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照明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装置(1)。装置包括:壁,所述壁包括至少一个隆起(2);和至少一个第一光源,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光源位于所述隆起内部。壁包括具有光反射性能并且形成为面向第一光源的反射区域(3),使得第一光源能够生成通过壁的光束,在被在壁的反射区域上反射以生成来自壁的出射照明之前,所述光束传播到照明装置外部。
【专利说明】
机动车辆照明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车辆照明的技术领域。本发明特别涉及照明装置,其中从反射外部壁生成出射照明(apparent lighting)。
【背景技术】
[0002]当本发明装在机动车辆的灯中,尤其是信号指示灯中时,本发明是特别有利的。
[0003]车辆的“信号指示灯”应该理解为表示以下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具有用于车辆的相对于其它车辆、行人、动物等的主要信号指示功能。
[0004]“机动车辆”应该理解为表示任何类型的轮式车辆,所述轮式车辆能够通过其自己方式移动,诸如为客车、重型卡车、摩托车、拖拉机、多用途车辆等。机动车辆的灯通常包括其中布置有光源的外壳。该光源生成光束,所述光束在外壳中传播然后例如通过透明保护透镜,所述透明保护透镜旨在保护位于外壳中的光源。
[0005]在灯装置的设计中利用了简化的紧凑性和有限的成本。特别地,外壳需要能够容易地嵌入汽车的车体中。这具有减少灯的光发射表面的面积的显著结果。因而对于灯,这些发射表面很少在水平方向或竖直方向上超过20厘米X 10厘米。
[0006]此外,照明装置的设计员现在不得不发挥很多创造力,以向主要的机动车辆建造员提出某些专用装饰方面。上述的常规灯限制了外壳或保护透镜的装饰的创建。
[0007]例如,文件EP1191280特别描述了用于机动车辆的信号指示装置,其中装饰元件形成为通过外壳中发生的不同反射而可见。本文中,装饰元件受限于保护透镜和外壳。
[0008]此外,现行规章规定了以下尺寸和光强度,除了通过增加照明装置的整体尺寸外,所述尺寸和光强度经常与过大的装饰元件不相容。如上所述,因为与紧凑性和成本相关的限制,所以不能考虑装置尺寸的整体增加。
[0009]在光发射表面的面积和用于当前灯的装饰装置的创建方面的可能性因此受限于当前针对这些常规灯提出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
[0010]本发明改进了这种状态。
[0011]为此,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
[0012]壁,所述壁包括至少一个隆起;和
[0013]至少一个第一光源,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光源位于所述隆起内部;
[0014]并且其特征在于,壁包括具有光反射性能并且形成为面向第一光源的反射区域,使得第一光源能够生成通过壁的光束,在被在壁的反射区域上反射以生成来自壁的出射照明之前,所述光束在照明装置外部传播。
[0015]“反射”材料应该理解为表示具有漫反射和/或镜面反射类型的反射性能的材料。
[0016]“光束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应该理解为表示光束在壁上相对于照明装置朝外部反射。如下所述,反射区域中的壁可以是双重壁,其中外壁是半透明的并且保护内壁,所述内壁至少在一侧具有光反射性能。
[0017]通过在照明装置的壁上朝外部的反射生成出射照明。该出射照明不一定受限于常规灯所通常面临的紧凑性和成本的限制。
[0018]照明装置的壁成单个部件的形式,单个部件的某些部分具有不同的光学性能。相对于常规的装置,与该灯装置的生产和安装相关联的成本可以减少,有时需要为常规的装置提供形成灯装置的不同部件(光源、保护透镜、外壳等)的复杂装配。
[0019]光束反射所在的表面可以在相对较大的区域上延伸。此处,光束实际上被在照明装置外部(在壁的反射区域上)反射。光发射表面的面积不再必须减少到嵌入车辆的车体中的外壳的尺寸。
[0020]例如,在多用途车辆上,可以设置位于车辆的后表面的顶部水平高度处(接近顶部)的隆起,和在后表面上延伸的壁,所述壁例如具有在多用途车辆的整个后表面上延伸的反射区域。
[0021]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射区域具有至少30%的反射率。因而,由第一光源生成的光束被充分反射,从而自车辆外部合适地可见。
[0022]在另一实施例中,隆起包括形成为面向反射区域的第一光输出表面,以用于由第一光源生成的、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的光束。因而,凭借形成在该隆起中的光输出表面,隆起保护第一光源,但是允许由第一光源生成的光束通过。
