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脚垫,具体是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
【背景技术】
[0002]现在的汽车脚垫在正驾驶的离合、油门、刹车踏板下面的部分有时没有设置踏板,有时只有一个踏板,因此在高频率不间断的踩踏后会出现脚垫磨损的情况,使得脚垫变得很不美观,同时现有的脚垫防滑性能不好。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冋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包括脚垫本体,所述脚垫本体采用较软的人造皮革制成,外观美观,同时质地较软;所述脚垫本体上设有踏板A和踏板B,所述踏板A设于离合器踏板的下方,踏板B设于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此种设计可以有效的防止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脚垫本体受到过度的磨损。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踏板A和踏板B设有若干凸起,因此具有防滑的功效。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踏板A和踏板B采用金属或塑料或亚克力材质制成。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同时使用非常的方便,通过在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脚垫上设置耐磨材质制成的踏板,使得脚垫本身不会受到过度的磨损,同时脚垫上的踏板还具有防滑设计。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脚垫本体、2-踏板A、3-踏板B。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2]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包括脚垫本体1,所述脚垫本体I采用较软的人造皮革制成,外观美观,同时质地较软;所述脚垫本体I上设有踏板A2和踏板B3,所述踏板A2设于离合器踏板的下方,踏板B3设于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所述踏板A2和踏板B3采用金属或塑料或亚克力材质制成,此种设计可以有效的防止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脚垫本体I受到过度的磨损。
[0013]所述踏板A2和踏板B3设有若干凸起,因此具有防滑的功效。
[0014]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踏板A2设于离合器踏板的下方,踏板B3设于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同时踏板A2和踏板B3采用金属或塑料或亚克力材质制成,此种设计可以有效的防止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脚垫本体I受到过度的磨损;踏板A2和踏板B3设有若干凸起,因此具有防滑的功效。
[001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6]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主权项】
1.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包括脚垫本体(I),所述脚垫本体(I)采用较软的人造皮革制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脚垫本体(I)上设有踏板A(2)和踏板B (3),所述踏板A(2)设于离合器踏板的下方,踏板B (3)设于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所述踏板A (2)和踏板B (3)设有若干凸起。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踏板汽车脚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A(2)和踏板B(3)采用金属或塑料或亚克力材质制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双踏板汽车脚垫,包括脚垫本体,所述脚垫本体采用较软的人造皮革制成,外观美观,同时质地较软;所述脚垫本体上设有踏板A和踏板B,所述踏板A设于离合器踏板的下方,踏板B设于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同时使用非常的方便,通过在离合器踏板、油门踏板和刹车踏板的下方脚垫上设置耐磨材质制成的踏板,使得脚垫本身不会受到过度的磨损,同时脚垫上的踏板还具有防滑设计,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IPC分类】B60N3/06
【公开号】CN204701504
【申请号】CN201520103551
【发明人】孙亚洲
【申请人】孙亚洲
【公开日】2015年10月14日
【申请日】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