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健身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47841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趣味健身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童车。
《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公告号CN2086711U公告了一种“摇摇车”,以手摇动车把驱动车前进。但它存在着以下缺点1.由于手摇车把的力几乎通过固定轴,即力臂几乎为0,所以产生的力矩极小,行走困难;2.由车把从车架上伸出,高度太低,乘坐者必须弯腰躬背,不利于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操作方便,手和脚同时并用,结构简单合理,集趣味和健身于一体的新型童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它包括车体,固定在车体前端的竖直轴,固定在竖直轴上的手操纵体、脚操纵体和前轴,安装在前轴上的前轮及安装在车体上的后轮。竖直轴和车体间装有轴承,并伸出车体。在竖直轴上方装有手操纵体,此手操纵体可以是方向盘,也可以是自行车把形状或“一”字形操纵把。在竖直轴下方向前方向,固定有“T”形脚操纵体。在竖直轴下端固定有前轴,前轴两端装有两个前轮。在车体后端两侧,装有后轮。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是1.手摇动手操纵体和脚摇动脚操纵体可以同时进行。2.手摇动手操纵体产生的力臂长,力矩大,可以省力。3.乘坐者可以坐直驾驶,有利于身体健康成长。4.乘坐者犹如开汽车。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直观图。


图1、图2分别给出了一种实施方案。图中包括座椅(1)、竖直轴(2)、手操纵体(3)、脚操纵体(4)、前轴(5)、前轮(6)、后轮(7)。其中竖直轴(2)、手操纵体(3)和脚操纵体(4)固定在一起。
乘坐者坐上车后,手握手操纵体(3),脚踏脚操纵体(4)。由于人和车组成的物体组受到的合外力矩为零,根据角动量守恒定律,若向左摇摆,即脚操纵体(4)和乘坐者的脚、腿部分产生左旋角动量(矢量方向向上),则物体组的另一部分即车体必然产生右旋角动量(矢量方向向下),加上运动过程中的离心作用,使得右侧前轮(6a)受到的竖直压力和横向摩擦力均大于左侧前轮(6b),于是在此摩擦力的作用下,车将向前运动;反之,若向右摇摆,左侧前轮(6b)受到的竖直压力和横向摩擦力大于右侧前轮(6a),在此摩擦力的作用下,车同样获得动力。所以,车左右摇摆的过程就是获得动力加速的过程,就象溜冰时左右脚交替利用横向摩擦力获得动力一样。
权利要求1.一种趣味健身车,包括车体,固定在车体前端的竖直轴,固定在竖直轴上的手操纵体、脚操纵体和前轴,安装在前轴上的前轮及安装在车体上的后轮,其特征在于(1)所述的车体是一个座椅;(2)所述的手操纵体在竖直轴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操纵体是方向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健身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操纵体是操纵把。
专利摘要一种趣味健身车,包括座椅状车体,固定在车体前端的竖直轴,固定在竖直轴上方的手操纵体,固定在竖直轴下端的脚操纵体和前轴,安装在前轴上的一对前轮及安装在车体上的后轮。乘坐者乘坐此车,只要手脚并用,左右摇摆,车即获得动力前进,集趣味和健身于一体。
文档编号B62K9/00GK2131777SQ9222504
公开日1993年5月5日 申请日期1992年6月18日 优先权日1992年6月18日
发明者卜华, 应鹏展, 刘叶杰, 谢守祥 申请人:卜华, 应鹏展, 刘叶杰, 谢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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