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36370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人机飞行辅助结构,尤其是一种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该结构包括机身、机身两侧中部设有侧翼,机身两侧尾部设有侧尾翼,机身末端上部设有尾翼,所述的两侧侧翼下方分别设有一扰流板。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在机身两侧的侧翼下方设置扰流板,对经过侧翼的气流进行分流,保持气流流经侧翼时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使得侧翼对机身保持稳定的承托,避免了机身的剧烈摇晃或失控,提高了无人机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专利说明】 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人机飞行辅助结构,尤其是一种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
【背景技术】
[0002]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机上无驾驶舱,但安装有自动驾驶仪、程序控制装置等设备。地面、舰艇上或母机遥控站人员通过雷达等设备,对其进行跟踪、定位、遥控、遥测和数字传输。可在无线电遥控下像普通飞机一样起飞或用助推火箭发射升空,也可由母机带到空中投放飞行。回收时,可用与普通飞机着陆过程一样的方式自动着陆,也可通过遥控用降落伞或拦网回收。
[0003]由于无人机上不设驾驶舱,为了减少动力消耗,一般对无人机进行小型化和轻量化的设计,所以,小型的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往往收到气流的影响较大,气流在机身和机翼部分的不均匀,容易造成机身的摇晃,在用于拍摄时,不利于画面的稳定性,更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坠毁,容易对地面的人或物造成损伤。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的加强无人机飞行的稳定性、提高运行安全性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6]包括机身、机身两侧中部设有侧翼,机身两侧尾部设有侧尾翼,机身末端上部设有尾翼,其改进在于:所述的两侧侧翼下方分别设有一扰流板。
[0007]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为L形结构。
[0008]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的L形结构由扰流板向下延伸后向外水平延伸。
[0009]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设于侧翼上中部以内的位置。
[0010]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为可折叠结构。
[0011]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向下延伸距离小于20-80cm。
[0012]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水平延伸距离为20-80cm。
[0013]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向下延伸距离等于水平延伸距离。
[0014]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厚度为3_5cm。
[0015]优选地,所述的扰流板宽度为20-50cm。
[0016]由于采用了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在机身两侧的侧翼下方设置扰流板,对经过侧翼的气流进行分流,保持气流流经侧翼时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使得侧翼对机身保持稳定的承托,避免了机身的剧烈摇晃或失控,提高了无人机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
[0018]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包括机身1、机身I两侧中部设有侧翼2,机身I两侧尾部设有侧尾翼3,机身I末端上部设有尾翼4,所述的两侧侧翼2下方分别设有一扰流板5。
[0019]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为L形结构。
[0020]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的L形结构由扰流板向下延伸后向外水平延伸。
[0021]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设于侧翼上中部以内的位置。
[0022]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为可折叠结构。
[0023]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向下延伸距离小于20-80cm。
[0024]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水平延伸距离为20_80cm。
[0025]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向下延伸距离等于水平延伸距离。
[0026]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厚度为3-5cm。
[0027]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扰流板5宽度为20-50cm。
[002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包括机身、机身两侧中部设有侧翼,机身两侧尾部设有侧尾翼,机身末端上部设有尾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侧侧翼下方分别设有一扰流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为L形结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的L形结构由扰流板向下延伸后向外水平延伸。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设于侧翼上中部以内的位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为可折叠结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向下延伸距离小于20_80cm。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水平延伸距离为 20_80cm。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向下延伸距离等于水平延伸距离。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厚度为3_5cm0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单扰流板侧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扰流板宽度为20_50cm。
【文档编号】B64C3/58GK203497170SQ201320659697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5日
【发明者】许剑, 杨华东 申请人:苏州艾锐泰克无人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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