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航空器结构,尤其涉及一种航空器骨架及航空器。
背景技术:
1、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机身是航空器的主要部件之一,其为航空器结构的基体,不仅用于固定、支撑航空器的其他部件,还需承受其他部件传递而来的载荷。现有的航空器机身采用蒙皮和框架构成,框架形成了航空器机身的外轮廓(类似汽车领域的承载式车身),蒙皮粘接在框架之上,蒙皮和框架共同承受航空器飞行时所受的载荷。而为了确保蒙皮和框架的抗扭刚度,导致框架和蒙皮的重量较大,不利于提升航空器的航程。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航空器骨架,以解决目前的航空器机身结构过重的问题。
2、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3、一种航空器骨架,包括第一连接架、第二连接架、第三连接架、第四连接架、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
4、所述第一连接架设有第一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架设有第二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架设有第三机臂连接部,所述第四连接架设有第四机臂连接部;
5、所述第一纵梁具有第一首端和第一尾端,所述第二纵梁具有第二首端和第二尾端,所述第一连接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一首端和所述第二连接架的一端,所述第二连接架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二首端,所述第三连接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一尾端和所述第四连接架的一端,所述第四连接架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二尾端,以形成回字形结构。
6、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架设有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连接件设有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连接架设有第三连接件和第四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上设有第三安装孔;所述第一首端穿设于所述第一安装孔,所述第四连接件穿设于所述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首端穿设于所述第三安装孔。
7、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三连接架设有第五连接件和第六连接件,所述第五连接件设有第四安装孔,所述第六连接件设有第五安装孔;所述第四连接架设有第七连接件和第八连接件,所述第八连接件上设有第六安装孔;所述第一尾端穿设于所述第四安装孔,所述第七连接件穿设于所述第五安装孔,所述第二尾端穿设于所述第六安装孔。
8、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架还设有第五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架还设有第六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架还设有第七机臂连接部,所述第四连接架还设有第八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一机臂连接部和第五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所述第二机臂连接部和第六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所述第三机臂连接部和第七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所述第四机臂连接部和第八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
9、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机臂连接部、第二机臂连接部、第三机臂连接部、第四机臂连接部、第五机臂连接部、第六机臂连接部、第七机臂连接部和第八机臂连接部上均设有机臂连接器,所述机臂连接器上设有多个并列设置的铰接孔。
10、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所述第三连接件和第四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
11、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五连接件和第六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所述第七连接件和第八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
12、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纵梁具有第一外侧壁和第一内侧壁,所述第二纵梁具有第二外侧壁和第二内侧壁,所述第一内侧壁和第二内侧壁相对设置,所述第一外侧壁和第二外侧壁相背设置;
13、所述第一外侧壁和第一内侧壁之间的距离由所述第一纵梁的顶面至底面方向逐渐减小;
14、所述第二外侧壁和第二内侧壁之间的距离由所述第二纵梁的顶面至底面方向逐渐减小。
15、在某些可选地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纵梁包括相连接且倾斜设置的第一梁段和第二梁段,所述第一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一首端,所述第二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一尾端;所述第二纵梁包括相连接且倾斜设置的第三梁段和第四梁段,所述第三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二首端,所述第四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二尾端。
16、为了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航空器,包括如上述的航空器骨架。
17、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8、第一连接架、第二连接架、第三连接架、第四连接架、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首尾相接以形成回字形结构,构成了航空器机身的骨架,各连接架上设置的机臂连接部用于安装垂直起降航空器的机臂,机臂是航空器的主要受力结构之一,因此该骨架能够承受各机臂传递而来的载荷,无需传统的机身框架和蒙皮承受载荷,降低了对机身框架和蒙皮的材料要求,实现机身的减重。
1.一种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连接架、第二连接架、第三连接架、第四连接架、第一纵梁和第二纵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架设有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连接件设有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连接架设有第三连接件和第四连接件,所述第三连接件上设有第三安装孔;所述第一首端穿设于所述第一安装孔,所述第四连接件穿设于所述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二首端穿设于所述第三安装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连接架设有第五连接件和第六连接件,所述第五连接件设有第四安装孔,所述第六连接件设有第五安装孔;所述第四连接架设有第七连接件和第八连接件,所述第八连接件上设有第六安装孔;所述第一尾端穿设于所述第四安装孔,所述第七连接件穿设于所述第五安装孔,所述第二尾端穿设于所述第六安装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架还设有第五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架还设有第六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三连接架还设有第七机臂连接部,所述第四连接架还设有第八机臂连接部;所述第一机臂连接部和第五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所述第二机臂连接部和第六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所述第三机臂连接部和第七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所述第四机臂连接部和第八机臂连接部倾斜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臂连接部、第二机臂连接部、第三机臂连接部、第四机臂连接部、第五机臂连接部、第六机臂连接部、第七机臂连接部和第八机臂连接部上均设有机臂连接器,所述机臂连接器上设有多个并列设置的铰接孔。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所述第三连接件和第四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连接件和第六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所述第七连接件和第八连接件之间的夹角为钝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梁具有第一外侧壁和第一内侧壁,所述第二纵梁具有第二外侧壁和第二内侧壁,所述第一内侧壁和第二内侧壁相对设置,所述第一外侧壁和第二外侧壁相背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航空器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梁包括相连接且倾斜设置的第一梁段和第二梁段,所述第一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一首端,所述第二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一尾端;所述第二纵梁包括相连接且倾斜设置的第三梁段和第四梁段,所述第三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二首端,所述第四梁段的端部为所述第二尾端。
10.一种航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航空器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