[0023]“隆起包括光输出表面”应该理解为表示任一隆起,其中,隆起的壁具有能够允许由位于隆起内部的光源生成的光束通过的至少一个区域。
[0024]在一个实施例中,隆起进一步包括第二光输出表面,所述第二光输出表面形成为用于由位于隆起中的第一光源和/或辅助光源生成的、朝外部空间直接地传播而未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的光束。因为隆起同时地保护第一光源和/或辅助光源,所以隆起的使用因而被优化。
[0025]特别地,第一光输出表面和/或第二光输出表面可以包括具有光透射性能的材料。此处,该材料具有保护光源和透射第一光源所生成的光束的双重功能。
[0026]“光输出表面(…)包括材料”应该理解为表示,在装置的外部空间和装置的内部空间之间在壁的水平高度处,材料填充光输出表面。
[0027]在另一实施例中,壁为照明装置的内部空间和照明装置的外部空间划界。照明装置然后可以在具有光反射性能的反射区域中进一步地包括位于内部空间中的至少一个第二光源。在本实施例中,具有光反射性能的反射区域还具有透射性能,使得由第二光源生成的光束可以至少在反射区域的一部分中穿过壁。
[0028]壁于是在上述反射区域的一部分中具有光反射和透射性能。该技术特征所形成的装饰作用的可能性非常大。
[0029]此外,反射和透射的组合形成的光学作用允许限制用于制造车辆灯的构件的数量。实际上,对于车辆的内部照明,通常例如可以在反射光束和透射光束之间调节颜色的混合,以避免必须针对每个颜色提供一个光源。或,可以生成颜色的变化、光强度的变化或几乎漫反射或镜面反射外观的变化。对于外部照明,例如还可以并置由反射区域上的外部反射生成的停止功能和穿过反射区域的透射生成的位置灯功能。
[0030]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射区域的还具有光透射性能的部分具有至少30%的透射率。[0031 ]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一光源和/或第二光源包括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由发光二极管发出的光的紧凑性和强度的性能改善装置的体积和效用。
[0032]在一个实施例中,通过注入成型制造壁。照明装置的制造因而被较大地简化,并且与该制造相关联的成本被减少。
[0033]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的信号指示灯,通过上述照明装置形成所述灯。
[0034]在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一个实施例中,灯位于车辆的后表面上,并且机动车辆包括后门。然后,后门包括具有光反射性能并且形成为面向第一光源和/或第二光源的门反射区域,使得第一光源和/或第二光源能够生成在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以生成来自所述门反射区域的出射照明的光束。
[0035]“后门”应该理解为表示车辆车体的能够关闭车辆后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的任意部件。通常地,当车辆具有行李箱时,该后门关闭行李箱。
[0036]后门的移动特性使得光源在该门中的包含困难和昂贵。此处,在行李箱中没有必须设置任何光源的情况下,凭借行李箱反射区域上的反射照亮行李箱的一部分。
【附图说明】
[0037]在研究以下详细描述和附图时,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显而易见,其中:
[0038]-图1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在机动车辆上的照明装置的装配环境;
[0039]-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整体视图;
[0040]-图3A是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第一剖视图;
[0041]-图3B是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第二剖视图;
[0042 ]-图4A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
[0043]-图4B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
[0044]-图5是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整体视图;
[0045]-图6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壁的透视图;
[0046]-图7A呈现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关断状态下的照明装置的三维视图;
[0047]-图7B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在启动状态下的图7A的装置;
