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15442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推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
【背景技术】
[0002]当前,手推车在婴幼儿当中广泛使用,极大地方便了家长们。现在广泛使用一种手推车是伞把式手推车(伞车),但是传统的伞车都是同时实现前后折叠和左右折叠(即3D折叠)的推车,但是这种可以实现3D折叠的手推车仍然有不足之处,即传统的伞车都是需要在底部和背部设置两个折叠十字架,整个手推车的稳定性不强,同时整车的成本较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成本较低、结构稳定同时具有伞车形态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
[000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包括分别位于推车两侧的两根前脚杆、两根后脚杆、两根推把杆和两座垫杆,推把杆的顶部为手把,手把为弯折的伞把式形状,前脚杆、后脚杆、推把杆和座垫杆一起构成折叠机构,推把杆和前脚杆能够沿手推车的长度方向在折叠机构处单向折叠。其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省略了传统的两个十字架等部件,整个手推车的制造成本降低了很多,结构更稳定,同时由于本推车采用了伞把式形状的手把,推车整体具有伞把车的样式,更受使用者欢迎和接受。同时本推车可以实现单向折叠等功能,折叠方便,体积小,便于携带。
[0005]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还包括四个车轮组件,每根前脚杆的底部均设有一个车轮组件,每根后脚杆的底部均设有一个车轮组件。其有益效果是,整个婴儿推车设置四个车轮组件后,整个推车的稳定性更高,更加稳定。
[0006]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折叠机构设有至少四个连接支点。其有益效果是,四个连接支点不具有固定形状,可以进行折叠,本实用新型也可以具有多个连接支点,整个折叠机构的形状是可以变动的,整个折叠机构是可以折叠的,则可以适用于本实用新型专利。
[0007]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折叠机构共设有四个连接支点,座垫杆与后脚杆的连接处为第一支点,后脚杆与推把杆的连接处为第二支点,推把杆与前脚杆的连接处为第三支点,前脚杆与座垫杆的连接处为第四支点。其有益效果是,设置四个连接支点,是最简单的结构,而且可以实现折叠功能。
[0008]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第二支点处设有第一连接块。其有益效果是,设置第一连接块后,后脚杆与推把杆的连接,折叠时可以更方便,不会有阻碍折叠的问题。
[0009]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第三支点处设有第二连接块,第二连接块上设有卡口,推把杆靠近第二连接块的位置设有卡块,卡口与卡块相配合。其有益效果是,婴儿手推车在正常使用的时候,可以将卡块插入到卡口内,使得前脚杆和推把杆之间无法再折叠,从而使得整个折叠机构不能折叠,保证了整个婴儿手推车是保持一个展开的使用状态。当需要折叠的时候,可以将卡块从卡口当中拔出,从而使得折叠机构恢复折叠的功能,可以顺利的进行折置。
[0010]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两根前脚杆之间设有前连杆,前连杆的两端固定于前脚杆上。其有益效果是,通过前连杆来连接两根前脚杆,从而来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
[0011]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两根后脚杆之间设有后连杆,后连杆的两端固定于后脚杆上。其有益效果是,通过后连杆来连接两根后脚杆,从而来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
[0012]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两根推把杆之间设有顶连杆,顶连杆的两端固定于所述推把杆上,其有益效果是,通过顶连杆来连接两根推把杆,从而来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
[0013]在一些实施方式当中,手把上设有保护套。其有益效果是,设置保护套后,可以方便使用者的握持,同时可以使得使用者在握持的时候更舒适。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的折叠机构在折叠状态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7]图1至图2示意性地显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如图1所示,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包括分别位于推车两侧的两根前脚杆1、两根后脚杆2、两根推把杆3和两根座垫杆4,推把杆3的顶部为手把31,手把31为弯折的伞把式形状,前脚杆1、后脚杆2、推把杆3和座垫杆4 一起构成折叠机构,推把杆3和前脚杆I能够沿手推车的长度方向在折叠机构处单向折叠。其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省略了传统的两个十字架等部件,但是比传统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的结构稳定、结实。整个手推车的制造成本降低了很多,同时由于本推车采用了伞把式形状的手把31,推车整体具有伞把车的样式,更受使用者欢迎和接受。同时本推车可以实现单向折叠方等功能,折叠方便,体积小,便于携带。
[0018]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四个车轮组件5,每根前脚杆I的底部均设有一个车轮组件5,每根后脚杆2的底部均设有一个车轮组件5。其有益效果是,整个婴儿推车设置四个车轮组件5后,整个推车的稳定性更高,更加稳定。
