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241247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提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桶装结构的主附产品之间连接的提手。
背景技术
在节假日期间,各大商场或超市会对食用油或瓶装饮料等产品做促销活动,该促销活动一般采取买大瓶产品赠小瓶产品的形式,商家一般使用胶带捆绑一大一小的产品来出售,但是用胶带捆绑的这种连接方式不方便消费者携带,对于桶装油这样较重的产品来说,使用胶带来捆绑大桶和小桶的油,往往捆的不牢固,两桶油容易错开从而散开来,这给消费者的携带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另外,当消费者拆开用胶带捆绑的一大一小两件产品后, 产品包装瓶的外壳上会仍然有胶带,影响了产品的美观,即使撕开胶带后残留在产品包装瓶上的胶还会沾在消费者的手上,这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目前常见的提手通常由呈长条状的连接带将母环和子环连在一起,母环套住大的主产品,子环套住小的附产品,母环与手柄固定连接,该手柄便于消费者提携。以上提手的缺点是,长条状的连接带往往和母环的一端相连接,附赠品在出售时会向主产品两边摆动, 给售卖过程中的产品摆放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因此,需要针对上述的问题设计一种能将主附产品牢固且稳定的连接在一起的提手。
发明内容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能将主附产品牢固的连接在一起的提手。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提手通过下述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提手,包括手柄和与手柄固定连接的母环,所述的母环与子环通过连接带连接,该提手还包括与子环的一端固定连接的连接环,连接带为两条,连接带的一端分别与和手柄固定连接,另一端分别与连接环远离子环的一端连接。连接环上有长方形的通孔,该连接环呈回字形。连接环上的通孔也可以是圆形的。手柄的下端面有与手指相对应的凹面,该凹面可以是半圆弧面,凹面处有软垫,软垫为橡胶垫或海绵垫,软垫与凹面用胶粘剂结合在一起。手柄呈U形或C形,该手柄的两端与母环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采用了上述结构的提手,主产品与附赠品之间连接的较牢靠,且附赠品不会在主产品的前后两侧晃动,便于商家摆放出售产品,而且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提手,主产品与附赠品不会散开来,消费者可以很方便的携带他们所购买的主产品和附赠品;以上结构的连接带相对于同样长度的长条形连接带,节省了材料。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提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手柄,2-母环,3-连接带,4-通孔,5-连接环,6-子环,7-海绵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实用新型作更进一步的说明,以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了解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提手,包括手柄1和与手柄1固定连接的母环2,母环2与子环 6通过连接带3来连接,该提手还包括与子环6的一端固定连接的连接环5,连接带3有两条,这两条连接带3的一端分别与手柄1固定连接,这两条连接带3的另一端分别与连接环 5远离子环6的一端连接。连接环5上有长方形的通孔4,该连接环5呈回字形。手柄1的下端面有与手指相对应的半圆弧形凹面,半圆弧形凹面处有海绵垫7,海绵垫7与半圆弧形凹面通过胶粘剂结合在一起。手柄1呈U形,该手柄1的两端与母环2的两端固定连接。以上所说的连接环上的通孔也可以是圆形的,还可以是其它的合适的形状,手柄还可以是C字形,像这样的变换也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提手,包括手柄和与手柄固定连接的母环,所述的母环与子环通过连接带连接, 其特征在于,该提手还包括与子环的一端固定连接的连接环,所述的连接带为两条,这两条连接带的一端分别与和手柄固定连接,另一端分别与连接环远离子环的一端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环上有长方形的通孔,该连接环呈回字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环上有圆形的通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的下端面有与手指相对应的凹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面为半圆弧面。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面处有软垫。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软垫为橡胶垫或海绵垫。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呈U形或C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桶装结构的主附产品之间连接的提手。一种提手,包括手柄和与该手柄固定连接的母环,所述的母环与子环通过连接带连接,其特征在于,该提手还包括与子环的一端固定连接的连接环,所述的连接带为两条,连接带的的一端与和手柄固定连接,另一端与连接环远离子环的一端连接。采用了上述结构的提手,主产品与附赠品之间连接的更稳定,主产品与附赠品不会散开来,消费者可以很方便的携带他们所购买的主产品和附赠品。
文档编号B65D71/50GK202006938SQ20112012089
公开日2011年10月12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22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22日
发明者刘辉, 李刚, 李峰 申请人: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