[0048]-图7C呈现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在启动状态下的照明装置的三维视图;
[0049]-图8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装在车辆后表面中的照明装置;
[0050]-图9A图示了用于本发明的另一应用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装配环境;
[0051]-图9B是用于本发明的其它应用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整体视图;
[0052]-图9C图示了用于本发明的其它应用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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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方式】
[0053]在下文描述了本发明,其非限制性应用于机动车辆的后部信号指示灯或前部信号指示灯。还可以设想用于例如机动车辆的内部照明的其它应用或甚至用于例如重型卡车的(机动车辆专用的“调整”类型的)装饰照明装置的其它应用。在下文还描述了这些应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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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4]图1图示了在本发明的范围内的两个照明装置I布置在其上的机动车辆V的后表面,一个照明装置在后表面的左侧并且一个照明装置在后表面的右侧。
[0055]此处,照明装置I用作用于车辆的后部信号指示灯。这表示这些灯的功能是,通常在能见度条件减少(例如在夜晚或在多雨天气下驾驶)时,以信号表示车辆的位置。这些灯还可以具有信号指示方向改变(闪烁灯)、车辆的制动动作(停车灯)或甚至车辆开始倒退(倒车灯)的功能。在前部处,它们例如是位置灯或“日间行车灯”类型,DRL,的灯,所述灯在白天开启。
[0056]在倒车灯的特定情况下,这些灯的功能可以是警告车辆正在倒车,但是还允许司机在黑暗环境中操作时看到后部环境。
[0057]根据现行规章等,照明装置的布置和数量可以根据车辆类别(例如多用途车辆或客车)而改变。
[0058]图2示出了照明装置I的放大视图。如下所述,照明装置I包括其中具有至少一个光源的外壳。
[0059]特别地,图2示出了照明装置的壁,所述壁旨在关闭或覆盖照明装置的外壳并且被装在车体中。壁形成照明装置的外部面板。在该示例中,壁的尺寸对应于外壳的尺寸。作为一个变化例,通过更广阔地延伸用于照明表面的外壳,壁延伸通过车体的一部分。因而,在图2中,从车辆的外部看到壁。
[0060]壁形成此处由点划线框架识别的隆起2。隆起位于壁的向外反射的区域3上方,壁向外反射即具有向外的反射性能。向外反射的表面此处是壁的外表面。
[0061 ]然而,反射区域中的壁可以是双重壁,其中外壁是半透明的并且保护内壁,所述内壁具有光反射性能。
[0062]在单个壁的情况下,反射区域3可以由反射材料或覆盖有反射材料的材料组成,所述反射材料优选地为例如成薄层的铝,例如真空沉积在壁上。反射区域3还可以由在壁上包胶模制的反射薄膜或通过印制在壁上的垫来沉积反射墨水等组成。优选地,通过在包胶模制在壁上的薄膜上丝网印刷来沉积反射材料。在壁的外表面或在内表面上可以执行这些工艺。在双重壁的情况下,优选地在内壁的外表面或内表面上或甚至在外壁的内表面上执行这些工艺。
[0063]作为另一变化例,壁的主体的材料包括形成反射区域的反射微粒。在该变化例中,反射区域因此完全由壁的主体组成。
[0064]图3A和3B示出了第一实施例中的照明装置的一部分的剖视图。
[0065]壁18划界照明装置的内部空间和照明装置的外部空间,如图3A直接所示。该壁18通常地通过热成型被制造,通过注入成型或以塑性材料制造部件的任意其它方法被制造,或由任何类型的适当材料组成。在隆起2的内部具有第一光源,第一光源包括例如安装在印刷电路5上的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4。作为一个变化例,二极管4被安装在任意其它适当的类型的支架上,例如在热沉上的“安放”类型的安装。作为另一变化例,光源是任意其它适当的类型。
[0066]在剖视图中,壁18成S形式。该形式使得可以在壁中(在隆起2的水平高度处)容易地包含第一光源并且朝反射区域3定向光束。作为一个变化例,还在剖视图中,壁18可以成Z形式,Z形式的壁的角度更显著。可以设想其它变化例形式,诸如相反的S或Z的形式或任意其它适当的形式,对于相反的S或Z的形式,隆起可以位于反射区域3下方。
[0067]第一光源还可以包括准直仪。
[0068]可以提供一个到数十个之间的发光二极管。发光二极管4可以是彩色类型(能量集中在诸如从20nm到40nm的带宽的狭窄波长范围内)或甚至白色类型(能量可见地分布在从380nm到780nm的波长范围的至少一部分内,例如使用磷光类型的磷光材料)。第一光源还可以包括常规的电灯,诸如白炽灯,例如卤素灯。
