94.根据所述pwm电压信号闭合相应的充电开关。
9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充电开关闭合之后,充电桩会检测与目标电动汽车之间的充电导引cp信号是否由9v pwm切换到了6v pw(在充电开关闭合时,cp信号会发生变化);在检测到cp信号的变化之后,充电桩会闭合相应的继电器以向目标电动汽车输出充电电流。
96.下面,结合图3,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现过程进行说明:
97.(1)专属充电桩检测是否有充电枪与其连接,若有,则发送蓝牙广播报文,蓝牙广播报文中携带充电桩的编码信息、充电枪状态和指令类型中的至少一个;若没有,则继续检测是否有充电枪与其连接;
98.(2)电动汽车检测是否有接收到蓝牙广播报文,若有,则对接收到的蓝牙广播报文进行解析,在解析成功的情况下,向专属充电桩发送与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若没有,则继续检测是否接收到蓝牙广播报文;
99.(3)电动汽车在发送第二响应报文之后,向专属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
100.(4)专属充电桩检测是否接收到第二响应报文,若是,则检测是否接收到登录报文;若否,则继续检测是否接收到第二响应报文;
101.(5)充电桩在检测到已接收到了登录报文,则向电动汽车发送第一响应报文;
102.(6)电动汽车检测是否接收到第一响应报文,若接收到,则向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若未接收到,则继续检测是否接收到第一响应报文;
103.(7)充电桩检测是否接收到即插即充指令;若是,则向电动汽车发送第三响应报文,并检测充电桩是否故障和vin是否正确;若否,则继续检测是否接收到即插即充指令;
104.(8)充电桩在检测到无故障且vin正确时,向电动汽车发送pwm电压信号;充电桩在检测到有故障或vin不正确时,向移动终端的app发送蓝牙广播报文以告知用户;
105.(9)电动汽车检测是否接收到第三响应报文,若是,则进一步检测cp信号是否由电平变为了pwm;
106.(10)电动汽车在检测到cp信号变为了pwm时,闭合充电线路上的充电开关s2;
107.(11)充电桩检测cp信号是否有9v pwm变为了6v pwm,若是,则闭合继电器,从而向电动汽车汽车输出电流;若否,则继续检测cp信号。
108.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方法,执行主体可以为充电装置,或者该充电装置中的用于执行加载充电方法的控制模块。本技术实施例中以装置执行加载充电方法为例,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方法。
109.如图4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应用于充电桩,所述装置包括:
110.第一接收模块401,用于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
111.第一发送模块402,用于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112.第二接收模块403,用于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in;
113.控制模块404,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
114.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装置,首先,第一接收模块401在与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登录报文;其次,第一发送模块402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再次,第二接收模块403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车辆识别码vin;最后,控制模块404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vin,开启充电流程。如此,实现了利用第一编码信息检验电动汽车能否正确捷豹第一响应报文,还能通过vin码对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实现了对电动汽车的身份的双重验证,避免非法车辆利用充电桩充电,同时避免用户手动授权,降低了充电认证过程的复杂度,提高了用户使用体验。
115.可选地,所述控制模块404具体用于:
116.在所述第一编码信息和所述第二编码信息匹配,所述vin与所述充电桩中预先存储的vin匹配且所述充电桩无故障的情况下,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输出脉冲宽度调制pwm电压信号。
117.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18.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有充电枪连接的情况下,发送蓝牙广播报文;
119.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的与所述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以与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建立蓝牙连接。
120.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21.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目标电动汽车发送与所述即插即充指令相关的第三响应报文,所述第三响应报文用于指示即插即充的状态。
122.如图5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应用于目标电动汽车,所述装置包括:
123.第一发送模块501,用于在与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
124.第一接收模块502,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
125.第二发送模块503,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vin。
126.本技术实施例的充电装置,首先,第一发送模块501在与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的情况下,目标电动汽车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登录报文;其次,第一接收模块502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登录报文对应的第一响应报文;所述第一响应报文携带与所述充电桩相关的第一编码信息;然后,第二发送模块503根据所述第一响应报文,向所述充电桩发送即插即充指令,所述即插即充指令携带第二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vin。如此,实现了充电桩通过该第二编码信息和该vin对所述目标电动汽车的合法性进行验证,避免不法人员盗用充电桩为非法车辆进行充电,提高了充电的安全性,同时,降低了用户充电过程中的鉴权操作的复杂性,提升了用户的充电使用体验感受。
127.可选地,所述第二发送模块503包括:
128.解析子模块,用于解析所述第一响应报文,获得所述第一编码信息;
129.生成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编码信息和所述目标汽车的vin,生成所述即插即充指令;
130.发送子模块,用于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所述即插即充指令。
131.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32.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蓝牙广播报文;
133.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在对所述蓝牙广播报文解析成功的情况下,向所述充电桩发送与所述蓝牙广播报文相关的第二响应报文,以与所述充电桩建立蓝牙连接。
134.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135.第三发送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与所述即插即充指令相关的第三响应报文,所述第三响应报文用于指示即插即充的状态;
136.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桩发送的pwm电压信号;
137.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pwm电压信号闭合相应的充电开关。
138.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充电桩,包括:收发机、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或指令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应用于充电桩的充电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了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3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动汽车,包括:收发机、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或指令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应用于目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
果,为了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4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应用于充电桩的充电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或者,如上所述的应用于目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其中,该可读存储介质,如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简称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141.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142.以上所述是本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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