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船舶,尤其涉及一种船用可倒式桅杆及船舶。
背景技术:
1、桅灯是一种按国际航海规则装在前后船桅上的白色信号灯,用于指明夜航船行方向,主要安装在船舶的前后桅杆顶部。对于上建区域布置在船艏的船型,在布置后桅杆时,为满足规范要求:船长不小于50m的船型需要布置前后两盏桅灯。前桅灯需高于上层连续甲板6m,后桅灯要高于前桅灯最少4.5m,以方便他船的观察和安全航行。
2、相关技术中,桅杆焊接在甲板上,桅杆上设置检修通道,工作人员通过攀爬检修通道对桅灯进行检修,然而,上述结构复杂,成本高,桅杆高度高,稳定性和安全性差,维护不便,尤其在遇到风浪或者航行时,增大了危险性。
3、因此,亟需一种船用可倒式桅杆及船舶,以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用可倒式桅杆及船舶,解决结构复杂导致成本高,稳定性和安全性差导致维护不便的问题。
2、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3、一方面,提供一种船用可倒式桅杆,包括支撑座、固定柱、桅杆和配重组件,所述支撑座和所述固定柱间隔设置在甲板上,所述桅杆的中部位置转动连接于所述支撑座,所述桅杆的前端设有灯座,所述桅杆的后端设有所述配重组件;
4、所述桅杆处于扶正状态时,所述桅杆的后端朝向所述甲板、所述桅杆的前端背离所述甲板设置;
5、所述桅杆处于放倒状态时,所述桅杆的前端支撑连接于所述固定柱。
6、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配重组件包括箱体和设于所述箱体内的配重块。
7、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座包括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的顶部和所述第二支撑杆的顶部连接且呈夹角设置,所述第一支撑杆的底部和第二支撑杆的底部均连接于所述甲板。
8、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支撑杆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桅杆扶正状态时,所述第一支撑杆和所述桅杆平行。
9、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还包括旋转轴,所述桅杆通过所述旋转轴转动连接于所述支撑座。
10、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座的高度高于所述固定柱的高度。
11、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还包括钢丝绳组件,所述桅杆处于扶正状态时,所述钢丝绳组件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桅杆的前端和所述甲板,所述钢丝绳组件设于所述支撑座和所述固定柱之间。
12、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钢丝绳组件包括索具螺旋扣、钢丝绳夹、钢丝绳、索节及卸扣,所述桅杆前端设有上眼板,所述甲板设有下眼板,所述卸扣连接于所述上眼板,所述索节连接于所述卸扣,所述钢丝绳一端连接所述卸扣,所述索具螺旋扣连接所述下眼板,所述钢丝绳夹连接所述索具螺旋扣,所述钢丝绳夹连接所述索具螺旋扣,所述钢丝绳另一端连接所述钢丝绳夹。
13、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还包括锁定件,所述桅杆设有第一座板,所述固定柱设有第二座板,所述锁定件连接所述第一座板和所述第二座板。
14、另一方面,提供一种船舶,包括甲板和上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所述支撑座和所述固定柱间隔设置在所述甲板上。
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6、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船用可倒式桅杆及船舶,通过桅杆转动连接在支撑座上,桅杆能够在扶正和放倒状态间转换。通过在桅杆的后端设置配重组件,仅需较小的力即可使桅杆相对支撑座转动,从而实现桅杆放倒及扶正,使用方便。通过设置配重组件,扶正状态时保证桅杆维持稳态,通过桅杆支撑于固定柱,放倒状态保证桅杆维持稳态。示例性地,船舶正常航行等情况下桅杆处于扶正状态,桅灯安装在灯座上,从而方便他船的观察和安全航行。需要维护桅灯、通过桥梁或者有限高的通道等情况下处于放倒状态,通过放倒桅杆检修桅灯,避免设置检修通道,简化了结构,从而降低了成本。并且避免工作人员攀爬检修通道对桅灯进行维护,稳定性和安全性好,方便维护,在遇到风浪或者航行时,降低了风险性。
1.一种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座(1)、固定柱(2)、桅杆(3)和配重组件(5),所述支撑座(1)和所述固定柱(2)间隔设置在甲板(100)上,所述桅杆(3)的中部位置转动连接于所述支撑座(1),所述桅杆(3)的前端设有灯座(31),所述桅杆(3)的后端设有所述配重组件(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组件(5)包括箱体(51)和设于所述箱体(51)内的配重块(5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座(1)包括第一支撑杆(11)和第二支撑杆(12),所述第一支撑杆(11)的顶部和所述第二支撑杆(12)的顶部连接且呈夹角设置,所述第一支撑杆(11)的底部和第二支撑杆(12)的底部均连接于所述甲板(10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杆(11)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桅杆(3)扶正状态时,所述第一支撑杆(11)和所述桅杆(3)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旋转轴(6),所述桅杆(3)通过所述旋转轴(6)转动连接于所述支撑座(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座(1)的高度高于所述固定柱(2)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钢丝绳组件(7),所述桅杆(3)处于扶正状态时,所述钢丝绳组件(7)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桅杆(3)的前端和所述甲板(100),所述钢丝绳组件(7)设于所述支撑座(1)和所述固定柱(2)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钢丝绳组件(7)包括索具螺旋扣(71)、钢丝绳夹(72)、钢丝绳(73)、索节(74)及卸扣(75),所述桅杆(3)前端设有上眼板(32),所述甲板(100)设有下眼板(101),所述卸扣(75)连接于所述上眼板(32),所述索节(74)连接于所述卸扣(75),所述钢丝绳(73)一端连接所述卸扣(75),所述索具螺旋扣(71)连接所述下眼板(101),所述钢丝绳夹(72)连接所述索具螺旋扣(71),所述钢丝绳夹(72)连接所述索具螺旋扣(71),所述钢丝绳(73)另一端连接所述钢丝绳夹(72)。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锁定件(4),所述桅杆(3)设有第一座板(33),所述固定柱(2)设有第二座板(21),所述锁定件(4)连接所述第一座板(33)和所述第二座板(21)。
10.一种船舶,其特征在于,包括甲板(100)和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船用可倒式桅杆,所述支撑座(1)和所述固定柱(2)间隔设置在所述甲板(10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