[0069]例如由箭头6和7表示的、由二极管4生成的光束在通过第一光输出表面8之前短暂地在隆起2中传播,如图3B所示,其中隆起2的对应区域被以框架表示。隆起2的内部可以包括一组反射镜以在光输出表面8上聚焦光束。
[0070]优选地,光输出表面8包括可以透射光束的材料。光输出表面例如通过壁的浅色的和透明的区域被生成。通常地,该材料是透明的或半透明的塑料,诸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该材料还可以具有衍射或折射性能,例如以在反射区域3上聚焦光束。该光输出表面可以通过与壁的其他部分的边缘对边缘模制或通过包胶模制被获得。
[0071]光输出表面8可以包括不同层的不同材料以使光效果合适。
[0072]此外,分光的或透镜状的突起还可以被设置在壁的形成光输出表面8的区域的材料中。
[0073]在已经通过光输出表面8之后,光束6和7在壁18的反射区域3中被反射。反射区域3形成为面向第一光源。因而,由第一光源生成的光束6和7穿过一个区域到照明装置外部,并且在壁的反射区域上被反射以生成来自壁18的出射照明。
[0074]图4A呈现第一实施例中的照明装置的内部的透视图。如图所示,印刷电路5、光输出表面8因此和壁18的形式可以相对于竖直旋转轴线向内弯曲。
[0075]图4B呈现第二实施例中的照明装置的内部的透视图。
[0076]在该第二实施例中,照明装置还在反射区域3中包括位于照明装置内部的至少一个第二光源9。然后,反射区域3的一部分还具有光透射性能,使得由第二光源9生成的光束10可以在反射区域的所述部分中穿过壁。
[0077]在该第二实施例中,照明装置的壁旨在关闭照明装置的其中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被包含在其中所有外壳。
[0078]“在反射区域中位于内部空间中的第二光源”应该理解为表示第二光源能够生成直接地投射于壁18的反射区域的内表面上的光束。作为一个变化例,位于照明装置I的外壳中的一组一个或多个反光镜可以用于投射到壁18的内表面上以间接地从第一光源开始的光束。
[0079]第二光源可以包括与针对第一光源在上文描述的那些元件相同的元件。
[0080]图5示出了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的放大视图。第二光源9此处被明显地表示,但是确实位于反射区域3下方。
[0081 ]图6呈现图1到5中的照明装置I的壁18的透视图。
[0082]图7A呈现在关断状态下的照明装置I的三维视图。此处,在隆起中照明装置I包括第二光输出表面20,所述第二光输出表面20形成为用于由第一光源和/或辅助光源生成的、朝外部空间直接地传播而未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的光束。辅助光源可以包括与针对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在上文描述的那些元件相同的元件。
[0083]第二光输出表面20可以通过与针对第一光输出表面8在上文述描述的那些材料相同的材料填充。
[0084]图7B呈现在启动状态下的照明装置I的三维图示。在该图中,第一光源生成在反射区域3上被反射的光束,比如光束7。
[0085]作为一个变化例,如表示在启动状态中的另一示例性照明装置I的图7C所示,照明装置I包括其它的光区,诸如影线部分11。这些区域例如由半透明材料组成,所述半透明材料能够允许由位于照明装置I内部的光源生成的光束通过。该光源可以是上述第二光源或专门针对影线部分11提供的光源。
[0086]图8图示了以下示例,其中照明装置具有(针对左侧翼部的)G的常规形式的隆起和围绕隆起2并且在隆起2内部延伸的反射区域3。该示例示出可以用于隆起2和反射区域3的多个形式。大致地,壁的隆起2和反射区域具有用于生成外部照明的任何适当类型的形式和相对布置。许多设计的可能性是可以的并且可以被设想。
[0087]图8图示的照明装置还具有另一重要特征,所述另一重要特征被其G形状形式允许,该形式无论如何不是必要的,所述另一重要特征即照明车体的移动部件,在该示例中移动部件为行李箱盖19。在行李箱盖上的照明装置I和反射区域3被布置用于由第一光源朝表面13生成的光束12。在该行李箱盖19中未包含光源的情况下,来自行李箱盖19的出射照明因而是可以的。
[0088]图9A、9B和9C图示了本发明的用于机动车辆的内部照明的另一可能应用。
[0089]如图9A所示,此处照明装置I为位于机动车辆内部的、在顶部上并且接近挡风玻璃的圆顶部形式。该圆顶部的功能是以漫反射方式或以更显著的方式(通常地以读者模式)照明车辆的内部。
[0090]图9B示出反射区域3,此处反射区域3位于光输出表面8上方,由第一光源4生成的光束从光输出表面8被透射。隆起由圆顶部的下圆形边缘形成,并且圆顶部在隆起上方划界出环形沟槽。反射区域被设置在沟槽中,直接地在隆起上方,并且因而在隆起上方形成圆环。然而,作为一个变化例,照明装置具有任何适当类型的形式,更具体地,隆起和反射区域具有用于通过功能反射为用户生成照明的任何适当类型的形式和布置。对于圆顶部类型的内部照明,有利地,如图所示,反射区域直接地在隆起上方。
