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环保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养殖池塘碎草船。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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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各种鱼类养殖的要求和强度越来越高,由于在各种养殖塘内的投入的饵料过多,导致河水富营养化,导致各种藻类、水草类疯狂生长;目前这类养殖鱼池中去除水草和藻类都是通过人工进行去除。各种公共河道也因为污染问题导致水草过度生产。
目前市场上也要一些碎草、碎草船,这些船大多结构复杂、购置使用成本都较高,而且操作复杂,需要专人进行操作和维护。对于小型养殖场和街道清淤、保洁部门来说都难以承受。
目前的碎草船、割草船品种繁多,有适用于水域面积较大的河流湖泊中的大型碎草船,也有适用于小河、人工湖等较小水域的小型碎草船,但这些碎草船都存在一些缺陷:1、这些碎草船普遍使用柴油发动机,使用时噪声较大、能耗较高、稳定性较差,达不到节能减排的环保要求;2、这些碎草船在使用时,碎草刀盘的转速不可调,当水草密度较大时,容易将刀盘卡死;3、为了延长碎草船端部碎草刀片的使用寿命,业内人士往往通过改变其材质来达到目的,但不管什么材质的刀片,在高速运转的工作状态下,其受到的冲击程度往往是相同的,因此改变材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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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碎草船,它体积小巧、结构简单、设计新颖、普通常规工作人员即可操作,不需要专人进行工作维护,能够解决背景技术中碎草船所存在的缺陷。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船身1、驾驶控制装置2、驱动装置3、驾驶员座椅4,它还包含动力装置5、减速机6、碎草装置7,驾驶控制装置2设置在船身1上的中后部,驱动装置3设置在船身1的中部内侧,驱动装置3设置在船身1的尾部,驾驶员座椅4设置在驾驶员控制装置2的后侧;碎草装置7设置在船身1的前侧吃水线位置,碎草装置7通过减速机6连接动力装置5。
所述的碎草装置7为双联结构,碎草装置7包含转轴71和碎草刀片72,数个碎草刀片72通过铰接固定在转轴71上,转轴71上设置有挡块挡住碎草刀片72自身的转动范围。这个设计使得遇到强度较高的水草而不能立刻割断时,碎草刀片72回转得到缓冲,防止其容易断裂。
所述的碎草刀片72为两段式结构,它由前端721和后段722组成,两者通过铰接连接在一起。可以进一步保护碎草刀片72的使用,延长它的实用寿命。
所述的船身1上设置有船舱11,船舱11内设置有动力装置5,动力装置5的前侧为空仓,空仓内可以用存放多余的水草、水藻。
所述的动力装置5为柴油机。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刀盘装置带回转槽,能够延长刀片的使用寿命;
2、采用柴油机动力,保证碎草船尾舵装置工作的稳定性,能耗低,效率高,动力稳定。
3、五档可调的变速器能够改变不同的扭矩,使碎草船能够适应各种不同密度水草的切割,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图1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船身1、驾驶控制装置2、驱动装置3、驾驶员座椅4,它还包含动力装置5、减速机6、碎草装置7、船舱11、转轴71、碎草刀片72、前端721、后段72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参照图1-图3,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船身1、驾驶控制装置2、驱动装置3、驾驶员座椅4,它还包含动力装置5、减速机6、碎草装置7,驾驶控制装置2设置在船身1上的中后部,驱动装置3设置在船身1的中部内侧,驱动装置3设置在船身1的尾部,驾驶员座椅4设置在驾驶员控制装置2的后侧;碎草装置7设置在船身1的前侧吃水线位置,碎草装置7通过减速机6连接动力装置5。
所述的碎草装置7为双联结构,碎草装置7包含转轴71和碎草刀片72,数个碎草刀片72通过铰接固定在转轴71上,转轴71上设置有挡块挡住碎草刀片72自身的转动范围。这个设计使得遇到强度较高的水草而不能立刻割断时,碎草刀片72回转得到缓冲,防止其容易断裂。
所述的碎草刀片72为两段式结构,它由前端721和后段722组成,两者通过铰接连接在一起。可以进一步保护碎草刀片72的使用,延长它的实用寿命。
所述的船身1上设置有船舱11,船舱11内设置有动力装置5,动力装置5的前侧为空仓,空仓内可以用存放多余的水草、水藻。
所述的动力装置5为柴油机。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刀盘装置带回转槽,能够延长刀片的使用寿命;
2、采用柴油机动力,保证碎草船尾舵装置工作的稳定性,能耗低,效率高,动力稳定。
3、五档可调的变速器能够改变不同的扭矩,使碎草船能够适应各种不同密度水草的切割,工作效率高。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