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次性防伪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一次性防伪包装盒,属于产品包装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各种产品,如整条的香烟、整箱的饮料或酒类 产品等都离不开外包装,特别是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其外包装对产 品的销售至关重要。而现有市场上的这些产品及另外许多产品的外包 装极少有采取防伪措施,产品的包装盒拆开后还能再次使用,给不法 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会大量收购这些名牌产品使用过的但没有遭到 破坏的外包装盒,进行生产包装假冒伪劣产品,给正宗名优生产厂家 的声誉造成很大危害,也给市场的经营秩序造成混乱,还使消费者权 利受到损害。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制 作简单,使用方便并且具有防伪功能的包装盒。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次性防伪包 装盒,包括盒体、盒底及盒盖,盒盖包括对应连接在盒体上的前内托、 后内托,置于前内托和后内托外的并与其呈垂直方向的内盒盖及内插 舌,其特征在于内插舌与前内托和后内托的反面固连,内盒盖外与 其对应设有外盒盖及外插舌,内盒盖与盒体的连接处对应外插舌开设 插槽。以上内插舌的正面与前内托及后内托的反面通过胶紧固相连, 做到了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步防伪,若要从此打开包装盒,就会撕裂盒 盖,此包装盒就无法再次利用了。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外插舌与外盒盖的连接长度不大于插 槽,且外插舌的总长度大于插槽。在包装时需将外插舌的左右两边向 里或向外折拢后插入插槽内,由于材质有一定的厚度,外插舌插入插 槽后会有回力自动展开,相当于将外盒盖扣住了 ,若用力拉开外盒盖, 则外插舌就会断裂,这是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防伪措施。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制作简单,防 伪效果好,适用范围广等特点。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平面展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防伪包装盒,包括盒体l、盒底 2、盒盖3,盒底2可以采用市场上现有的制作方案,或者与本实用 新型的盒盖3相同。盒体1包括上盒面13、前盒面14和下盒面15, 后盒面12连接上盒面13和重复面11,重复面11与下盒面15通过 胶紧固粘连,或者通过机器挤压固连。盒盖3包括前内托31、后内 托32分别对应连接前盒面14、后盒面12,外盒盖34、内盒盖33分 别对应连接上盒面13、下盒面15,外盒盖34的右边连接外插舌341,
内盒盖33的右边连接内插舌331,内盒盖33的左边对应外插舌341 开设有插槽332。制作时,外插舌341与外盒盖34的连接长度不大 于插槽332,且外插舌341的总长度大于插槽332。如图1所示,包装时,将前内托31与后内托32朝相对方向折拢, 内盒盖33朝上盒面13方向折盖在前内托31与后内托32之上,内插 舌331插入上盒面13与前内托31、后内托32的缝隙间,并且将内 插舌331的正面与前内托3K后内托32的反面用胶粘剂紧固粘连。 外盒盖34折盖在最外层,并将外插舌341的左右两边向里或向外折 拢后插入插槽332内,外插舌341由于回力自动展开,就将外盒盖 34与内盒盖33扣住了 ,对应插槽332和外插舌341处可贴商标或防 伪标签。以上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典型的实施方案,本实用新型还可 以做成三棱台状或圆柱形状等包装盒。
权利要求1、一次性防伪包装盒,包括盒体(1)、盒底(2)及盒盖(3),盒盖(3)包括对应连接在盒体(1)上的前内托(31)、后内托(32),置于前内托(31)和后内托(32)外的并与其呈垂直方向的内盒盖(33)及内插舌(331),其特征在于内插舌(331)与前内托(31)和后内托(32)的反面固连,内盒盖(33)外与其对应设有外盒盖(34)及外插舌(341),内盒盖(33)与盒体(1)的连接处对应外插舌(341)开设插槽(332)。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防伪包装盒,其特征在于: 外插舌(341)与外盒盖(34)的连接长度不大于插槽(332),且外 插舌(341)的总长度大于插槽(332)。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防伪包装盒,其特征在于-前内托(31)、后内托(32)的反面与内插舌(331)的正面通过胶紧 固粘连。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一次性防伪包装盒,属于产品包装技术领域,其结构包括盒体、盒底及盒盖,盒盖包括对应连接在盒体上的前内托、后内托,置于前内托和后内托外的并与其呈垂直方向的内盒盖及内插舌,内插舌与前内托和后内托的反面固连,内盒盖外与其对应设有外盒盖及外插舌,内盒盖与盒体的连接处对应外插舌开设插槽,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制作简单,防伪效果好,适用范围广等特点。
文档编号B65D5/54GK201023711SQ200620107650
公开日2008年2月20日 申请日期2006年9月14日 优先权日2006年9月14日
发明者丁红娟, 汪妙荣, 俊 许, 邱义忠 申请人:杜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