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高速电动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16110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水面高速电动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小型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尤其是水面高速电动艇。
在现有技术中用于水上交通运输的小型艇,多是采用一个由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螺旋桨为推进器,而且控制方向均是由方向舵来完成。这样的交通运输艇在运行速度上和改变运动方向的灵活性上均不能满足某些应用的要求。譬如,在抢险、救生等需要在短时间内以高速达到目的地,在出事地点能灵活、机动的活动在各种障碍物之间,这对现有技术中的小型交通运输艇就显得有些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根据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运行速度快,改变运动方向灵活,并以电为动力的高速电动艇。
本技术方案是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的在由艇体和推进器构成的水面高速电动艇,本方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艇体1的底面两侧各纵向装有一个竖翼2,并且两竖翼2之间相互平行;在竖翼2的底边装有与艇体1底面平行的水平翼3,而在水平翼3靠艇尾一侧用绞链连接一个平衡翼7,该平衡翼7上靠近艇尾一侧的横向中心位置加工有孔,其内有固定在艇尾上的平衡翼支杆9穿过,而平衡翼7在平衡翼支杆9的支持下可以有少量的摆动。同时在平衡翼支杆7上位于其底端和平衡翼7之间还套装有平衡弹簧8,用以保证平衡翼7不能向下底于水平翼3的平面。而所述的推进器是在艇体1的中后部水平翼3底面的两侧各装至少一个筒式排水推进器6;而这个筒式排水推进器6则是在一圆柱形筒内装有螺旋桨4,其轴与潜水电机5连接而成;各个筒式排水推进器6之间的轴线还要相互平行。
按上述技术方案构成的本实用新型,由于在艇体的底面装有竖翼和水平翼,使该艇在高速运动时艇体将悬离水面,而只有水平翼在水中划行,因此其阻力可大大减少,能获得很高的艇速。而推进器又是装在水平翼下面两侧的筒式排水推进器,这一方面推力大;另一方面可控制两推进器推力使之不平衡,即能很快地改变运行方向。由于推进器是采用潜水电机来作动力的,而潜水电机的转数是极容易控制的,其反应也迅速,故控制其运行方向的操作也极灵活方便。此外,本方案是以电力为能源,这在某些事故现场是比较安全的。由此可见,本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视示意图;图2为图1的左视示意图。
下面通过一具体实施例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阐述。作为水面高速电动艇,在它的艇体1的艇底平面两侧各按艇体1的纵方向装有一个竖翼2,并且这两个竖翼2之间要相互平行;在竖翼2的底边处装有与艇体1底平面平行的水平翼3;而在该水平翼3靠近艇尾的一侧用绞链连接一个平衡翼7,该平衡翼7上靠近艇尾一侧的横向中心位置加工有一孔,在其孔内有固定在艇尾底面上的平衡翼支杆9穿过,而平衡翼7在平衡翼支杆9的支持下还可以有少量的上、下摆动。同时在平衡翼支杆7上,位于其底端和平衡翼7之间还套装有平衡弹簧8,用以保证平衡翼7不能向下底于水平翼3的平面,其目的是在艇体前进时,不会造成使艇头向下的运动。而所述的推进器是在艇体1的中后部水平翼3底面的两侧各装一个筒式排水推进器6;所谓的筒式排水推进器6是在一圆柱形筒内装有排水螺旋桨4,其轴与潜水电机5连接而成。装在水平翼3下的两个筒式排水推进器6,它们的轴线之间还要相互平行,以保证排水的推力平行不形成分力。由上述技术方案构成的水面高速电动艇,因其采用电为动力,故不适宜作长距离的航行。但在短距离需要高速、灵活的环境中,如抢险、救生等特殊应用,就显示出它的优越性能。当然,该艇也可以用作游乐艇或体育运动艇。
权利要求1.水面高速电动艇是由艇体和推进器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1.1.艇体[1]的底面两侧各纵向装有一个竖翼[2],并且两竖翼[2]之间相互平行,1.2.竖翼[2]的底边装有与艇体[1]底面平行的水平翼[3],1.3.水平翼[3]靠艇尾一侧用绞链连接一个平衡翼[7],1.4.平衡翼[7]上靠近艇尾一侧的横向中心位置加工有孔,其内有固定在艇尾上的平衡翼支杆[9]穿过;而所述的1.5.推进器是在艇体[1]的中后部水平翼[3]底面的两侧各装至少一个筒式排水推进器[6],1.6.筒式排水推进器[6]是在一圆柱形筒内装有螺旋桨[4],其轴与潜水电机[5]连接而成,1.7.各筒式排水推进器[6]之间其轴线相互平行。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平衡翼支杆[9]上,在其底端和平衡翼[7]之间还套装有平衡弹簧[8]。
专利摘要水面高速电动艇,属于水上交通运输工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无方向舵,运行速度高,转向灵活以电为动力的小型交通运输艇。本方案的特点是在艇体的底面两侧装有竖翼,而竖翼下装有水平翼和平衡翼;另在水平翼下两侧装有由排水螺旋桨和潜水电机构成的筒式排水推进器。
文档编号B63B35/00GK2196082SQ9424040
公开日1995年5月3日 申请日期1994年5月12日 优先权日1994年5月12日
发明者刘培林 申请人:刘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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