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包括车架、前叉,所述的车架包括前三角、后三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三角、前叉上至少设有一环状内凹结构,所述的环状内凹结构上设有避震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含避震环的自行车,骑行时高频震幅从前后轮传递到人身体时就会被避震环消减,让骑行者舒适,从而可以更好的发挥力量和速度。
【专利说明】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行车,特别涉及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
【背景技术】
[0002]当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路上骑行时,往往会产生一定的震动,这种震动分低频震动与高频震动,从而影响骑行者的舒适度,即便山地车有装避震器,但那种避震效果只能消除低频的震动,也就是震动位移量比较大,时间比较长的震动,而高频的震动则始终存在,让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感觉不舒适,甚至影响骑行速度,从而无法很好地发挥力量。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有效消减高频震动,让骑行者感觉有舒适感,从而可以很好地发挥力量与速度的含避震环的自行车。
[000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包括车架、前叉,所述的车架包括前三角、后三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三角、前叉上至少设有一环状内凹结构,所述的环状内凹结构上设有避震环。
[0005]优选的,所述的环状内凹结构内凹深度为lmm-5mm。
[0006]优选的,所述的避震环优选为橡胶避震环或EVA橡胶避震环。
[0007]优选的,所述的避震环通过粘着剂粘结于环状内凹结构上。
[0008]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含避震环的自行车,骑行时高频震幅从前后轮传递到人身体时就会被避震环消减,让骑行者感觉舒适,从而可以更好的发挥力量和速度。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含避震环的自行车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示的自行车避震环部位的截面图;
[0011]图3为铝合金自行车消震效果示意图;
[0012]图4为普通碳纤维自行车消震效果示意图;
[0013]图5为含避震环的碳纤维自行车消震效果示意图;
[0014]其中:10.前轮、11.车架、111.前三角、112.后三角、1121.后上叉、1122.后下叉、112.后三角、12.前叉、13.后轮、14.环状内凹结构、15.避震环。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16]如图1-2所示,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包括前轮10、后轮13、车架11、前叉12等结构,车架11包括前三角111、后三角112,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后三角112的后上叉1121和前叉12上都设有一环状内凹结构14,环状内凹结构14内凹深度为;环状内凹结构14上设有避震环15,避震环15可以为橡胶避震环或EVA橡胶避震环,通过粘着剂粘结于环状内凹结构14上。
[0017]此外,根据需要,避震环15还可以设于后三角的后下叉1122上,同时还可以设置多个避震环,或者只在某一个部位设置避震环。通过这种方式,骑车者在骑行时所产生的高频震幅从前后轮传递到人身体时就会被避震环消减,让骑行者感觉舒适。如图3-5三种产品在中高频状态下的消震效果所示:经验证,频率在20?600HZ下的震动对比三种产品的消震效果,以铝合金车架为基准,碳纤维车架可消震所需的时间仅为铝车架的20%-40%,碳纤维+避震环可消震所需的时间仅为碳纤维车架的40%-60%,仅为铝车架的8%-24%,这种消震效果所体现出来的是从车架传到身体的中高频震动,特别是手感觉较为明显,也就是会使手感受到一阵阵麻麻的,这种感觉也就只有在中高频下才会产生的。
[0018]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包括车架、前叉,所述的车架包括前三角、后三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三角、前叉上至少设有一环状内凹结构,所述的环状内凹结构上设有避震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环状内凹结构内凹深度为lmm-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避震环为橡胶避震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橡胶避震环为EVA橡胶避震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含避震环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避震环通过粘着剂粘结于环状内凹结构上。
【文档编号】B62K19/00GK204210664SQ201420641856
【公开日】2015年3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31日
【发明者】刘五瑞, 叶庆祥 申请人:厦门碳帝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