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交通工具,具体涉及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及电动两轮车。
背景技术:
1、近年来,电动两轮车辆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城乡居民使用电动两轮车辆数量逐年提升。
2、现有技术的电动两轮车中,有的设置了防窜车功能,即在车辆启动中,当驾驶员离开鞍座时,调速转把将失效,以保护驾驶员的安全,防止在驾驶员不经意间误操作调速转把导致车辆失控。但是,在这种设置下,当电动两轮车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助力推行的时候,就无法正常使用调速转把,例如,在上坡需要推行的时候,由于驾驶员不在鞍座上,调速转把已失效,此时调速转把拧动时电动车也无法前进,那么此时只能依靠人力推动电动两轮车,用户体验差。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申请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的移动、制动的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3、本申请提供了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所述两轮车包括动力源和与所述动力源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控制方法应用于所述控制单元,且所述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该控制方法包括:
4、在所述两轮车开启的情况下,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否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或所述第二模式;
5、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
6、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
7、在一些实施例中,若所述两轮车为两轮电动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
8、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包括:
9、判断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大于零;
10、在确认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大于零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其中,所述动力小于所述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
11、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12、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接收到制动信号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等于零;
13、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接收到制动信号时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等于零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停止输出动力。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包括:
15、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其中,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两轮车的行进方向;
16、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时,继续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向第二方向移动,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17、在确认所述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
18、其中,所述两轮车上设置有检测装置,通过所述检测装置能够确定所述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
19、在一些实施例中,若所述两轮车为电动两轮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
20、在确认所述两轮车向所述第二方向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包括: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其中,所述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所述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
21、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
22、在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两轮车发出提示信息。
23、相应地,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动两轮车,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机和与所述电机连接的控制单元,且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设有用于检测车轮转速的第一检测单元,所述第一检测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连接,在所述电动两轮车开启所述第一模式的情况下,若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车轮转速,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动力;和/或
24、所述电动两轮车还包括第二模式,在所述电动两轮车开启所述第二模式的情况下,若所述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所述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电动两轮车的行进方向,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2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所述动力小于所述电动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
26、若所述第一检测单元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未检测到车轮转速或者检测到制动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停止输出动力。
2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还设有第二检测单元,所述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电动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
28、其中,若所述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所述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包括: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动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其中,所述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所述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
29、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
30、在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电动两轮车发出提示信息。
31、相比于现有技术,本申请在开启第一模式时,能够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以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的移动;在开启第二模式时,能够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以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对车辆进行制动。
1.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所述两轮车包括动力源和与所述动力源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控制方法应用于所述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两轮车为两轮电动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两轮车为电动两轮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
7.一种电动两轮车,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机和与所述电机连接的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所述动力小于所述电动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还设有第二检测单元,所述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电动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