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属于船舶抛锚过程中的导向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由于船舶在需要装卸货物、疏浚清於时的作业抛锚、避风、等泊位、等引航员、检疫和候潮等,常常需要抛锚停泊。抛锚的种类很多,同时抛锚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很多,在行船行业中,抛锚的时间、地点,停泊位的风速、水流速度、船舶本体的重量、吃水深等,都是抛锚考虑的重要指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使船舶安全稳定的停靠,同时便于作业。
[0003]在船舶抛锚的过程中,需要通过绳索进行下锚,通常使用强度极高的钢丝绳索,存在的问题是由于船舶下锚过程需要使用辅助设备,如龙门架,当出现结构复杂的辅助设备时,绳索走向就非常重要,在现有技术中会出现绳索走向不合理,缠绕设备等问题,造成船体移位,停泊不稳定的现象。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使船舶抛锚过程中,各项设备和钢丝绳走向合理,不缠绕船体,停泊稳定。
[0005]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6]一种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包括支撑构架和固定在所述支撑构架上的导向轮,所述支撑构架包括两块铰接板座和铰接销轴,所述铰接销轴采用锻钢加工并横穿所述两块铰接板座的两个轴孔;所述导向轮的轮盘面沿着所述铰接销轴上下摆动。
[0007]所述导向轮外部具有导向轮防护罩。
[0008]所述两块铰接板座为楔形形状的铰接板座。
[0009]所述两块铰接板座之间连接一个辅助横梁。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0011]1.通过本装置对船舶抛锚过程中的绳索进行导向,防止缠绕设备,绳索走向明确。
[0012]2.由于本装置各部件铰接连接,可以对绳索进行方向的调整改变,当船舶执行挖泥作业时,能够及时调整下锚的位置及距离,提高作业操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13]图1-1,1-2,1-3和1-4是本实用新型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14]图2-1和2-2是本实用新型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0015]图3是本实用新型工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17]如图1-1,1-2,1-3和1-4,是本实用新型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如图2-1和2-2是本实用新型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包括支撑构架和固定在支撑构架上的导向轮2,上述的支撑构架包括两块铰接板座,左铰接板座101和右铰接板座102,还包括铰接销轴103,铰接销轴103从左铰接板座101和右铰接板座102的端头的两个轴孔穿出并固定;导向轮2与铰接销轴103连接,采用铰接连接,同时,导向轮2的轮盘面沿着铰接销轴103上下摆动。导向轮2外部具有导向轮防护罩3。从图中可知,两块铰接板座位楔形形状,楔形形状增大了本实用新型的抓地力和稳定性,两块铰接板座之间连接一个辅助横梁4,进一步提高本实用新型的稳定性。
[0018]如图3,是本实用新型工作示意图,安装在船体上,导向钢丝绳的走向,时船体抛锚精确,船体停泊稳定。
[001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构架和固定在所述支撑构架上的导向轮,所述支撑构架包括两块铰接板座和铰接销轴,所述铰接销轴采用锻钢加工并横穿所述两块铰接板座的两个轴孔;所述导向轮的轮盘面沿着所述铰接销轴上下摆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轮外部具有导向轮防护罩。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块铰接板座为楔形形状的铰接板座。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块铰接板座之间连接一个辅助横梁。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抛锚钢丝绳导向装置,包括支撑构架和固定在所述支撑构架上的导向轮,所述支撑构架包括两块铰接板座和铰接销轴,所述铰接销轴采用锻钢加工并横穿所述铰接板座的两个轴孔;所述导向轮的轮盘面沿着所述铰接销轴上下摆动。本实用新型用于船舶抛锚时钢丝绳的导向装置,结构稳定,钢丝绳索走向分明,提高抛锚的稳定性和对水体环境的适应性。
【IPC分类】B63B21/10
【公开号】CN204642073
【申请号】CN201520193869
【发明人】王永海, 甘峰, 朱贇, 马国涛
【申请人】山东海领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