[0091]图9C是剖视图,图示了装置的内部并且详细示出了其在该构造中用于内部照明的操作。
[0092]第一光源包括发光二极管,从发光二极管生成诸如光束7的光束。
[0093]此处,第二光源9通过沿着反射区域内部行进的圆形光导被形成,所述圆形光导通过布置成面向光导的一个或多个光输入端的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供给光。该第二光源生成比如光束10的光束,通过穿过反射区域3,光束从照明装置I的内部传播到外部。实际上,此处,反射区域3具有光反射性能和光透射性能。
[0094]本发明不受限于作为示例的上述实施例;本发明延伸至其它的变化例。
[0095]因而,上文描述了其中照明装置具有圆形形式的实施例。本发明不受限于该形式并且延伸到易于执行权利要求中所述功能的任意形式。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V)的照明装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 壁(18),所述壁包括至少一个隆起(2);和 至少一个第一光源(5; 4),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光源位于所述隆起内部; 所述壁包括具有光反射性能并且形成为面向第一光源的反射区域(3),使得第一光源能够生成通过壁的光束(6;7),在被在壁的反射区域上反射以生成来自壁的出射照明之前,所述光束在照明装置外部传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区域具有至少30%的反射率。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隆起包括形成为面向反射区域(3)的第一光输出表面(8),以用于由第一光源生成的、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的光束。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隆起进一步包括第二光输出表面(20),所述第二光输出表面形成为用于由位于隆起中的第一光源和/或辅助光源生成的、直接地朝外部空间传播而未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的光束。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一光输出表面和/或第二光输出表面包括具有光透射性能的材料。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 所述壁为照明装置的内部空间和照明装置的外部空间划界, 所述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 至少一个第二光源(9),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光源位于内部空间中在具有光反射性能的反射区域中; 其特征在于:具有光反射性能的反射区域的至少一部分还具有光透射性能,使得由第二光源生成的光束能够在反射区域的所述部分中穿过壁。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反射区域的还具有光透射性能的所述至少一部分具有至少30%的透射率。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一光源和/或第二光源包括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4)。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注入成型来制造所述壁。10.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信号指示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号指示灯由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I)形成。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号指示灯,所述信号指示灯位于车辆的后表面上,机动车辆包括后门(19), 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门包括具有光反射性能的、形成为面向第一光源和/或第二光源的门反射区域(13),使得第一光源和/或第二光源能够生成在门反射区域上被反射以生成来自所述门反射区域的出射照明的光束(12)。
【文档编号】B60Q3/02GK105905026SQ201610094835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2月19日
【发明人】克里斯托夫·杜伯斯
【申请人】法雷奥照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