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重型卡车上的翼子板后支架,更具体的说,尤其涉及一种可 有效减缓震动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
背景技术:
翼子板是汽车上的重要外覆盖件,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翼子板后段容易因汽车 的震动出现损坏,使得翼子板的寿命较短,不利于节约。损坏现象的产生与翼子板支架不能 很好的减缓震动有关,如果翼子板支架具有较好的减缓作用,则翼子板支架的寿命将得到 提尚。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上述技术问题的缺点,提供了一种整体支架形状为L形的重 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本实用新型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包括一个L形支架体,其特别之处 在于所述的L形支架体的一端固定有用于固定该翼子板后支架的两个支架固定座,所述 两个支架固定座的截面均为U形;所述的L形支架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 二翼子板固定座,所述两个支架固定座、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上均开设 有螺孔。所述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在使用时与翼子板相固定,所述的 两个支架固定座用于与汽车本体相连接,由于两个支架固定座与两个翼子板固定座分别位 于L形支架体的两端,可有效减缓车体对翼子板所产生的震动。本实用新型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所述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的横截面 的形状也为U形,所述的第二翼子板固定座的截面形状为L形。所述的两个支架固定座及 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均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支架体上。本实用新型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所述的两个支架固定座上的螺孔开 口方向相同,所述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上的螺孔开口方向相同且与两 个支架固定座上的螺孔的开口方向相垂直。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用于固定翼子板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 定座与用于与汽车本体相固定的两个支架固定座分别位于L形支架体的两端部,有效的减 缓了汽车本体所带给翼子板的震动。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支架体,21、22支架固定座,3第一翼子板固定座,4第二翼子板固定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3[001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包括支架体1、两个支架 固定座(21、22)、第一翼子板固定座3及第二翼子板固定座4。所示的支架体1的形状为L形,两个支架固定座(21、22)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在 L形的一端横梁上,所示的两个支架固定座的截面均为U形且底面为平面形状,在两个支架 固定座的底面上均设置有螺孔,以便与汽车本体通过螺栓相固定。所示的第一翼子板固定 座3与第二翼子板固定座4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在L形支架体1的另一端横梁上,所示的 两个支架固定座上的螺孔的开口方向相同,第一翼子板固定座3与第二翼子板固定座4上 均设置有螺孔,这两个固定座上的螺孔的开口方向形同且与支架固定座上的螺孔的开口的 方向相垂直。所示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3的截面形状为U形,第二翼子板固定座4的截面形状 为L形。在本实用新型的翼子板后支架使用的过程中,用于支架体的L形结构形式,有效地 减缓了汽车本体所带给翼子板的震动。
权利要求一种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包括一个L形支架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L形支架体(1)的一端固定有用于固定该翼子板后支架的两个支架固定座(21、22),所述两个支架固定座(21、22)的截面均为U形;所述的L形支架(1)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一翼子板固定座(3)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4),所述两个支架固定座(21、22)、第一翼子板固定座(3)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4)上均开设有螺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翼 子板固定座(3)的横截面的形状也为U形,所述的第二翼子板固定座的截面形状为L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支 架固定座(21、22)上的螺孔开口方向相同,所述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3)和第二翼子板固 定座(4)上的螺孔开口方向相同且与两个支架固定座上的螺孔的开口方向相垂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整体支架形状为L形的重型卡车用新型翼子板后支架,包括一个L形支架体,其特别之处在于所述的L形支架体的一端固定有用于固定该翼子板后支架的两个支架固定座,所述两个支架固定座的截面均为U形;所述的L形支架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所述两个支架固定座、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上均开设有螺孔。本实用新型用于固定翼子板的第一翼子板固定座和第二翼子板固定座与用于与汽车本体相固定的两个支架固定座分别位于L形支架体的两端部,有效的减缓了汽车本体所带给翼子板的震动。
文档编号B62D25/18GK201646878SQ201020118968
公开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请日期2010年2月25日 优先权日2010年2月25日
发明者刘尚华, 康爱民, 王志锋, 缑娜娜, 赵文星, 鹿春鹏 申请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