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饮料保鲜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液体储存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储存冷藏液体的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啤酒保鲜罐,其内胆一般采用刚性内胆。向内胆中灌装啤酒时,内胆的可盛液体积始终不变。由于灌装压力远远高于内胆内的气压,因而啤酒中的二氧化碳会大量溢出,在内胆中产生很多啤酒泡沫而导致灌装不满。解决此问题的出发点是灌装时采用等压灌装。即要求灌装时,内胆的可盛液区域能随灌装量的变化而变化。再者,为保证内胆里的啤酒不被氧化,应在灌装前将内胆里的空气排尽。针对上述问题,申请人采用了软质弹性内胆。软质内胆内盛装啤酒等饮料。使用一段时间后,软质内胆必须要清洗。在申请人的最初设计方案中,软质内胆的一端自由放置在罐体内,清洗时通过输液管向软质内胆中充入大量清洗液。但经过试验,申请人发现该方案存在如下弊端(1)软质内胆在罐体内易碰撞而降低其使用寿命;(2)在清洗软质内胆时,总有局部位置清洗不干净而存在清洗死角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饮料保鲜罐,能实现对软质内胆的清洗。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设计一种饮料保鲜罐,包括罐体,罐体内设置软质内胆,软质内胆的一端连通输液管,其特征在于软质内胆的两开口端固定在罐体上,软质内胆里穿装空心轴,空心轴的一端与输液管连通,空心轴上开设喷液孔。
本实用新型的空心轴可以为直轴,也可以采用曲轴;空心轴的一端通过旋转接头与输液管相连通,空心轴的另一端联接传动轮,传动轮联接电动机;传动轮采用链轮,链轮通过链条与电动机相联。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一根排液管,排液管的一端伸进软质内胆里、另一端伸出罐体外。
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1)由于软质内胆的两开口端均固定在罐体上,在运输过程中软质内胆不会移动和碰撞;(2)由于在软质内胆里穿装了开设有喷液孔的空心轴,向空心轴内充入清洗液后,清洗液沿喷液孔向外喷出可对软质内胆进行清洗,清洗过程简单方便、无清洗死角。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链轮,2.螺栓,3.密封轴承,4.罐体,5.软质内胆,6.空心轴,7.喷液孔,8.密封轴承,9.输液管,10.电动机,11.链条,12.空心轴,13.喷液孔,14.排液管,15.旋转接头,16.高压气管。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如
图1所示,罐体4内设置软质内胆5,软质内胆5的两端呈开口式结构,软质内胆5的两端分别通过螺栓2固定在罐体4上。在软质内胆5里穿装空心轴6,空心轴6的两端分别由密封轴承3、8支撑,该空心轴为直轴,空心轴6的一端通过旋转接头15与输液管9相连通,空心轴6上开设多个喷液孔7。旋转接头15和密封轴承3、8均为现有技术,其结构不再叙述。
清洗软质内胆5时,通过输液管9向空心轴6内充入清洗液,清洗液从喷液孔7中向四周喷出而对软质内胆5进行清洗。清洗过程非常方便,没有卫生死角。清洗完毕后,从高压气管16向罐体4内充气,软质内胆5被压缩,清洗液经过排液管14排出。
实施例二为更好地对软质内胆5清洗,本实用新型的空心轴可以采用曲轴。如图2所示,空心轴12为曲轴,曲轴的一端联接链轮1,链轮1通过链条11与电动机10相联。电动机10通电工作后通过链条11带动链轮1转动,从而带动空心轴12旋转,清洗液从喷液孔13中向四周喷出而对软质内胆5进行清洗。其余与实施例一相同。由于空心轴12的转速较慢,本实用新型也可以不采用电动机等动力装置,也可以直接靠人力来转动空心轴。
权利要求1.一种饮料保鲜罐,包括罐体,罐体内设置软质内胆,软质内胆的一端连通输液管,其特征在于软质内胆的两开口端固定在罐体上,软质内胆里穿装空心轴,空心轴的一端与输液管连通,空心轴上开设喷液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保鲜罐,其特征在于空心轴为直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保鲜罐,其特征在于空心轴为曲轴,空心轴的一端通过旋转接头与输液管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饮料保鲜罐,其特征在于空心轴的另一端联接传动轮,传动轮联接电动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饮料保鲜罐,其特征在于传动轮采用链轮,链轮通过链条与电动机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饮料保鲜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根排液管,排液管的一端伸进软质内胆里、另一端伸出罐体外。
专利摘要一种饮料保鲜罐,属于液体储存装置领域。其包括罐体,罐体内设置软质内胆,软质内胆的一端连通输液管,其特征在于软质内胆的两开口端固定在罐体上,软质内胆里穿装空心轴,空心轴的一端与输液管连通,空心轴上开设喷液孔。本实用新型在运输过程中软质内胆不会移动和碰撞;软质内胆的清洗过程非常方便、无清洗死角。
文档编号B65D85/72GK2792989SQ20052008296
公开日2006年7月5日 申请日期2005年5月2日 优先权日2005年5月2日
发明者王新疆 申请人:王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