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飞机结构设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机翼外挂接头。
背景技术:
飞机机翼是飞机重要部件之一,其最主要作用是产生升力,通常在机翼下悬挂装置,而根据飞机发展需要在机翼翼下增加悬挂装置,并且要求过渡梁要能够实现通用、互换和快卸。因此,必须对通用过渡梁进行全新设计,对机翼的各站位处进行适应性改进加强设计,所以机翼外挂接头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某型飞机机翼的结构加强设计,简单而言,就是对翼盒进行加强设计,使其能够满足安装和悬挂通用过渡梁和外挂物。而通用过渡梁的全新设计与翼盒的加强设计是紧密相连的,首先表现在接口的设计上。根据现有的飞机机翼固有特性和过渡梁结构,考虑到多方面的技术要求,对机翼外挂接头进行了全新的设计。满足传统的机翼外挂连接采用分体式结构进行连接,过渡梁由三部分组成,而且之间的连接多是由铆接完成,结构复杂,零件数量多,拆卸麻烦,可维修性差,刚度很难满足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机翼外挂接头,解决目前的连接接头或结构复杂维修性差、或刚度不满足要求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机翼外挂接头,所述机翼外挂接头包括横板和侧壁,所述侧壁为两个,两个所述侧壁置于所述横版的两端且两个侧壁位于所述横版的同一面,在横板两端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位于所述侧壁的反向,穿过所述凸台设有第一连接孔,在两个侧壁上均设有多个第二连接孔,通过第一连接孔将所述机翼外挂接头与机翼连接,通过第二连接孔将所述机翼外挂接头与过渡梁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横板与侧壁之间还设有加强筋。
进一步地,所述横版、侧壁和加强筋为一体式结构。
进一步地,单个所述侧壁上的第二连接孔的数量为8个。
本发明的一种机翼外挂接头结构简单,零件数量大大减少,降低了生产成本;拆卸简单,便于日后维护;且机翼外挂过渡梁迎风面大,所受侧向载荷很大,所以对过渡梁刚度要求很高,机翼外挂接头解决了高刚度的要求,由于外挂载荷很大,对强度要求很高,通过机翼外挂接头的设计满足了强度要求。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
图1为本发明的机翼外挂接头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机翼外挂接头与过渡梁连接示意图。
其中,1-横板,11-凸台,12-第一连接孔,2-侧壁,21-第二连接孔,3-加强筋,4-过渡梁。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在附图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型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型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
如图1及图2所示,本发明的机翼外挂接头包括横版和侧壁,侧壁2为两个,且固定与横版1的两端,两个侧壁位于横版1的同一面,并用加强筋将侧壁和横板进行加强固定,以便增加接头的强度,在横板1两端设有凸台11,凸台11位于侧壁1的反向,即侧壁和凸台分别位于横板的两侧,穿过凸台在其上第一连接孔12(或称机翼对接螺栓孔),在两个侧壁上均设有8个第二连接孔21(或称过渡梁对接螺栓孔),第二连接孔21的排列顺位为从上到下的排列数量分别为2-3-3,通过第一连接孔12将机翼外挂接头与机翼连接,通过第二连接孔21将机翼外挂接头与过渡梁4连接。此外,在侧壁和横板的连接处、凸台和中间的连接处和整个接头的边缘进行了倒角处理,防止应力集中,具有良好的疲劳性能。横板的设计为与机翼接头进行贴合连接,侧壁的加强斜筋加强了整个接头的强度和刚度。每个侧壁的8个螺栓孔为新增结构,由于该结构的全新设计,将原过渡梁进行简化设计,将过渡梁侧壁板加工成整体,减少了的零件的数量,其中,紧固件数量大大减少,并且相对于原有结构,传力路径也更加合理。本发明的机翼外挂接头将横板、侧壁及加强筋做成了一体式结构,降低了成本,后期的维护拆卸方面也明显方便。,经过对机翼外挂接头进行强度计算与校核,本发明的机翼外挂接头剩余强度系数明显提升,结构效率提高。
综上,本发明的机翼外挂接头具有结构简单、易于维护、强度高、结构效率高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最优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