[0019]本实用新型当中的折叠机构设有至少四个连接支点。四个连接支点不具有固定的位置和形状,可以进行折叠,本实用新型也可以具有多个连接支点,整个折叠机构的位置和形状是可以变动的,整个推车折叠机构应为推行人的向前或向后实现单向折叠的,则可以适用于本实用新型专利。
[0020]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当中,折叠机构共设有四个连接支点,座垫杆4与后脚杆2的连接处为第一支点61,后脚杆2与推把杆3的连接处为第二支点62,推把杆3与前脚杆I的连接处为第三支点63,前脚杆I与座垫杆4的连接处为第四支点64。其有益效果是,设置四个连接支点,是最简单的结构,而且可以实现折叠功能。
[0021]其中,第二支点62处设有第一连接块7。设置第一连接块7后,后脚杆2与推把杆3的连接,折叠时可以更方便,不会有阻碍折叠的问题。
[0022]同时,在第三支点63处设有第二连接块8,第二连接块8上设有卡口 81,推把杆3靠近第二连接块8的位置设有卡块82,卡口 81与卡块82相配合。其有益效果是,婴儿手推车在正常使用的时候,可以将卡块82插入到卡口 81内,使得前脚杆I和推把杆3之间无法再折叠,从而使得整个折叠机构不能折叠,保证了整个婴儿手推车是保持一个展开的使用状态。当需要折叠的时候,可以将卡块82从卡口 81当中拔出,从而使得折叠机构恢复折叠的功能,可以顺利的进行折叠。第二连接块也可以在其它连接杆之间,第二连接块上的锁定机构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如钩子、销子等。
[0023]为了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在两根前脚杆I之间设有前连杆91,前连杆91的两端固定于前脚杆I上。其有益效果是,通过前连杆91来连接两根前脚杆1,从而来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
[0024]为了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在两根后脚杆2之间设有后连杆92,后连杆92的两端固定于后脚杆2上。其有益效果是,通过后连杆92来连接两根后脚杆2,从而来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
[0025]同时,为了进一步的加强推车的稳固性,两根推把杆3之间设有顶连杆93,顶连杆93的两端固定于所述推把杆3上,其有益效果是,通过顶连杆93来连接两根推把杆3,从而来保证整个手推车的稳固性。
[0026]同时,为了方便使用者的握持,手把31上设有保护套10。手把31也可以为不同角度和形状,也可以上下左右调节等,保护套10也可以为不同角度和形状。其有益效果是,设置保护套10后,可以方便使用者的握持,同时可以使得使用者在握持的时候更舒适。
[0027]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别位于推车两侧的两根前脚杆(I)、两根后脚杆⑵、两根推把杆⑶和两根座垫杆(4),所述推把杆(3)的顶部为手把(31),所述手把(31)为弯折的伞把式形状,所述前脚杆(I)的顶部、后脚杆(2)的顶部、推把杆(3)的底部和座垫杆(4) 一起构成折叠机构,所述推把杆(3)和前脚杆(I)能够沿手推车的长度方向在所述折叠机构处单向折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四个车轮组件(5),每根所述前脚杆(I)的底部均设有一个车轮组件(5),每根所述后脚杆(2)的底部均设有一个车轮组件(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机构设有至少四个连接支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机构共设有四个连接支点,所述座垫杆(4)与所述后脚杆(2)的连接处为第一支点(61),所述后脚杆(2)与所述推把杆(3)的连接处为第二支点(62),所述扶手杆(3)与所述前脚杆(I)的连接处为第三支点(63),所述前脚杆(I)与所述座垫杆(4)的连接处为第四支点(6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点(62)处设有第一连接块(7)。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点(63)处设有第二连接块(8),所述第二连接块(8)上设有卡口(81),所述推把杆(3)靠近第二连接块⑶的位置设有卡块(82),所述卡口(81)与所述卡块(82)相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两根所述前脚杆(I)之间设有前连杆(91),所述前连杆(91)的两端固定于所述前脚杆(I)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两根所述后脚杆(2)之间设有后连杆(92),所述后连杆(92)的两端固定于所述后脚杆(2)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两根所述推把杆(3)之间设有顶连杆(93),所述顶连杆(93)的两端固定于所述推把杆(3)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把(31)上设有保护套(10)。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包括分别位于推车两侧的两根前脚杆、两根后脚杆、两根推把杆和两根座垫杆,推把杆的顶部为手把,手把为弯折的伞把式形状,由前脚杆、后脚杆、推把杆和座垫杆一起构成折叠机构,推把杆和前脚杆能够沿手推车的长度方向在折叠机构处单向折叠。其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省略了传统的两个十字架等部件,但是比传统的伞把式四轮组婴儿手推车的结构稳定、结实。整个手推车的制造成本降低了很多,同时由于本推车采用了伞把式形状的手把,推车整体具有伞把车的样式,更受使用者欢迎和接受。同时本推车可以实现单向折叠等功能,折叠方便,体积小,便于携带。
【IPC分类】B62B7-06
【公开号】CN204527256
【申请号】CN201520108060
【发明人】戴尔军
【申请人】戴尔军
【公开日】2015年8月5日
【申请日】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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